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致力于纯碱、溴素、氯化钙、原盐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纯碱广泛用于玻璃、无机盐、冶金、医药、石油、制革、纺织印染、食品、造纸等行业。溴素广泛用于制药、染料、精细化工、石油化工等行业。氯化钙广泛用于化雪除冰、石油钻探、石油化工脱水剂、干燥剂等行业。目前,纯碱为公司主导产品,产销量位于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主导产品纯碱下游部分行业开工不足,需求减少,导致其销价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销量也较上年同期减少,生产经营承受了较大压力。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8,761.35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了20.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223.60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了254.71%。
面对严峻经济形势带来的困难挑战,公司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以深化目标管理为主线,以推动全员降本增效为抓手,通过持续稳产降耗、优化采办策略、突破销售困局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有力提升了抗风险的能力。
一是深入推行目标管理3.0版,不断优化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围绕“安稳长满优”目标,强化管控力度,细化管控流程,确保生产运行持续稳定。纯碱、溴素、氯化钙等主要产品产销情况较稳定。
二是全员开展节能降耗,通过优化工艺操作,强化技改技措,生产消耗指标持续向好。纯碱厂连续三年获得“纯碱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荣誉称号。
三是深入开展形势任务教育,精准制定降本增效方案和措施,通过严控费用支出,优化采办策略,专项管理优化提升,多措并举增收创效。
四是紧盯市场研判分析,优化销售策略,深化战略合作,通过整合销售资源,优化运输模式,全力提升产品竞争力,积极应对市场挑战。
五是科学调度,加强管控,稳妥有序推进废砂综合利用、羊口盐场机井建设、溴素厂老机组改造及小苏打项目等多项目建设。
六是严守安全环保红线,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推行“双重预防体系”,不断优化提升基础管理,安全环保形势总体稳定。
七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持续强基固本,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双促共赢。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下游部分行业开工不足,需求减少,导致主导产品纯碱销价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销量也较上年同期减少。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1-013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下发给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3月29日在90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孙令波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公司决定对企业会计政策做相应变更。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5.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6.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为-252,235,960.27元,母公司口径为-220,815,292.5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30,246,820.80元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345,611.74元,并扣减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80,558,273.34元后,本次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9,218,866.68元。
根据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不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7.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3,710万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令波、丁忠民、迟庆峰、陈国栋回避了表决。
8.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将独立董事薪酬由每人6万元/年(含税)调整为10万元/年(含税),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月起执行。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2021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0.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方法,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1. 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拟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报酬为6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42万元、内控审计费21万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3.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以上第1、4、5、6、7、8、9、11、12项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1-018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保函以及贸易融资等。授信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需求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1-02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集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9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7.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8.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10. 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注:上述第5、6、7、9、10项议案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第6项议案关联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1年4月19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2737
联系电话:0536-5329842 0536-5329931
传 真:0536-5329879
电子邮箱:hhgf@wfhaihua.sina.net
联 系 人:杨玉华 江修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一: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附件二: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22”,投票简称为“海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议案编码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1-014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下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3月29日在90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宋君荣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经济活动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全年召开会议4次,审议议案15项,对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重要事项发表审核意见5次,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为-252,235,960.27元,母公司口径为-220,815,292.5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30,246,820.80元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345,611.74元,并扣减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80,558,273.34元后,本次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9,218,866.68元。
根据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不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6.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3,71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7.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善,分工合理,能够满足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 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拟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9.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报酬为6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42万元、内控审计费2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以上第1、3、4、5、6、8、9项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1-017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化集团”)等关联方因购买动力、包装物、原材料等发生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3,710万元,2020年度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31,577.40万元。
1.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关联董事孙令波、丁忠民、迟庆峰、陈国栋回避了表决。
2.本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1. 披露日期及索引:2020年4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告》(2020-008);
2. 2020年度,因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而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已按审批权限,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化集团”)
1.法定代表人:张长坤 注册资本:72,449.48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石油化工等业务。
住 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 1,167,170.74万元,净资产 354,690.0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99,555.32万元,净利润 9,846.8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目前,山东海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61,048,878股,占股份总额的40.34%,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海化集团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二)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利塑料编织厂(简称“福利塑编厂”)
1.法定代表人:郝润东 注册资本:1,950万元
主营业务:加工、销售塑料编织袋、集装袋、塑料篷布、填充母料、塑料内衬袋。
住 所:山东潍坊纯碱厂厂区南500米处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1,546.32万元,净资产8,262.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219.44万元,净利润384.10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利塑编厂为山东海化集团参股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福利塑编厂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三)山东海化集团潍坊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简称“永安汽运”)
1.法定代表人:何树坤 注册资本:800万元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二类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吊装等。
住 所: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源街东段路北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6,440.83万元,净资产3,094.0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919.99万元,净利润6.0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安汽运为山东海化集团参股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永安汽运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四)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简称“氯碱树脂”)
1.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注册资本:15,932.30万元
主营业务: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等。
住 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纯碱厂西200米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43,310.04万元,净资产27,345.0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4,181.27万元,净利润2,031.3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氯碱树脂为山东海化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氯碱树脂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1.为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持续发展,交易各方签署框架性协议及合同。
2.以上各类交易中,对水、电、蒸汽、高温热水、低温热水、碎石价格,双方参照市场价协商,按月结算;其他关联交易价格,通过招标比价等形式,确定市场价格,双方按具体合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活动,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已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先已提供了该事项详细资料,并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我们认为该预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有关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1-016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决定变更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会计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根据过渡期政策,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对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1-019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报酬为6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42万元、内控审计费21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人员信息:致同所现拥有合伙人202名;拥有注册会计师1267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名。
(7)收入情况: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为19.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11亿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58亿元;审计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20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职业保险购买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健,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拟自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2:江磊,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拟自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乃忠,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拟自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繁简程度,结合相关审计需配备的人员和工作量,双方拟定的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6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42万元,内控审计21万,较2020年度减少36万元。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致同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决定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公司事先已提供了该事务所的详细资料,并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执行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业务熟练、工作勤勉,及时、准确、独立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表现出了较高的执业水平。续聘该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拟定的2021年度报酬,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1-015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