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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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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按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要业务范围:公司主要制造和销售脂肪醇(酸)、蒸汽、磺化医药以及氯碱、硫酸等系列产品,子公司经营港口码头装卸、仓储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及氢能、加氢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经营模式:公司是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的核心企业,在园区建立了以化工新材料为主导,辐射区内主要企业相关产业链,形成了上下游互利互补的循环经济运营模式。公司主要以热电联产为核心装置,通过先进高效的透平机组生产的电和蒸汽,用于公司自身化工装置的生产,氯碱、磺化医药系列产品、脂肪醇、硫酸等化工装置产生的化学产品和物料与园区内其他企业构成循环供应链。

  公司主要产品辐射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园区内客户企业通过管道输送实现销售;对于园区外企业,主要产品通过车、船运输实现销售;境外销售主要通过港口出口到欧洲、印度等市场。

  美福码头利用海河联运及区域液体最大化工码头与企业管道相连的优势,通过便捷的陆运和水运运输,为园区企业提供液体化工和相关原材料的码头装卸及仓储服务。

  光伏发电公司是利用太阳能技术发电,电力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氢能源产业利用公司副产氢优势,通过提纯加压产出纯度为99.999%的氢气,提供给下游加氢站及其他需求客户进行销售。

  行业情况说明:

  (1)蒸汽供热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是指发电厂既生产电能,又利用汽轮发电机做过功的蒸汽对用户供热的生产方式,即同时生产电、热能的工艺过程,较之分别生产电、热能方式节约燃料。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成为循环经济的一种发展模式。

  201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大排放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淘汰力度,在重点区域加快推进。到2020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高污染燃煤电厂逐步关停。我公司已实现了超低排放。

  公司通过热电联产机组产生蒸汽供热,蒸汽主要用于公司各化工装置及向化工新材料园区企业供热。公司按照批准的供热范围向园区及周边企业提供蒸汽供热,供热产品的需求量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蒸汽用量、园区落户企业数量及蒸汽需求量和供热范围内周边企业的蒸汽需求量。随着园区企业后续项目不断开工建设投产,园区企业蒸汽需求量每年都将保持稳定增长。

  (2)化工行业基本情况

  随着国家对高质量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并加大了对散乱污企业的关停和整治,化工行业市场整体、特别是技术领先的企业向好的态势得到进一步确立,规模化、绿色环保的化工企业优势越来越明显,化工产业集中度得到明显提升。(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3)码头装卸行业基本情况

  美福码头为液体石油化工码头,鉴于本地区岸线资源有限,现有液体化工码头资源优势更加显著。依托后方化工新材料园区的综合优势,美福码头吞吐量稳步提升。

  (4)光伏发电行业基本情况

  2020年是我国光伏发电由补贴依赖进入平价的关键一年。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模式仍将采用平价项目优先,对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实施竞价的管理模式。因为是有国家补贴的最后一年,企业项目建设积极性明显提高。虽然受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但2020年光伏市场规模实际新增48.2GW,同比增长81.7%。2020年光伏市场的增长,以国家补贴项目为主,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平价项目,为全面进入平价时代做准备。

  为促进光伏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动能源战略转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20年1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充分保障能源政策的延续性和存量项目的合理收益,完善了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方式。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静金太阳、铁门关利能、托克逊金太阳、吉木乃海锦、龙井中机五家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100MW)均已纳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公司光伏装机容量123MW(其中地面100MW,分布式光伏23MW)全年发电量1.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8%,光伏利用小时数1300小时,同比增长40小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4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0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8.03%;实现每股收益为0.91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4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1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主要业务板块为化工、能源及码头装卸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 光伏电站陆续纳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按相关政策确认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77.63%。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脂肪醇(酸)、磺化医药系列产品、氯碱、硫酸(总酸量)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

  注:氯碱销售均价为双吨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仁油及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甲苯、工业盐、硫磺、煤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1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3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上午10:00时在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中山路嘉化研究院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3,726,787.32元,其中2020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018,993,640.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1,899,364.07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2,253,818,312.17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70,912,588.78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即将进行非交易过户,预计非交易过户股份合计为10,000,000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将由40,785,336股减少至30,785,336股。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432,730,543股,预计扣除非交易过户之后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0,785,336股,剩余1,401,945,2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80,389,041.40元(含税)。

  公司2020年度共有2次利润分配,其中2020年第三季度分配现金红利278,389,041.40元(含税),2020年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280,389,041.40元(含税),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86%,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0.9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九)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年度)》。

  (十)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业务需要,保持审计及内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预计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165万元,2021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 2021年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总额预计不超过8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年度总金额合计不超过4亿美元,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事项的实施,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转授权于公司管理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及控股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融资担保,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在2021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公司对各个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以及公司对各个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借款额度内各公司可循环借款。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调配,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嘉化能源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短期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拟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实际发生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理财业务的资金可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结合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有关业务总体分析之后,对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4,760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韩建红女士,董事汪建平先生、邵生富先生、王宏亮先生、牛瑛山先生、管思怡女士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新增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各事业部、各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将新增部分投资项目。根据拟投资项目情况,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6,855万元,其中嘉化能源8,895万元、光伏产业各公司1,225万元、浙江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900万元、浙江嘉化未来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1,200万元、浙江嘉化新材料有限公司1,440万元及浙江嘉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195万元,主要涉及环保治理、安全提升、节能新技术应用、生产装置添置部分设备等建设项目及未来的光伏项目、未来研究院研发项目等新增项目,上述项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二年内实施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及2021年度董事和高管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结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部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报废处理的议案》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拟对部分因安全环保整改、技术升级改造拆除和因老旧、故障率高、子公司停产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进行报废处理。

  公司本次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9,090.85万元,账面净值4,232.02万元,预计报废损失4,012.20万元;报废在建工程账面原值31.55万元,账面净值31.55万元,预计报废损失31.55万元;合计报废资产账面原值19,122.40万元,账面净值4,263.57万元,确认报废损失4,043.75万元。本次报废资产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088.44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2.3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0年度需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814.4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59.78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59.78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 2021 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同时公司选择该方法中的简化处理方案,即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用该方法,不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议案》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原材料的套期保值及期货投资。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行使决策权并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8)。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1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3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上午11: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建平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3,726,787.32元,其中2020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018,993,640.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1,899,364.07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2,253,818,312.17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70,912,588.78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即将进行非交易过户,预计非交易过户股份合计为10,000,000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将由40,785,336股减少至30,785,336股。截至监事会审议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432,730,543股,预计扣除非交易过户之后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0,785,336股,剩余1,401,945,2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80,389,041.40元(含税)。

  公司2020年度共有2次利润分配,其中2020年第三季度分配现金红利278,389,041.40元(含税),2020年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280,389,041.40元(含税),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86%,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0.9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年度)》。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现金管理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部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报废处理的议案》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拟对部分因安全环保整改、技术升级改造拆除和因老旧、故障率高、子公司停产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进行报废处理。

  公司本次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9,090.85万元,账面净值4,232.02万元,预计报废损失4,012.20万元;报废在建工程账面原值31.55万元,账面净值31.55万元,预计报废损失31.55万元;合计报废资产账面原值19,122.40万元,账面净值4,263.57万元,确认报废损失4,043.75万元。本次报废资产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088.44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2.37%。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因安全环保整改、技术升级改造拆除和因老旧、故障率高、子公司停产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进行报废处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公司对该部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进行报废处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0年度需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814.4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59.78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59.78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 2021 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同时公司选择该方法中的简化处理方案,即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租 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用该方法,不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1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3,726,787.32元,其中2020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018,993,640.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1,899,364.07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2,253,818,312.17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70,912,588.78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即将进行非交易过户,预计非交易过户股份合计为10,000,000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将由40,785,336股减少至30,785,336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432,730,543股,预计扣除非交易过户之后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0,785,336股,剩余1,401,945,2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80,389,041.40元(含税)。

  公司2020年度共有2次利润分配,其中2020年第三季度分配现金红利278,389,041.40元(含税),2020年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280,389,041.40元(含税),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86%,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0.93%。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1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11日《关于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6,858,316股新股募集资金。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决议《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1,306,285,261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7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23,374,779.63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17年5月25日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9.74元/股调整为9.57元/股(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9.57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86,858,316股(含186,858,316股)调整为不超过190,197,513股(含190,197,513股)。本次发行委托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销商,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8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187,708,351股,增加注册资本187,708,35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798,246,002.58元。截至2017年7月5日,公司已募集到资金净额1,782,800,002.58元(已扣除承销费等相关费用合计15,446,000.00元)。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54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华信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且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中96,380万元用于收购5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并增资,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2017年7月19日及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静金太阳发电有限公司、铁门关市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金太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吉木乃海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龙井中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上5家公司合称为“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及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7月31日,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华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及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光伏电站项目公司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

  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收购 5 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100%股权并增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予以结项,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5,287.02 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268.42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收购5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并增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96,380.00万元,收购和静金太阳发电有限公司、吉木乃海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金太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铁门关市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龙井中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光伏发电公司100%股权并增资,其中股权收购金额合计665.4万元,增资金额为95,714.60万元。2016年一2017年,上述5家光伏发电项目公司的股权收购已先后完成工商变更。公司承诺根据5家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实际需求分批增资。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5家光伏发电项目公司的增资已完成,尚余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

  注4:年产4, 000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计划在2016年底之前完成2,000吨/年邻对位(BA)产品装置主体工程建设并进入试车和产品市场投放,二期产能结合市场情况预计在2017年底之前完成所有产品装置建设。项目一期2,000吨/年邻对位(BA)一期主装置以及4, 000吨/年的公共系统己投产。由于项目涉及到自主研发专利技术的产业化,难度相对较大,项目整体进度比预期有所推迟。基于进一步规划磺化医药产业的战略发展和提升邻对位(BA)产品生产工艺的需要,公司拟将项目二期2, 000吨/年产能自筹资金建设,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实际涉及变更用途的金额为8,928,393.51元。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业经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目前年产4, 000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已完工。

  注5: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万吨/年植物油酸、8万吨/年植物硬脂酸、2万吨/年单组份脂肪酸、1.5万吨/年C16-18脂肪醇、1.5万吨/年单组份脂肪醇。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已于2016年部分安装完成,3万吨/年植物油酸、2万吨/年单组份脂肪酸、1.5万吨/年C16-18脂肪醇己投产。但受外部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单组份脂肪醇及植物硬脂酸产品经济效益下滑,公司调整了相关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当前及预期市场环境情况,公司拟暂缓实施1.5万吨/年单组份脂肪醇及8万吨/年植物硬脂酸项目,“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实际涉及变更用途的金额为21,089,292.25元。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业经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注6: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司9台锅炉(1 #~9#炉)烟气的脱硝、除尘、脱硫等处理系统的技术改造,计划2017年三季度之前建成,确保公司热电厂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B13223-2011)中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并同步安装污染物检测设备,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公司8台锅炉(1 #--8#炉)己于2017年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并实现上述目标。公司9号锅炉预计2019年底开始投入使用,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相应延期至2019年底之前建设完成。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进度调整业经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9#锅炉已建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完工。

  注7: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2019年“年产4, 000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变更用途销户实际转出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928,393.51元;2019年“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 变更用途销户实际转出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089,292.25元;2020年“收购5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并增资项目”结项销户实际转出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308,806.01元,2020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结项销户实际转出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7,082,235.85元,2020年“补充流动资金”结项销户实际转出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293,182.95元。

  注8: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公司1~9#锅炉的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目的是确保公司热电厂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并同步安装污染物检测设备,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公司1~9#锅炉已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并实现上述目标。公司实施烟气超低排放项目是为了响应国家治理大气污染号召,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项目属于公司热电项目配套工程,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注9: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满足整体经营需求,不需要单独进行效益测算。

  注1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金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的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2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或“立信”)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业务需要,为保持审计及内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预计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165万元,2021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38.14(未经审计)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共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69家)、医药制造业(41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9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8家)、专用设备制造业(37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1家)、汽车制造业(25家)、通用设备制造业(25家),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黎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俊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报告。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何旭春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代码:600273                                   公司简称:嘉化能源

  (下转A4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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