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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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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9,702,520.4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7,970,252.04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1,732,268.3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9,170,589.04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22,585,445.81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使全体股东在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同时, 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此,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654,104,521股为基数,拟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1,549,170,589.04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444,039.83元。

  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1,398,726,549.21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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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现拥有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海洋工程三大产品领域。拥有500kV 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535kV 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产能力,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网用光复电缆、核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防火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综合布线、架空导线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能力,提供深远海脐带缆和动态缆系统、超高压电缆和海缆系统、智能配网电缆和工程线缆系统、海陆工程服务和运维系统四大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海洋军事等领域。公司通过了ISO 三大体系认证,拥有挪威船级社DNV 认证证书。

  (二)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海缆系统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同

  时已涉及海洋工程领域,提供EPC总包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公司陆缆系统采用“研发、生产、

  销售”,通过直销招投标和经销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公司

  内部通过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等方式提升创新能力;通过“两化融合”对公司现有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了公司的产能,保证销售订单的准时交付;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围绕“2+1”市场体系的战略部署,重点突破国际、国内重大市场。

  (三)行业情况说明

  电线电缆行业

  电线电缆是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仪器、仪表,实现电磁能量转换所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器材,是电气化、信息化社会中重要的基础性配套产业,被称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能源、建筑、交通、通信、工程机械、汽车等各个领域。电线电缆用途广、种类多、品种杂。据统计,现有电线电缆品种已超过 2000 种,规格数十万个,在电工电器行业中是品种和门类最多的大类产品之一。

  在世界范围内,电线电缆传统制造地区及国家主要集中在欧洲(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北美(美国)以及东北亚(日本、韩国、中国台湾)。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及工业化进程水平高,其电缆巨头依靠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已形成了跨国、跨地区的规模化或专业化电线电缆生产,其国内或区域内的产业集中度较高,在国际市场的占有份额较大,其前十位企业总销售收入占所在国家或地区市场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全球各个国家工业的深化发展,尤其是亚洲新兴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带动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国家电线电缆产业快速发展,从而实现全球电线电缆行业持续发展。全球电线电缆市场规模将由2019年的1849.2亿美元增长到2027年的2694.6亿美元,预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而亚太地区尤其是中国和印度,将继续处于全球需求的前沿。在我国,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产品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占据我国电工行业四分之一的产值,是仅次于汽车行业的第二大行业。随着中国经济的稳步增长,“一带一路”倡议建设不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补短板”等宏观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带动电力、石油、化工、城市轨道交通、汽车、建筑、新能源及船舶等行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带动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快速发展,新增企业数量不断上升,行业内竞争加剧,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得到大幅提高。(数据来源: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Wire and Cable Market》)

  截至2019年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企业数量有100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企业数量有4281家。2015年-2019年我国电线电缆销售收入总体呈波动增长态势,2019年中国电线电缆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4万亿,同比增长21.7%。预计2021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销售收入将达1.6万亿,2019年-202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5.09%,市场潜力巨大。(数据来源:《电线电缆行业经济发展十年回顾与展望的主题报告》,前瞻产业研究院)

  ■

  此外,早在2011年,中国电线电缆总产值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电线电缆生产国。2017年,中国电线电缆消耗量占全球电线电缆消耗比重达34%(按照金属电缆的导体重量计算),成为全球电线电缆消费量最大的市场。2009年-2018年,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高性价比优势,中国电线电缆出口量由143万吨上升至242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6.02%,成为全球第一大线缆出口国。(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海关)

  但是近年来,受国内产业结构转型、调结构、去产能等政策的影响,电线电缆行业内资源整合进一步加速,行业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进入深化发展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 2个抓住”,提高战略站位, 充分整合、 调动优势资源, 聚焦“资本与产业”、“科技与市场”、“数字与运营”的深度融合,重点突破“两化(国际化、数字化)”,全力构建国际、国内双向拓展、当前与今后同步推进的新市场格局,构建东方特色的创新发展体系、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开发及重量级科技创新合作,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生产、检测检验、敷设安装、工程服务与运维与一体的产业体系,打造成为海陆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实现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52亿元,同比增长36.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87亿元,同比增长9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4 亿元,同比增长89.30%,基本每股收益1.36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所述。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东方公司)、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工公司)、东方海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缆公司)、东方海洋工程(舟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公司)和阳江市东方海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东方公司)5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13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转股代码:191603   转股简称:东缆转股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19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9,702,520.4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7,970,252.04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1,732,268.3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9,170,589.04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22,585,445.81元。

  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654,104,521股为基数,拟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0 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1,549,170,589.04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444,039.83元。

  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1,398,726,549.21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等。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开展2021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房产用于办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购买房产用于办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3。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七、十、十五项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14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转股代码:191603   转股简称:东缆转股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通知;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4、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平飞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9,702,520.4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7,970,252.04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1,732,268.3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9,170,589.04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22,585,445.81元。

  公司拟以2020年12 月31 日总股本654,104,521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0 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1,549,170,589.04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444,039.83元。

  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1,398,726,549.21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开展2021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九项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 113603   债券简称: 东缆转债

  转股代码:191603    转股简称:东缆转股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的原因: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且公司正处于产业升级关键时期,“海陆并进”的发展战略正进一步加快推进;同时为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必须加大研发力度,保持持续创新能力。为此,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提出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9,702,520.4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7,970,252.04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1,732,268.3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9,170,589.04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22,585,445.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654,104,521股为基数,拟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0 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1,549,170,589.04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444,039.83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6.9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1,398,726,549.21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现拥有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海洋工程三大产品领域。拥有500kV 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535kV 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产能力,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网用光复电缆、核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防火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综合布线、架空导线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能力,提供深远海脐带缆和动态缆系统、超高压电缆和海缆系统、智能配网电缆和工程线缆系统、海陆工程服务和运维系统四大整体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海洋军事等领域。公司通过了ISO 三大体系认证,拥有挪威船级社DNV 认证证书。公司所处电线电缆行业系资金密集型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期。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海缆系统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同时已涉及海洋工程领域,提供EPC总包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公司陆缆系统采用“研发、生产、销售”,通过直销招投标和经销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公司目前正处于产业升级关键时期,“海陆并进”的发展战略正进一步加快推进,海缆系统及海洋工程产业在公司营收占比逐年提升。同时为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必须加大研发力度,保持持续创新能力。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52亿元,同比增长36.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87亿元,同比增长9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4 亿元,同比增长89.30%,基本每股收益1.36元。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公司需确保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也有利于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了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特别是核心产品海缆订单的正常生产、交付,以及新生产基地“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顺利建设,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对截至2020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工作计划,用于采购原材料等主营业务流动资金需求、海缆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重大项目支出、预防重大风险等方面,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4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等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转股代码:191603   转股简称:东缆转股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1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卫:李正卫,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包括仙琚制药(002332)、司太立(603520)、景兴纸业(002067)、理工环科(002322)、祖名股份(003030)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俞金波:俞金波,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包括传化智联(002010)、长川科技(300604)、雪龙集团(603949)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颖玲:沈颖玲,2005年4月取得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 2010年1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专业标准与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13年1月开始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传化智联(002010))、南华期货(603093)、银亿股份(000981)、宁波华翔(002048)等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俞金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颖玲、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李正卫近三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20万元人民币,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

  3、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且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执业且勤勉高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顺利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转股代码:191603   转股简称:东缆转股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转股代码:191603   转股简称:东缆转股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21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鹰基金-中信银行-华宝信托-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元顺安基金-中信银行-中诚信托-2017年中信银行组合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泰达宏利-平安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托·专户投资7号单一资金信托”)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739,12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0元,募集资金总额71,000.00万元,坐扣保荐承销费1,540.57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69,459.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于2017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42.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9,117.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号)。

  2.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4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本次发行保荐人及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132.08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78,867.9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8.7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619.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16号)。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差异系公司由自有资金支付的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该等发行费用应由募集资金账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西部证券于2017年12月2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小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0月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的下属支行

  2.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的下属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20,000.00万元,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并赎回,本金及收益均已全部划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原募投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对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披露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对变更募投项目进行了详细披露。变更原因如下:原募投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所在地政府正在进行港口规划调整,该募投项目拟建码头审批暂时存在障碍。该项目的延缓建设对公司后续海洋缆订单的获取将带来一定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为能尽快启动海缆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对“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进行了变更。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电缆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方电缆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东方电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八、独立董事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19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转股代码:191603   转股简称:东缆转股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2021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2021年继续开展铜和铅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在国际、国内重大市场、重点项目开拓中,尤其是在新能源海上风电领域和高端陆缆系统领域取得明显成效。铜和铅分别是公司海缆系统和陆缆系统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了规避铜和铅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拟在2021年继续开展铜和铅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二、2021年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1. 公司2021年度预计套期保值交易计划:

  ■

  2.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

  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受行业政策、利率、现货市场价格、公司操作等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将严格执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利用期货锁定采购、销售价格,配合工厂生产业务,不做投机性交易,风险较小而且可控。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1、市场风险

  一是期货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期货产品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三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

  2、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一定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市场订单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并且用于套期保值的保证金资金规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2、公司明确铜和铅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业务,只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进行场外市场交易,只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铜和铅商品的价格风险,不接受其它任何单位的委托和代理期货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公司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五、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由于期货、期权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因此,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锁定大批货物和库存,并加快资金的周转速度,节省资金成本,避免资金规模占用。

  2、可有效降低铜、铅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开展铜、铅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在期货、期权市场和现货市场里实现价格主动管理,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铜、铅的价格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从而保证产品利润更加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拟于2021年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并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 113603   债券简称: 东缆转债

  转股代码:191603   转股简称:东缆转股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程序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2020年度奖励基金的计提依据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年实现的净资产收益率大于12%(包含12%)且相比2018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大于60%(包含60%),则计提比例为8%。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1】1528号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公司未计提OIMS奖励基金前实现净资产收益率35.38%,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923,028,754.57元,较2018年度同比增长438.42%。综合2020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和202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两个指标,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可计提比例为8%。

  三、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拟提取比例及金额

  基于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超过期初公司的年度盈利预算,同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慎考虑,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为5%,计提总金额为46,151,437.73(923,028,754.57*5%)元。

  四、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2020年度奖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计提。

  本次计提方案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的执行方案

  本方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计提,后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据考核办法,结合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评结果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奖励对象,拟定《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相关数据,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及总额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计提方案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奖励基金的计提将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监事会意见

  经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基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相关数据,2020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及总额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计提方案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奖励基金的计提将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 113603   债券简称: 东缆转债

  转股代码:191603   转股简称:东缆转股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房产用于办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观雲钱塘城的房产,房产建筑总面积321.40平方米,房屋总价不超过人民币33,779,196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房产用于办公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因业务扩展增加办公场地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杭州浙鸿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观雲钱塘城4幢1701室的房产,该房产建筑总面积321.40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226.28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95.12平方米,总价款33,779,196元。

  本次购买房产的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具体事宜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杭州浙鸿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345室

  4、法定代表人: 鲍立明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CE8JQ38

  6、注册资本:16,200万元

  7、企业资质证书号:萧房项字201906号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营销,地产策划,物业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资产重组、并购咨询,承接建筑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 观雲钱塘城4幢1701室

  2、房屋性质:商业办公

  3、标的面积:建筑总面积321.40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226.28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95.12平方米;

  4、购置价格: 人民币33,779,196元;

  5、标的资产为商业办公,该地块土地面积43985㎡,规划用途为商业、商务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均已办理;

  6、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是在参考标的房产所在地区周边房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公司拟与杭州浙鸿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下统称“本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出卖人:杭州浙鸿置业有限公司

  买受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杭州市奥体中心、国际博览中心单元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浙(2019)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4439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3985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用地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9年06月11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观雲钱塘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330109201900159号 ,施工许可证号为 330109201907110101。

  2、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萧售许字(2020)第ZJ00184号。

  3、商品房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办公。商品房层高 2-26F为3.4米,27F为4.4米(局部3.4米)。商品房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为浙江精创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编号:ZD2020FJ0380,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

  4、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105,100.17元人民币计价,房屋总价不超过人民币33,779,196元。

  5、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6、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及房屋实测测绘报告。

  7、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

  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燃气:住宅商品房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 保证燃气供应。

  出卖人应当在2023年10月3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8、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二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逾期在90日之内,自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壹的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本次购买房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拟在杭州购买房产用于日常办公、联络,主要为了更好的构建国际、国内双向开拓,当前与今后同步推进的新市场格局和东方特色的创新发展体系,立足现有组织架构,布局长三角市场示范区域,有利于引进和保留优秀人才,加快推动陆缆产业在渠道分销及工程市场领域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海陆并进”的发展战略在“十四五”得以进一步提升。

  2、本次拟购买办公房产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购入后将纳入公司固定资产核算,对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保持长期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3、本次拟购买的房产以市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出售方签订购买协议,该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 113603   债券简称: 东缆转债

  转股代码:19160     转股简称:东缆转股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14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 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总计为79,724,372.01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其他应收款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判断,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按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68,858,161.01元,其中50,001,375.82元为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0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61,083.77元。

  公司对现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预计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0年度计提在建工程资产减值准备8,205,127.23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9,724,372.01元,影响报告期内利润总额79,724,372.0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及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其计提方法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 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转股代码:191603     转股简称:东缆转股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3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至议案九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1年4月16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8:3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801

  电话:0574-86188666

  2、会议说明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 113603   债券简称: 东缆转债

  转股代码:191603   转股简称:东缆转股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情况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上证e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日(周五)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27日发布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4月7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情况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进行在线互动交流,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夏崇耀先生、总经理夏峰先生、董事会秘书乐君杰先生、财务总监柯军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7日下午15:00-16:3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日(周五)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乐君杰、江雪微

  电 话:0574-86188666

  传 真:0574-86188666

  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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