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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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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借款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胜华新材料提供借款的额度为8,000.00万元。

  提供担保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胜华新材料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

  胜华新材料股东及持股比例:

  ■

  4.名称:东营石大胜华融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贾风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东营石大胜华融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11,119,642.17元,净资产13,478,621.69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74,336.3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0,979.80元。

  提供借款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孙公司石大融创新材料提供借款的额度为3,000.00万元。

  提供担保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孙公司石大融创新材料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4,000.00万元。

  5.名称: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法定代表人:郭建军

  经营范围:销售、生产、研发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34,802,960.02元,净资产332,084,105.12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888.6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6,965.17元。

  提供借款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石大胜华(泉州)提供借款的额度为20,000.00万元。

  提供担保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石大胜华(泉州)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00万元。

  石大胜华(泉州)股东及持股比例:

  ■

  6.名称:山东胜华国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国宏大道8888号办公楼1层101室

  法定代表人: 张兴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山东胜华国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80,779,053.81元,净资产80,766,083.36元,2020年度无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911.36元。

  提供担保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国宏新材料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00万元。

  国宏新材料股东及持股比例:

  ■

  7.名称:青岛石大海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上海路2号厂房506室(B)

  法定代表人:李贤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其他化工产品批发;环保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原油批发;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

  青岛石大海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86,188,484.38元,净资产17,979,892.68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4,790,818.6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46,016.60元。

  提供借款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石大海润提供借款的额度为35,000.00万元。

  提供担保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石大海润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30,000.00万元。

  8.名称:青岛石大胜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莫斯科路40号办公楼113室(A)

  法定代表人:李贤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

  青岛石大胜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0,810,723.11元,净资产37,115,828.73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7,464,969.1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52,485.05元。

  提供借款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胜华贸易提供借款的额度为3,000.00万元。

  提供担保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胜华贸易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7,000.00万元。

  9.名称:石大胜华(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香港中环德辅道中 61-65 号 华人银行大厦 6 楼 603 室

  法定代表人: 宋会宝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进出口贸易,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测验),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石大胜华(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出资6,682,780.00元人民币。

  石大胜华(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41,538.55元,净资产6,430,219.71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510,674.6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2,560.29元。

  提供借款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石大胜华(香港)提供借款的额度为3,000.00万元。

  提供担保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石大胜华(香港)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00万元。

  10.名称:山东石大富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以北、东港路以西、S1号路以南(现山东威瑞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区东侧)

  法定代表人:黄鲁伟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腐品);以自有资产投资;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山东石大富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54,926,538.10元,净资产210,927,986.99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1,457,453.2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76,096.92元。

  提供借款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富华新材料提供借款的额度为2,000.00万元。

  提供担保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富华新材料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00万元。

  富华新材料股东及持股比例:

  ■

  11.名称:石大胜华(捷克)有限公司

  石大胜华(捷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注入注册资本金780万捷克克朗。

  提供借款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胜华捷克提供借款的额度为1,000.00万元。

  12.名称:东营石大胜华绿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以北、东港路以西、S1号路以南

  法定代表人:贾风雷

  经营范围:化工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生产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业务除外)。

  东营石大胜华绿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0,104.06元,净资产40,104.06元,2020年度无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895.94元。

  提供借款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孙公司绿融新材料提供借款的额度为1,000.00万元。

  13.名称:东营石大胜华创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以北、东港路以西、S1号路以南

  法定代表人:侯家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的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锂电池负极材料相关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及技术开发;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

  东营石大胜华创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78,598.71元,净资产78,598.71元,2020年度无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361.29元。

  提供借款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孙公司创世新材料提供借款的额度为1,000.00万元。

  14.名称: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规划德州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段会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石大宏益股东及持股比例:

  ■

  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1,487,087.86元,净资产-24,734,452.12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76,818.7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83,604.32元。

  提供借款的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参股子公司石大宏益提供借款的额度为1,900.0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公司均属公司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风险可控,同意上述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占最近一年(2020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除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冲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本次冲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就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冲回信用减值损失59,402.65元,就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2,297,354.13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2020年度冲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59,402.65元。

  (二)存货跌价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的金额。

  本期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8,034,412.62元,减少当期损益28,034,412.62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

  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因闲置,未来收益不确定,经测算,部分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7,226,726.00元。

  (四)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

  公司计提减值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根据老厂区拆迁,装置停产,预测的未来收益情况不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故对该其他非流动资产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部分全额计提减值17,036,215.51元。

  三、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或冲回将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2,237,951.48元。

  公司本次计提或冲回的资产减值损失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聘请的银信评估师事务所对上述计提减值的固定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0040号评估报告。其中,固定资产按照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进行减值确认;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机械设备、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评估值为123.07万元,出于谨慎性角度考虑,公司对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以上资产全额计提了减值。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或冲回的资产减值准备。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了相应计提或冲回,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或冲回的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现状,董事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或冲回的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 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投资6194.96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本项目生产技术来自美国HICO公司,该公司相关技术已实现工业化,国外建有多套类似产能的项目,运行稳定,公司已与技术提供方达成初步协议,可能存在达不成最终协议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制定备选工艺技术预案,降低技术来源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拟投资建设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项目预计投资6194.96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地为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占地面积为1880.5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储运设施,储运设施包含仓库及装卸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投资建设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得以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3、建设实施单位:东营石大胜华融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储运设施,储运设施包含仓库及装卸车。建设期自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

  5、项目投资预算:项目总投资6194.96万元人民币,建设投资5110万元人民币。

  6、项目用地面积1880.5平方米

  7、项目建设期:5个月

  8、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9. 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稳产后,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根据上述收入、成本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延伸,充分发挥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的优势,与公司现有业务一起,更好的服务下游客户,提高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的影响力,增加企业的高科技核心竞争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生产技术来自美国HICO公司,该公司相关技术已实现工业化,国外建有多套类似产能的项目,运行稳定,公司已与技术提供方达成初步协议,可能存在达不成最终协议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制定备选工艺技术预案,降低技术来源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16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碳酸二甲酯提质增效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碳酸二甲酯提质增效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投资7897.13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市场需求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拟投资建设碳酸二甲酯提质增效项目。项目预计投资7897.13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地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南外环路以南、博新路以东,项目建设内容为:2.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碳酸二甲酯提质增效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得以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碳酸二甲酯提质增效项目

  2.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南外环路以南、博新路以东

  3. 项目建设内容:2.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

  4. 项目投资预算:7897.13万元人民币(建设投资5801.70万元和全部流动资金2095.43万元)

  5. 项目建设期:8个月

  6.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 项目投产后的营业数据预测: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销售额31260万元,年利润总额1883万元。

  8.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稳产后,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根据上述收入、成本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外投资是公司坚持主营业务满足市场需求的扩产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司自用与市场销售,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布局产生积极影响和推动作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融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市场需求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供需变化,合理安排工期,把握好市场投放节奏。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投资11627.36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市场需求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项目预计投资11627.36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地为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占地面积为1128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5万吨/年碳酸甲乙酯装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得以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3.建设实施单位: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5万吨/年碳酸甲乙酯装置

  5.项目投资预算:11627.36万元人民币

  6.项目用地面积:1128 m2

  7.项目建设期:12个月

  8.建设投资:8450万元

  9.项目年产值:61803.19万元

  10.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1.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稳产后,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根据上述收入、成本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2.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是公司坚持主营业务满足市场需求的扩产行为,有利于公司利润的增长,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布局产生积极影响和推动作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的资金来源于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市场需求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供需变化,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投放市场量。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斌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韩冰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首一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19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类结构性存款、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国债、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定期和不定期结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按投资风险不同分为:

  1、 保本类理财产品: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 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R2(中低)级风险1(包含R2(中低)级)以下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1理财产品划分为五个风险等级,分别是R1、R2、R3、R4和R5,代表的风险程度分别为低、中低、中、中高、高,适于购买的投资人群分别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 R1级(低风险) 该级别理财产品一般由银行保证本金的完全偿付,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且较少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产品主要投资于高信用等级债券、货币市场等低风险金融产品。R2级(中低分险) 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但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在信用风险维度上,产品主要承担高信用等级信用主体的风险,如AA级(含)以上评级债券的风险;在市场风险维度上,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同业存放等低波动性金融产品,严格控制股票、商品和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的投资比例。此级别还包括通过衍生交易、分层结构、外部担保等方式保障本金相对安全的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资产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资产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是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20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云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王云平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云平,女,汉族,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12月入伍于北京87282部队,1999年12月退伍后先后在胜华炼油厂催化车间、油品车间工作。2006年调入公司,先后在气分车间、市场部,从事地磅和巡视员工作,2013年3月调入储运部从事生产统计工作,2015年4月调入生产部从事环保工作至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21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郭天明先生、于海明先生、周林林先生、张金楼先生、陈伟先生、侯家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徐春明先生、彭正昌先生、王清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彭正昌先生、王清云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春明先生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仍由第六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高建宏先生、于相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云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王云平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附1:石大胜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天明,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博士后,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华东石油学院炼制系本科毕业;北京大学图书馆学系研究生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毕业,获管理学硕士、博士学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现任石大胜华党委书记、董事长。1987年进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图书馆图书情报教研室工作,期间担任图书情报教研室主任;1996—1998年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华炼油厂工作;1998—2002年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地实业公司副经理、经理;2002—2009年任石大胜华总经理;2009—2013年6月任石大胜华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石大胜华董事长;2017年4月至今任石大胜华党委书记。

  于海明,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现任石大胜华董事、总经理。1994年进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华炼油厂工作,1996—1998年任纪元公司机修部主任;1998—1999年任胜华炼油厂机修车间主任、三修党支部书记;1999—2002年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地实业公司副经理、党支部书记;2002—2013 年6月任石大胜华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今任石大胜华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石大胜华总经理。

  周林林,男,汉族,1961年出生,加拿大国籍,博士。上海复旦大学化学系毕业,获学士学位;美国马里兰大学获博士学位;美国沃顿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9年至1991年任加拿大国家研究院助理研究员;1991年至1995年任美国罗门哈斯公司市场经理和事业发展经理;1995年至1997年任麦肯锡咨询公司资深咨询顾问;1998年至1999年任赛诺金生物技术(中国)公司总裁;2000年至2001年任美国视频数码技术公司(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总裁;2003年起任职于上海复星化工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谱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浙江格励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春戈玻璃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吉凯基因化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天昊基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越亚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康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华鸿画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沪佳沪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百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金楼,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2017.04至今任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07至今兼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11至今兼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伟,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1996.08-2002.08在建行青岛分行从事过国际业务、信贷、审计等岗位,2004.08-2010.05任区城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06-2011.10任青岛元通典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10-2017.05任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05-2019.03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03至今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侯家祥,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中国科技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后保送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凝聚态物理专业硕博连读,获理学博士学位。现任石大胜华新兴业务事业部总经理。2006年进入中石化北化院工作,后任科研项目负责人主任助理;2011—2012年任湖南省湘西州泸溪县县委常委、副县长;2013—2016年任中石化北化院科技开发部主任助理;2016—2017年任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助理院长及北京协同创新孵化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国内外技术、团队在国内的技术成果转化和落地;2017年9月至今任石大胜华新兴业务事业部总经理。

  徐春明,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09-1985.07华东石油学院炼制系炼油本科生;1985.09-1988.07华东石油学院北京研究生部有机化工专业硕士生;1988.09-1991.11石油大学(北京)化工系有机化工专业博士生;1991.11-1995.04石油大学(北京)重质油加工国家重点实验室教师;1993.04-1993.10加拿大Syncrude研究中心工作;1995.04-1998.09任石油大学(北京)重质油加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1998.10-2003.08任石油大学(北京)重质油加工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3.08-2008.12任石油大学(北京)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1999.10-2002.04任石油大学(北京)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2002.04-2005.12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2005.06-2017.08担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副校长;2017.09-至今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教师;2008年徐春明受聘为美国化学协会主办的《Energy & Fuels》副主编;2015年7月31日,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名单;2019年11月22日,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彭正昌,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香港中文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从2004年起,历任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杭州英涉时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清云,女,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开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任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监事、版权事务与法律服务部副主任、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附2:石大胜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建宏,男,汉族,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高级技师。1986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华炼油厂催化车间、常减压车间、调度室、油品车间工作,期间担任油品车间主任;2003 年工作调动进入石大胜华,历任公司精细化工车间主任、溶剂油车间主任、动力车间主任、二甲酯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办公室主任。2002年12月-2020年6月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公司纪委副书记、石大胜华基础化工事业部党总支书记。

  于相金,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EMBA专业,2018.01至2018.08任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企业发展部部长,2018.08至2020.01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企业发展部部长,2020.01至今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集团总经理。

  王云平,女,汉族,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12月入伍于北京87282部队,1999年12月退伍后先后在胜华炼油厂催化车间、油品车间工作。2006年调入公司,先后在气分车间、市场部,从事地磅和巡视员工作,2013年3月调入储运部从事生产统计工作,2015年4月调入生产部从事环保工作至今。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22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5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5日

  至2021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3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4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13:0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266555,(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 161 号办公楼 1211 室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55710862

  传 真:0532-55710859

  电子邮箱:sdsh@sinodmc.com

  联系人:张丽蕾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PCC Rokita合资协议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PCC Rokita在波兰建设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议案》,并发布《石大胜华关于在波兰建设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拟与PCC ROKITA SPó?KA AKCYJNA(以下简称“PCC Rokita”)合作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2万吨/年碳酸乙烯酯项目。

  合资协议签署后,合作双方一直积极推进合资公司及项目开展的相关事宜。但因2020年1月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的持续性影响,无法达到协议中约定的实施条件,导致合作未能按既定目标完成推进。现合资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即将到期,考虑到未来公司与PCC SE(PCC Rokita的母公司)在项目上的潜在合作,经双方协商,决定于2021年3月31日合资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不再延长,双方互不负相关责任。

  本次合资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将导致波兰项目实施延期,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不会影响公司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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