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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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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证券代码:601231   公告编号:2021-025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6,445人,注册会计师1,239人(较2019年增加4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3、 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二、 独立董事意见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晓辉先生,自1994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及证券从业资格特许注册会计师。吴晓辉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6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员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思雯女士,自2000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范思雯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或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巍先生,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朱巍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4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以上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 审计收费

  2020年度境内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7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3万元。2019年度境内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2020年度境内审计费用相较于上年度同比增加11.66%。2020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能力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有利于更有效的全面开展公司内控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建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证券代码:601231   公告编号:2021-026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6日,公司股本共增加30,521,042股。其中,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增加4,581,070股,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加25,939,972.00股。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2,179,088,030元变更为2,209,609,072元,公司股本从2,179,088,030股增至2,209,609,072股。

  此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对照表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请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提前登记或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须符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等规定的相关要求,进入会场前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随申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3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日月光集团总部B栋1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1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3日

  至2021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1年3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环诚科技有限公司、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为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需对议案6、7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地址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登记工作委托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

  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出。公路交通: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 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3、联系人:欧阳小姐

  4、联系电话:021-52383315 联系传真:021-52383305

  5、登记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

  7、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拟在股东大会当日现场办理参会登记的,登记时间为4月23日13:00-13:30。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5楼

  3、联系电话:021-58968418、传真号码:021-58968415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8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9,5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113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计划,计划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21年3月25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3月10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出具了《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040号)。公司现决定使用募集资金358,131,282.05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358,131,282.05元人民币。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358,131,282.0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

  (三)会计师专项审核意见

  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环旭电子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环旭电子截至2021年3月10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环旭电子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358,131,282.05元之事项,已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9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环旭电子”)拟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103,000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及置换的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386,178.04元,剩余1,008,183,821.9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9,5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113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计划,计划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345,000万元,其中103,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1,030,000,000元(不包含利息收入)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及置换的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386,178.04元,剩余1,008,183,821.9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103,000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及置换的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386,178.04元,剩余1,008,183,821.9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不包含利息收入)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及置换的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386,178.04元,剩余1,008,183,821.9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实施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可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项目的募集资金103,000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及置换的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386,178.04元,剩余1,008,183,821.9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人民币60,000万元对“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环荣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厂”)进行增资。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向惠州厂分批注入资本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9,5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113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计划,计划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中“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环荣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以增资或借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惠州厂。

  三、 本次增资对象的情况

  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对“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惠州厂进行增资。增资后,惠州厂注册资本将增加为人民币80,000万元,增资的资金将分批注入。

  (一)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

  (二)本次增资对象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人民币60,000万元全部计入惠州厂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惠州厂仍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完成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惠州厂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与运营。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惠州厂与公司及保荐机构、开户银行拟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惠州厂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60,000万元对募投项目“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惠州厂进行增资。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向惠州厂分批注入资本金。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60,000万对募投项目“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惠州厂增资,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募投项目“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主体惠州厂增资,有利于增强惠州厂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60,000万元对惠州厂进行增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惠州厂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1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9,5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113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计划,计划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扣除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58,131,282.05元和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8,183,821.96元外,募集资金剩余2,063,254,895.99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产品类型,根据投资产品的安全性、金额、期限和收益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议;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对投资产品发行人及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资金的安全;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提出投资理财申请,提交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其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32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ASTEELFLASH USA CORP.、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ASTEELFLASH BONN GmbH、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ASTEELFLASH TUNISIE S.A.、ASTEELFLASH PLZEN S.R.O.、ASTEELFLASH FRANCE、ASTEELFLASH GROUP、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

  ●本次担保金额:500万美元和14,650万欧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0年12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环旭电子”)完成对Financière AFG S.A.S.(以下简称“FAFG”)的收购,原FAFG子公司之间存在担保事项。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2021年预计发生的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1)ASTEELFLASH GROUP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USA CORP.向HSBC Bank USA N.A.申请授信额度为50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ASTEELFLASH GROUP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BONN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向HSBC Trinkaus & Burkhardt AG申请共用授信额度为65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原协议于2021年7月17日到期后将续签1年。

  (3)ASTEELFLASH GROUP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TUNISIE S.A向BRED Banque populaire申请不超过3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协议终止之日止。

  (4)ASTEELFLASH GROUP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PLZEN S.R.O.向?eskoslovenská obchodní banka, a.s.申请不超过3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协议终止之日止。

  (5)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FRANCE, ASTEELFLASH GROUP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7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6)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 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7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7)ASTEELFLASH SUZHOU CO., LTD.为其上层控股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4,9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8)ASTEELFLASH USA CORP.为其上层控股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3,1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9)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为其上层控股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1,6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10)ASTEELFLASH TUNISIE S.A.为其上层控股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2,4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上述担保协议均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ASTEELFLASH GROUP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USA CORP.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4211 Starboard Drive CA 94538, USA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USA CORP.资产总额为5,759万美元,负债总额为2,557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2,003万美元),净资产3,202万美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985万美元,净利润-540万美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ASTEELFLASH USA CORP.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500万美元

  (二)ASTEELFLASH GROUP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BONN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ASTEELFLASH GERMANY GmbH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Konrad-Zuse-Stra?e 19-21 36251 Bad Hersfeld,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GERMANY GmbH资产总额为2,041万欧元,负债总额为897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840万欧元),净资产1,144万欧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万欧元,净利润-2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ASTEELFLASH GERMANY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2、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Konrad-Zuse-Stra?e 19-21 36251 Bad Hersfeld,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资产总额为2,557万欧元,负债总额为2,672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2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1,600万欧元),净资产-115万欧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912万欧元,净利润-400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3、ASTEELFLASH BONN GmbH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Allerstrasse 31 53332 Bornheim - Hersel,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BONN GmbH资产总额为1,386万欧元,负债总额为1,515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286万欧元),净资产-129万欧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025万欧元,净利润-135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ASTEELFLASH BONN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4、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Neuer Weg-Nord 49 69412 Eberbach,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资产总额为1,495万欧元,负债总额为921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18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799万欧元),净资产574万欧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781万欧元,净利润277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5、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ASTEELFLASH GROUP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BONN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向HSBC申请共用授信额度为65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三)ASTEELFLASH GROUP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TUNISIE S.A.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104 avenue de l'UMA 2045 La Soukra,Tunisia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TUNISIE S.A 6,436万欧元,负债总额为5,134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4,914万欧元),净资产1,302万欧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222万欧元,净利润-111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ASTEELFLASH TUNISIE S.A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借款合同终止之日止

  担保金额:300万欧元

  (四)ASTEELFLASH GROUP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PLZEN S.R.O.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Building BP 8, industrial complex of City park Plzen, cadastral area Skvrnany,Czech Republic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PLZEN S.R.O. 资产总额为1,192万欧元,负债总额为777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609万欧元),净资产415万欧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19万欧元,净利润-18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ASTEELFLASH PLZEN S.R.O.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借款合同终止之日止

  担保金额:300万欧元

  (五)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FRANCE, ASTEELFLASH GROUP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ASTEELFLASH FRANCE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6 rue Van Gogh 93360 NEUILLY PLAISANCE, France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FRANCE资产总额为9,857万欧元,负债总额为4,603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92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3,961万欧元),净资产5,254万欧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3,757万欧元,净利润356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ASTEELFLASH FRANCE为环旭电子持有99.94%之子公司。

  2、被担保人ASTEELFLASH GROUP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6 rue Van Gogh 93360 NEUILLY PLAISANCE, France

  经营范围:控股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GROUP资产总额为22,203万欧元,负债总额为6,655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6,594万欧元),净资产15,548万欧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欧元,净利润5,434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ASTEELFLASH GROUP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FRANCE, ASTEELFLASH GROUP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共用授信额度为7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六)FINANCIè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 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Meiendorfer Stra?e 205 22145 Hamburg, 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资产总额为727万欧元,负债总额为344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185万欧元),净资产383万欧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05万欧元,净利润3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被担保人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的公司基本情况见前述介绍。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FINANCIERE AFG为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 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共用授信额度不超过7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七)ASTEELFLASH SUZHOU CO., LTD.、ASTEELFLASH USA CORP.、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ASTEELFLASH TUNISIE S.A.为其上层控股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95 rue La Boétie 75008 Paris, France

  经营范围:控股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资产总额为36,593万欧元,负债总额为11,952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823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1,130万欧元),净资产24,641万欧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欧元,净利润-126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

  担保金额:

  (1)ASTEELFLASH SUZHOU CO., LTD.为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4,9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2)ASTEELFLASH USA CORP.为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3,1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3)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为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1,6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4)ASTEELFLASH TUNISIE S.A. 为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2,4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前述担保事项涉及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基本为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公司可以对其经营做出决策并及时掌握其财务和资信状况。该等担保事项有利于被担保方经营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基本为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公司可以对其经营做出决策并及时掌握其财务和资信状况,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2020年12月,公司完成对FAFG的并购,FAFG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担保事项均发生在公司收购FAFG的股权交割日之前。

  FAFG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GROUP董事会于2016年7月29日审议通过为ASTEELFLASH TUNISIE S.A.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同意对ASTEELFLASH TUNISIE S.A.向NATIXIS申请的100万欧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日(即2016年12月2日)开始,至ASTEELFLASH TUNISIE S.A.该笔银行贷款协议终止之日止。

  FAFG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GROUP董事会于2019年7月25日审议通过为ASTEELFLASH GROUPHSBC Bank USA N.A.申请授信额度为50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20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9日。

  FAFG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GROUP董事会于2020年3月30日审议通过为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BONN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向HSBC Trinkaus & Burkhardt AG申请的650万欧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日(即2020年7月16日)开始,期限一年。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137.10万元(不含本次,按照2021年2月26日中国银行结算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不存在逾期担保。

  鉴于被担保人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ASTEELFLASH BONN GmbH、ASTEELFLASH TUNISIE S.A.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涉及该等被担保人的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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