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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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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21                                                  公司简称:上海电力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3,973,128.61 元,扣除按当期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54,397,312.86元,当年尚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9,575,815.75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1,850,999,767.61元,扣除2019年度现金红利分配340,231,345.61元、永续债利息130,240,000.00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 1,870,104,237.75元。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发展项目资金支出安排,建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20年底总股本2,617,164,19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预计分配287,888,061.67元。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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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业务涵盖清洁能源、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现代电力供应和服务业等领域,主营业务包括发电、供热、综合智慧能源等。上海电力全力落实国家电投“2035一流战略”及“碳达峰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长三角和华东区域,面向长江经济带,辐射全国,放眼世界,全力以赴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发电业务

  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截至2020年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1676.29万千瓦,其中:煤电852.80万千瓦、占比50.87%,气电239.82万千瓦、占比14.31%,风电293.9万千瓦、占比17.53%,光伏发电289.77万千瓦、占比17.29%。2020年全年,公司完成合并口径发电量491.27亿千瓦时,同比上升0.95%,其中煤电完成358.90亿千瓦时,同比上升0.80%,气电完成47.7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6.31%,风电完成49.89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2.90%,光伏发电完成34.71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8.38%。

  2、热力业务

  热力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公司售热业务主要集中于上海地区,热力收入主要来自公司所属漕泾热电、吴泾热电厂、外高桥发电等电厂,主要服务对象为重点工业企业。公司热电联供机组容量较大、效率较高。公司所属漕泾热电拥有国内最大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供机组,其供热量、供热参数等均在业内领先,处于国内外同类设备领先水平。

  2020年全年,公司供热量1726.76万吉焦,其中在沪电厂占全市公用电厂供热量的50.32%。

  3、综合智慧能源等三新产业

  按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商、能源生态系统集成商、先进能源技术开发商”的战略定位,上海电力加快推进综合智慧能源发展。综合智慧能源以智能化能源生产、能量储存、能源供应、能源消费和智慧化管理与服务为主线,向终端客户提供综合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目前已建成前滩分布式能源、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低碳智慧能源项目一期工程等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在建项目有世博A片区能源中心、西岸传媒港能源中心等项目。公司积极推动消费侧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氢能、储能、电氢替代等项目开发建设,推动智慧能源与建筑、交通、工业、美丽乡村等领域的融合发展。

  (二)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行业分析报告,2020年全国电力供需情况如下:

  1、电力消费需求情况

  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十三五”时期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5.7%。2020年,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6.5%、3.9%、5.8%、8.1%,经济运行稳步复苏是用电量增速回升的最主要原因。全社会用电量季度增速变化趋势,反映出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以及国家逆周期调控政策逐步落地,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持续取得明显成效,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一是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0.2%,连续三个季度增速超过10%。2020年,第一产业用电量8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各季度增速分别为4.0%、11.9%、11.6%和12.0%。第一产业用电量的快速增长主要是近年来国家加大农网改造升级力度,村村通动力电,乡村用电条件持续改善,电力逐步代替人力和畜力,电动机代替柴油机,以及持续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战,带动乡村发展,促进第一产业用电潜力释放。

  二是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5%,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增速连续两个季度超过10%。2020年,第二产业用电量5.1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各季度增速分别为-8.8%、3.3%、5.8%、7.6%,复工复产持续推进拉动各季度增速持续回升。2020年,制造业用电量增长2.9%,其中,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四大高载能行业、其他制造业行业、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4.0%、3.6%、3.3%、-1.8%。三、四季度,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10.8%、11.9%,是当前工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出来的一大亮点。

  三是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持续高速增长。2020年,第三产业用电量1.2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各季度增速分别为-8.3%、0.5%、5.9%、8.4%,随着复商复市的持续推进,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速逐季上升。2020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3.9%,得益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快速推广应用,并促进在线办公、生活服务平台、文化娱乐、在线教育等线上产业的高速增长。

  四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6.9%,四季度用电量快速增长。2020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各季度增速分别为3.5%、10.6%、5.0%、10.0%,四季度居民生活用电量再次实现快速增长,主要是12月份低温天气因素拉动采暖负荷及电量快速增长。

  五是西部地区用电增速领先,全国有27个省份用电量为正增长。2020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2.1%、2.4%、5.6%、1.6%。全国共有27个省份用电量为正增长,其中,云南、四川、甘肃、内蒙古、西藏、广西、江西、安徽等8个省份增速超过5%。

  2、电力生产供应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2.0亿千瓦,同比增长9.5%;“十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7.6%,其中非化石能源装机年均增长13.1%,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从2015年底的34.8%上升至2020年底的44.8%,提升10个百分点;煤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速为3.7%,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从2015年底的59.0%下降至2020年底的49.1%。2020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为7.6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十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年均增长5.8%,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年均增长10.6%,占总发电量比重从2015年的27.2%上升至2020年的33.9%,提升6.7个百分点;煤电发电量年均增速为3.5%,占总发电量比重从2015年的67.9%下降至2020年的60.8%,降低7.1个百分点。

  一是电力投资同比增长9.6%,非化石能源投资快速增长。2020年,纳入行业投资统计体系的主要电力企业合计完成投资9944亿元,同比增长9.6%。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5244亿元,同比增长29.2%,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投资分别增长70.6%、66.4%、19.0%;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699亿元,同比下降6.2%,主要因电网企业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任务,占电网投资比重达44.3%的35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同比下降20.2%。

  二是煤电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低于50%,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2020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9087万千瓦,同比增加8587万千瓦,其中新增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7167万千瓦和4820万千瓦,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水电装机容量3.7亿千瓦、火电12.5亿千瓦、核电4989万千瓦、并网风电2.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2.5亿千瓦。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合计9.8亿千瓦,占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4.8%,比上年底提高2.8个百分点。全口径煤电装机容量10.8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9.1%,首次降至50%以下。

  三是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快速增长。2020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同比增长4.0%。其中,水电发电量为1.3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火电发电量为5.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核电发电量36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并网风电和并网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为4665、2611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5.1%和16.6%。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5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国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为33.9%,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全国全口径煤电发电量4.6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占全国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为60.8%,同比降低1.4个百分点。

  四是水电、核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2020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758小时,同比降低70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利用小时3827小时,历年来首次突破3800小时,同比提高130小时;核电设备利用小时7453小时,同比提高59小时;火电设备利用小时4216小时,同比降低92小时,其中煤电4340小时,同比降低89小时;并网风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073小时,同比降低10小时;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1281小时,同比降低10小时。

  五是跨区送电量同比增长13.4%。2020年,全国完成跨区送电量61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4%,各季度增速分别为6.8%、11.7%、17.0%、15.3%。全国跨省送电量153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各季度增速分别为-5.2%、5.9%、9.9%、12.3%。

  六是市场交易电量同比增长11.7%,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同比提高。2020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31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247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32.9%,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

  七是四季度电煤供应偏紧,电煤市场价格持续攀升。受经济回暖及低温寒流影响,四季度电煤需求大幅增加,电煤供应偏紧,推高电煤市场价格。根据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沿海指数)显示,10月份市场电煤价格进入“红色区间”后持续攀升。

  3、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2020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地区有余,局部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疫情防控期间电力供应充足可靠,为社会疫情防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分区域看,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华北、华东、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华中区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分省份看,迎峰度夏期间,湖南、四川等少数电网用电高峰时段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迎峰度冬期间,湖南、江西、广西以及内蒙古西部电网等少数电网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紧张,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和国际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公司坚持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各项工作。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2.03亿元,同比增长2.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8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13亿元,同比增长45.72%;基本每股收益0.2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2%。

  1、发电供热稳步增长。2020年全年,公司完成合并口径发电量491.27亿千瓦时,同比上升0.95%。供热量1726.76万吉焦,其中在沪电厂占全市公用电厂供热量的50.32%。发电结构持续优化,风电发电量完成49.89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2.90%,光伏发电完成34.71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8.38%。

  2、成本管控扎实有力。燃料成本进一步下降,到厂标煤价719.61元/吨,同比降低7.83%;着力把握政策机遇,疫情扶持政策增加收益2.67亿元;积极开展直接融资和债务优化,全年综合资金成本3.74%,同比下降0.35个百分点。精益生产取得实效,综合厂用电率4.17%,同比下降0.06个百分点。供电煤耗累计完成282.42克/千瓦时。

  3、财务结构更加稳健。继续保持国内AAA最高等级信用评级,国际评级公司惠誉,将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从“BBB+”上调至“A-”,展望“稳定”。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经公司第七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集团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集团的收入主要为售电、售热及销售其他商品取得的收入,主要收入来源于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售电、售热合同,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因此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无重大影响,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亦未产生重大影响。于2020年1月1日,本集团采用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35家二级子公司、153家三级子公司、28家四级子公司、7家五级子公司、1家六级子公司。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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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上年相比,本年因设立增加售电公司1家二级子公司,上海懿泉、土耳其贸易、伊贺谷发电、上海能谈、吴中综合能源、宜兴银环、浙江中电、青田和风、浙江通恒9家三级子公司和郓城盈光合1家四级子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增加江苏九思、庆云上德、青田倍安3家三级子公司,如东海上风1家四级子公司和海安风电技术1家五级子公司;因注销减少上海电力金融有限公司、上电东北小型风力发电合同会社、上电青森小型风力发电合同会社、上电石川门前风力发电合同会社、国家电投集团新昌桑尼新能源有限公司5家三级子公司。

  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1-19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1.885亿元。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截至2020年底,公司为各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71亿元。

  ●反担保金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1年度资金安排,公司拟为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1.885亿元。

  1.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光伏项目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日元110亿元(约人民币7.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融资,自首笔提款日起的第二年度贷款利息的偿付金额提供不超过0.52亿美元(约人民币3.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继续为参股的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80亿元的融资担保。

  4.继续为参股的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085亿元的融资担保。

  经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

  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筑波项目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日本筑波项目公司总资产72,064.53万元,净资产2,595.3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573.43万元,净利润1,523.95万元。

  (二)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

  土耳其EMBA公司注册资本11.21亿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力持股78.2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土耳其EMBA公司总资产540,458.08万元,净资产79,082.95万元。

  (三)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

  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航运”)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3亿元,为公司和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公司经营范围:国内水路运输、煤炭经营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友好航运总资产49,467.78万元,净资产31,731.1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76.17万元,净利润-875.36万元。

  (四)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

  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电天台山”)为公司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3,883.7万元,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公司目前持有上电天台山36%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电天台山总资产6,707.77万元,净资产-2,744.4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7.25万元,净利润-587.0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2021年,公司拟为上述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1.885亿元,在该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上述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11.885亿元的融资担保,经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各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71亿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9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1-2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保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自然人范围: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与董事有相同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

  3、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亿元

  4、保险费总额:人民币38万元

  5、保险期限:1年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关联交易、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和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1-2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上海市徐家汇路58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8日

  至2021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作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1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第8项议案《公司关于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第6项议案《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7项议案《公司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的议案》、第9项议案《公司关于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第10项议案《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第11项议案《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21年4月23日(周五)

  上午9时—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3.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证明前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能在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以及上海市以外的股东,可在填妥《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5.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及联系、邮寄资料。

  6.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

  六、 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防疫用品、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帆 陈晓娟

  联系电话:021-23108921021-23108800-2623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010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同时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1-1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公司本部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王金涛董事委托于新阳董事行使表决权,朱祚云董事委托于新阳董事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建东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八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胡建东、魏居亮、汪先纯、李铁证、聂毅涛、黎圣波、何联会回避表决。

  (一)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在肯定公司2020年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要求经营班子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突出业绩导向、强化价值理念和风险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和管理提升,以效益为中心,以精准治亏为突破口,大力开拓有效益的项目,加快向低碳企业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为股东创造最大的价值。

  (二)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动低碳转型为引领,以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为目标,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力,以优异成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三)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5.0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8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29元。

  公司2021年主要预算目标:确保完成利润总额28.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9亿元;营业总收入250.16亿元;合并口径安排新增债务融资120亿元(其中母公司新增融资55亿元)。

  (四)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同意公司2020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同意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胡建东、魏居亮、汪先纯、李铁证、聂毅涛、黎圣波、何联会7名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十)同意公司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将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

  1.注册额度:企业在注册阶段不设置注册额度,发行阶段再确定每期发行产品、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

  2.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3.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上海电力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带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项目建设等。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利率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董事会同意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全权办理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相关事宜。

  (十一)同意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同意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股东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徐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何联会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徐骥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徐骥先生,43岁,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曾任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综合处处长、资金处处长、塞尔维亚办事处财务负责人,中国交建海外事业部财务部副经理,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十三)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

  (十四)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五)同意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十六)同意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第八项议案和第十一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将该等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项议案、第九项议案、第十二项议案、第十五项议案涉及的利润分配、对外担保、提名董事、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五)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关联交易、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和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1-1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公司本部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6名。顾皑监事委托黄云涛监事行使表决权,邱林监事委托张振平监事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云涛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5.0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8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29元。

  公司2021年主要预算目标:确保完成利润总额28.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9亿元;营业总收入250.16亿元;合并口径安排新增债务融资120亿元(其中母公司新增融资55亿元)。

  (三)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发展项目资金支出安排,建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20年底总股本2,617,164,19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预计分配287,888,061.67 元。

  (五)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同意公司2020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七)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八)同意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1-1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3,973,128.61元,扣除按当期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54,397,312.86元,当年尚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9,575,815.75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1,850,999,767.61元,扣除2019年度现金红利分配340,231,345.61元、永续债利息130,240,000.00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1,870,104,237.75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17,164,1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7,888,061.6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3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1-18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公司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7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金融业务、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和技术优势,对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是有利的。

  3、以上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第五次董事会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关于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产融平台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继续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1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存贷款、融资租赁、票据业务、保险业务和供应链金融业务,并使用国家电投集团债务融资工具资金,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

  2、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1)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规模化采购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1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采购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

  (2)向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委托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2021年预计委托承运运费不超过8000万元。

  友好航运为公司和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公司副总经理郭宝宏先生担任友好航运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3、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为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2021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和提供航运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

  4、发电权交易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工作总体要求,为增加公司发电收益,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拟开展发电权交易工作。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国家电投集团

  国家电投集团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金350亿元,法人代表:钱智民,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

  友好航运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3亿元,为公司和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经营范围:从事国内沿海和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等。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友好航运5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郭宝宏先生担任友好航运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1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包括存贷款、融资租赁、票据等业务、保险业务和供应链金融业务等,并使用国家电投集团债务融资工具资金。

  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标准;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标准。票据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贴现利率。融资租赁、保险、供应链金融等业务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1、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1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采购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

  购买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的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向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委托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航运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为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2021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和提供航运服务。燃料销售和航运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发电权交易

  跟据国家节能减排工作总体要求,为增加公司发电收益,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拟开展发电权交易工作。发电权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和技术优势。

  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1-2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19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17人次。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卫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苗丽静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727.96万元(包括内控审计费用7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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