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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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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博通股份2020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946,660.50元。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239,963.6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计算机信息技术,本公司持有70%股权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高等教育业务,本公司本部是计算机信息技术业务,高等教育的收入、利润、资产、规模等各方面都大于计算机信息技术。

  报告期内及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有两个控股子公司、一个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70%股权,持有北京国电博通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持有联营公司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博通科技有限公司已长期处于停滞状态;联营公司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也一直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未开展经营业务。

  2、高等教育

  (1)业务及经营模式

  业务、产品及用途:

  城市学院是由本公司和西安交通大学共同举办并经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城市学院属于民办教育,主要是对于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入校学生进行本科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2015年秋季新增加了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招生。

  经营模式:

  城市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独立办学,独立招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学生毕业后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城市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城市学院授予国家承认的城市学院学士学位。城市学院收入来源主要为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入,也包括其他教育、捐赠、政府补助等其他收入,成本主要为教学、学生培养、校园建设等。

  根据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独立学院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城市学院的招生规模由陕西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学费、住宿费等由陕西省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务院及其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依照本决定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时,应当充分考虑有关历史和现实情况,保障民办学校受教育者、教职工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该项法律的修改,将对城市学院的经营模式产生重要影响。

  2018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之后,2018年2月陕西省政府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落实分类管理制度。对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举办者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法依规办理登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据管辖权限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现有民办学校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规定重新登记,过渡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前。

  2018年6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将做好如下主要工作要点:深化分类管理改革,完善配套措施;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推动质量提升;加快构建监管和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环境。

  考虑到陕西省2018年2月发布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对于现有民办学校重新登记的过渡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前,以及本公司关于城市学院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民办教育关于分类管理及其他相关政策,继续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登记类别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之后对于本公司的综合影响,待相关内容明确后再做出后续行为。

  2020年5月15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生效,民办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为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规范发展,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实施方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有利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有利于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的目标,按照“能转尽转、能转快转,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分类指导、因校施策”的工作思路,既遵循高校设置标准程序,又体现政策支持导向,坚持好中快进推动独立学院转设。把独立学院转设作为高校设置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完成转设。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业绩驱动因素:

  教育教学质量是城市学院的发展核心和最重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城市学院是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新型大学,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百年名校优质的学科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设有电气与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系、机械工程系、经济系、管理系、外语系、艺术系、护理系、传播系、土木建筑工程系等10个系,4个教学部,17个研究所,33个本科招生专业,形成了以工科类、经管类专业为支撑,以艺术、文学、医学类专业相配合协调的多学科结构。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社会声誉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2)行业情况说明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利用学校名称、知识产权、管理资源、教育教学资源等参与办学。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主要利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参与办学。独立学院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且通过全面改革培养计划等灵活运作方式,满足了多样化和选择性的教育需求,民办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个人需求与社会产权格局多样化的需要,已经逐步成为一个强劲的新兴朝阳产业和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

  独立院校目前处于稳定发展阶段。市场竞争是独立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驱动力,独立学院从成立之初就面临市场竞争和毕业生就业问题,其灵活的办学机制,既使人才培养能更好地贴近社会与市场需求,又使独立学院直接面临市场竞争的压力。在市场竞争压力下,大多数独立学院走上了一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的、追求办学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之路。城市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采取了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相结合、师生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经过几年来的办学实践,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已成为城市学院的办学理念,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独立学院的转设情况说明

  2020年以来,全国已有一些独立学院申请并完成了转设工作,2020年陕西省已有2所独立学院完成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截至2020年末,陕西省现有10所独立学院。在独立院校的队列中,城市学院在陕西省内名列第一、国内处于前列。

  西安交通大学持有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30%出资。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12月末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协议书》,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意见;双方共同负责转设推进及统筹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学院基础条件建设;转设过渡期内双方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确保学院平稳顺利过渡;转设后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保障学院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学院的转设工作,是国家大政策,是大势所趋,各省独立学院都已陆续开始转设,教育部和陕西省当前都在加大力度推进此项工作,明确独立学院转设情况将与各独立学院的资源分配相挂钩。因此,城市学院开展转设工作是没有选择、是必须要进行的,越是尽早完成转设,越是有利于后续的长期健康发展。

  公司将与城市学院等各方共同认真学习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相关政策,根据具体情况,本着城市学院发展、各方有利的原则,共同推进城市学院的转设工作。

  3、计算机信息技术

  (1)业务及经营模式

  业务、产品及用途:

  计算机信息技术主要是以自然资源为核心的电子政务信息化,辅之有煤炭企业信息化和系统集成,主要产品是自然资源信息化产品、业务中间件平台产品,主要应用于包含业务平台、不动产登记、地政、矿政、测绘、执法、综合监管、办公、档案等全业务的自然资源电子政务领域,客户主要为国家各级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

  经营模式:

  主要是以自主软件为核心,根据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软件开发和服务,或是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对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同时为客户提供咨询、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和实施及相关技术服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计算机信息技术、以及软硬件系统集成的销售与服务。成本主要包括软件开发、实施成本,计算机软件硬件、设备及服务的采购成本。

  业绩驱动因素:

  面对严峻的市场竞争,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管理,以控制成本费用、提升经营利润为工作重心,加强项目的合作、验收、回款工作,积极推进各项目有序进展和业务平稳发展。

  (2)行业情况说明

  计算机软件产业作为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软件开发市场、自然资源信息化市场,竞争都是非常严峻。

  2019年6月自然资源部发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启动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11月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推出从上至下的自然资源信息化顶层设计方案,为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未来五年的信息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其建设要点可以概括为“一个基础,两个支撑,三类应用体系,四大目标和五大保障体系”,这些都对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北京国电的主营业务为计算机信息技术,近年来经营已处于停滞状态。联营公司西安博捷一直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未开展经营业务。

  5、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综述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计算机信息技术,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2020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06,326,686.33元,同比增加12.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946,660.50元,同比增加65.5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934,604.69元,同比增加83.87%。公司整体及主营业务均持续盈利,持续盈利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主营的高等教育业务增长。

  (3)2020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06,326,686.33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04,747,139.64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9.23%),同比增长12.16%,其他业务收入1,579,546.69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0.77%),同比增长13.81%。

  高等教育在校学生人数增加和学费标准提高,使得营业收入增加较大,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4,200,171.47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4.85%)、主营业务成本86,645,110.72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11.81%和12.16%。

  计算机信息加强项目的合作、验收、回款工作,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546,968.17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15%)、主营业务成本5,873,881.46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18.89%和51.19%。

  (4)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的高等教育业务,具体为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度城市学院实现营业收入195,783,788.91元,比上年度增加11.83%;实现营业利润37,870,605.81元,比上年度增加23.94%;实现净利润37,775,429.79元,比上年度增加24.34%。

  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无重大变化。

  (5)本公司不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6)自2020年1月起国内外陆续开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大范围蔓延,目前疫情依然存在,进入常态化阶段。公司严格落实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规则要求,认真做好公司、学院的工作防护,以及教职员工和学生的个人防护,尽量降低本次疫情的影响程度,工作效果良好。

  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06,326,686.33元,同比增加12.17%;实现营业利润40,134,281.36元,同比增加56.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946,660.50元,同比增加65.5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934,604.69元,同比增加83.87%。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的高等教育业务,2020年度城市学院实现营业收入195,783,788.91元,比上年度增加11.83%,实现净利润37,775,429.79元,比上年度增加24.34%。公司的业务类型、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均无重大变化。

  3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收入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收入准则建立了新的模型用于确认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收入确认的金额应反映主体预计因向客户交付该等商品和服务而有权获得的金额,并对合同成本、履约义务、可变对价、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等事项的判断和估计进行了规范。本集团仅对在 2020 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本集团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基于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执行完的销售合同所进行的检查,本集团认为采用简化的处理方法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由于本集团基于风险报酬转移而确认的收入与销售合同履约义务的实现是同步的,并且本集团的销售合同通常与履约义务也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在首次执行日,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续)

  ■

  6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北京国电博通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西安博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在2019年10月注销。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化”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萍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博通股份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博通股份总经理2020年度工作报告》、《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和《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博通股份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博通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博通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博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博通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博通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城市学院购买二期土地的议案》、《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的议案》、《关于召开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十三项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1年3月26日,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在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1年3月15日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萍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博通股份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博通股份总经理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和《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博通股份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博通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博通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946,660.50元。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239,963.6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博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博通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博通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城市学院购买二期土地的议案》。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该次股东大会将审议8项议案,具体为:

  (1)审议《博通股份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博通股份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和《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博通股份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博通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6)审议《博通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城市学院购买二期土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55 证券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博通股份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3、4、5、6、7、8项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2项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http://www.sse.com.cn)披露《博通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博通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3、4、5、6、7、8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须持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票账户卡、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14日和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博通股份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要求

  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该委托代理人在股东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被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蔡启龙、杜黎

  联系电话:029-82693206

  联系传真:029-82693205

  电子邮箱:caiql@butone.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博通股份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710043

  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会议费用自理。

  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和西安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进入会场参会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博通股份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和《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博通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博通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博通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等六项议案。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1年3月26日,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在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1年3月15日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0.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4、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彦勋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博通股份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经过对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相关工作和事项的监督,监事会对2020年度总体工作情况做出如下监事会工作报告:

  (1)监事会总体工作情况说明

  2020年度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召开了六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监督。通过上述监督工作,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促进了公司合法经营。

  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情形,监事会对2020年度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3)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希望今后公司不断努力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4)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最近一期募集资金为2004年3月,该次募集资金截止2010年度已全部投入使用完毕;2020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2020年度的情况。

  (5)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6)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业务需要,交易价格公允,无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无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46,660.50元,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该审计报告。

  (8)2020年度内部控制执行及审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经营各环节,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了内外部风险,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该审计报告。

  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和《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和《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为同意确认,监事会保证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博通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946,660.50元。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239,963.6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博通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文件的要求;

  (2)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

  (3)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博通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6、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博通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博通股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本次为续聘。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

  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300家、审计收费3.47亿元。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行业为综合,信永中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薛永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亮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 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9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晓玲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审计费用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该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依据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并基于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审计收费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在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2021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的审议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博通股份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该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相同。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公司全部7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7名董事都同意,表决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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