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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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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金额:元

  ■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审查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该等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进行,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给公司拆借资金是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进行,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未提供相应反担保,资金拆借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雪华、陈红良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在锂电新能源产业链中的竞争力。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正常的业务往来,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雪华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1,212,904,3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2,580,876.60元。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依据有关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的规定,参照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3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总额度内申请融资授信业务、在30亿元总额度内申请融资租赁业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在上述总额度及上述授权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融资租赁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授权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为1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及上述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采用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保的模式进行融资合理可行。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定向工具(PPN)、境外债券等在内的本外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发行期限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

  1、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发行主体需求,制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具体的债务融资类型、发行时间(期限)、发行对象、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等发行条款及条件;

  2、签署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在已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后,在上述发行期限和发行额度内办理续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

  7、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所有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合计15亿美元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货币互换掉期、外汇期权及利率掉期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相关交易,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7)。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意修改后的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意修改后的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董秘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年度事项等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审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与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该等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进行,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给公司拆借资金是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进行,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未提供相应反担保,资金拆借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在锂电新能源产业链中的竞争力。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正常的业务往来,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1,212,904,3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2,580,876.60元。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依据有关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的规定,参照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授权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为1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及上述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采用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保的模式进行融资合理可行。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1,125,653,177.9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64,842,854.12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60,966,893.51 元,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6,096,689.35元后,剩余324,870,204.16元可用于分配,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241,943,599.16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66,813,803.32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要,为回报股东,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212,904,3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2,580,876.60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2020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主要原因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新能源材料的制造、钴镍新材料产品的深加工及钴、镍、铜有色金属采、选、冶的业务。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所从事的锂电新能源材料产业和钴新材料产业也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公司作为钴行业的领先企业,在进一步巩固自身领先地位的同时,抓住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机,做强产业链,增强发展力,努力成为新能源锂电行业领导者。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态势给公司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公司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加快布局从钴矿、镍矿原料、钴、镍化学品、三元前驱体、锂电正极材料到资源循环回收利用的新能源锂电一体化产业链,推动一批合资项目、海外项目的落地建设。随着公司产业链的延伸,产业规划需要大量资金支持,预计未来一段时间资金需求量较大。此外,随着公司业务、资产规模的快速扩张,为使公司保持日常生产经营和加强应对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未来产业规划项目顺利推进,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新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划与实际资金需求、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产业规划项目的资金需求,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给股东带来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依据有关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的规定,参照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决定其报酬。2020年度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22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0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

  子公司之间2021年预计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浙江力科钴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科钴镍”)、浙江华友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进出口”)、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衢州”)、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衢州”)、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循环”)、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再生”)、HUAYOU(HONG KONG) CO., LIMITED,(中文名:华友(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华友香港”)、LA MINIERE DE KASOMBO SAS(中文名:卡松波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MIKAS公司”)、CONGO DONGFANG INTERNATIONAL MINING SAS(中文名:刚果东方国际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CDM公司”)、浙江华友浦项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浦项”)、华金新能源材料(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公司”)、PT.HUAYUE NICKEL COBALT(中文名:“华越镍钴(印尼)有限公司”,简称“华越公司”)、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新能源”)、PT.HUAKE NICKEL INDONESIA(中文名“华科镍业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镍业”)、桐乡华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进出口”)、上海飞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成”)、HUAYOU RESOURCES PTE. LTD. (中文名“华友资源私人有限公司”,简称“华友资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1年预计担保金额:5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为1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

  ●公司2020年末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591,474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822,594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公司担保416,95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214,91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抵押金额137,020万元人民币。对外部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及公司各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预计2021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为1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华友钴业

  华友钴业注册地为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二期梧振东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雪华,公司目前主要经营业务为锂电新能源材料的制造、钴新材料产品的深加工及钴、铜有色金属采、选、冶。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694,531.80万元,净资产为1,245,180.50万元,2020年实现净利润112,565.32万元。

  2. 力科钴镍

  力科钴镍注册地址为桐乡市翔厚村,法定代表人为钱兴坤。力科钴镍目前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氧化钴、氧化镍、氧化铜、硫酸镍、四氧化三钴;钴酸锂的销售;钴、镍、铜金属及制品的批发业务;金属矿产品和粗制品的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生产设备进口佣金代理。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和许可经营的项目。)力科钴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73.22%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友香港持有26.78%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力科钴镍总资产为71,974.90万元,净资产为22,257.52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938.68万元。

  3. 华友进出口

  华友进出口注册地址为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振东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鲁锋。华友进出口主要经营业务为负责华友钴业本部除原料外的生产和行政物资采购,及为华友钴业海外子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所需之物资的国内采购及进出口业务。华友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进出口总资产为99,816.53万元,净资产为16,498.90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595.84万元。

  4. 华友衢州

  华友衢州注册地址为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廿新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红良。华友衢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衢州总资产为886,629.42万元,净资产为389,728.80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8,311.94万元。

  5. 新能源衢州

  新能源衢州注册地址为衢州市廿新路18号9幢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新能源衢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技术研发;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四氧化三钴、磷酸铁锂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衢州总资产为216,639.37万元,净资产为100,433.04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300.52万元。

  6. 华友循环

  华友循环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振东路9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雪华。华友循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循环利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业设计;电子产品的销售;废旧动力蓄电池(除铅酸蓄电池)的回收(无储存)、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循环总资产为118,984.81万元,净资产为107,385.62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27.22万元。

  7. 资源再生

  资源再生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廿新路18号8幢3层,法定代表人为陈红良。资源再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友循环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主要业务为资源再生技术研发;循环利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业设计;废旧电池回收、处置(危险品除外);碳酸锂、磷酸锂、铜箔、铝箔、硫酸锰、硫酸钠生产及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源再生总资产为147,693.44万元,净资产为61,381.77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853.60万元。

  8.华友香港

  HUAYOU (HONG KONG) CO., LIMITED,中文名:华友(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10日,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红磡芜湖街69A号Nan On Commercial Building 8楼802室;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从事钴铜原料及产品的贸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香港总资产为582,525.22万元,净资产为291,412.13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770.24万元。

  9. MIKAS公司

  MIKAS公司系公司在刚果(金)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注册地址为刚果(金)卢本巴希市阿纳克斯区若里西特街区CDM大厦。MIKAS公司目前从事铜钴矿采选(其中华友钴业持有72%的股权,华友钴业全资子公司华友国际矿业持有28%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MIKAS公司总资产为223,036.33万元,净资产为58,050.00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369.79万元。

  10. CDM公司

  CDM公司系公司位于刚果(金)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地址为刚果(金)卢本巴希市阿纳克斯区若里西特街区CDM大厦。CDM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粗铜、电积铜等产品,同时从事钴矿料收购及加工业务,为公司提供钴原料。

  截至2020年12月31日,CDM公司总资产为357,414.56万元,净资产为162,132.83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425.65万元。

  11. 华友浦项

  华友浦项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新西三路103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华友浦项目前主要业务为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四氧化三钴、磷酸铁锂的销售;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货运:普通货运。华友浦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华友浦项6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浦项总资产为43,369.26万元,净资产为33,208.85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87.48万元。

  12. 华金公司

  华金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廿新路18号8幢1层,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华金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华金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华金公司51%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金公司总资产为137,422.57万元,净资产为109,152.50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49.49万元。

  13. 华越公司

  华越公司系公司位于印度尼西亚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华越公司57%股权。华越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址为雅加达首都特区南雅加达行政市。华越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非铁制基础金属的制造、金属与金属矿石的大宗贸易、水泥、石灰、砂石的大宗贸易、材料与基础化学品的的大宗贸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越公司总资产为296,523.84万元,净资产为167,917.04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523.27万元。

  14. 华海新能源

  华海新能源注册地址为衢州市廿新路18号28幢3层,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华海新能源目前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技术研发;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生产、销售;钴酸锂、四氧化三钴、磷酸铁锂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衢州持有华海新能源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海新能源总资产为239,753.21万元,净资产为69,501.63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835.52万元。

  15. 华科镍业

  华科镍业系公司位于印度尼西亚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华科镍业70%股权。华科镍业注册地址为Sopo Del Office Tower A Lantai 16 Jl. Mega Kuningan Barat III Lot 10 1-6 , Kel. Kuningan Timur, Kec. Setiabudi, Kota Adm.Jakarta Selatan, Prov. DKI Jakarta,为公司年产4.5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的实施主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科镍业总资产为12,563.14万元,净资产为12,520.58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07万元。

  16.华实进出口

  华实进出口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88号3幢221室,法定代表人为鲁锋。桐乡华实进出口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砂石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华实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实进出口为新设公司。

  17.上海飞成

  上海飞成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闻居路1333号A区七层707室,法定代表人为陈红良。上海飞成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除国家专控)、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矿产品(除国家专控)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飞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华友进出口持有上海飞成7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飞成总资产为4,007.37万元,净资产为2,145.93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55.57万元。

  18.华友资源

  华友资源注册地址为新加坡乌节广场乌节路150号 #06-16,目前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华友资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华友香港持有华友资源7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资源总资产为18,109.71万元,净资产为12,000.99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58.02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采用母子公司互保、子公司之间互保的模式向银行等单位申请授信融资合理可行。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1,806,941万元人民币,为母子公司互保和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以及抵押。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883,761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公司担保526,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214,91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抵押金额182.270万元人民币,对外部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定向工具(PPN)、境外债券等在内的本外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发行期限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

  1、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发行主体需求,制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具体的债务融资类型、发行时间(期限)、发行对象、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等发行条款及条件;

  2、签署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在已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后,在上述发行期限和发行额度内办理续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

  7、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所有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下午14:00-15:30

  ●会议召开地点: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 https://m.jhbshow.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 2021年4月6日下午17: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并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7日下午14:00-15:30通过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举行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21年4月7日下午14:00-15:30

  2、召开地点: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https://m.jhbshow.com/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陈雪华,总裁陈红良,副总裁、财务总监胡焰辉,董事会秘书李瑞(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7日下午14:00-15:30,通过互联网登陆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https://m.jhbshow.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 2021年 4月6日下午17: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并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李瑞 王光普

  电话:0573-88586238

  传真:0573-88585810

  邮箱:information@huayou.com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9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9日

  至2021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1、12、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雪华、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GREAT MOUNTAIN ENTERPRISE PTE. LTD ”)议案5、6回避表决,桐乡华幸贸易有限公司议案5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4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

  联系人:李瑞、王光普

  联系电话:0573-88589981 传真:0573-88585810

  邮箱:information@huayou.com

  (三)登记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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