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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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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5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4.04%。

  此方案仍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为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电极箔是基础性电子材料,由高纯度铝箔经特定介质进行侵蚀、阳极氧化形成,是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原材料。公司从业历史悠久,产品系列齐全,注重技术储备,涵盖了从低压到高压的全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高性能电容器的制造。

  ■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各生产部门根据生产所需,结合库存量和市场价格波动趋势申报采购计划;由计划供应部根据采购计划组织原料、辅料的采购供应。公司通过建立一系列的供应链相关管理制度来完成对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和评价,在保证各类供应物料质量的前提下,安全、及时、稳定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和化解市场波动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实施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根据《计划管理程序》等内部管控制度,在市场营销部接到客户订单后,公司根据技术指标、生产能力、现有库存、价格水平等因素对订单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下达生产计划,交由各生产部门按计划组织生产,技术中心提供技术保障。通过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良好协作,在保障客户产品按时、有序交付的同时,有效控制了库存规模。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自建销售网络,以直销模式直接面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直销模式有利于公司直接获取市场信息,及时调整销售策略,迅速响应客户需求。本公司的市场营销部承担销售职能,为了能够更好服务于客户,市场营销部建立了专业化的销售队伍与不断完善的营销体系,通过合理配置销售资源、提高服务质量、控制货款风险,推广销售管理信息化来不断提升销售运营的效率与质量,有效达成销售目标,提升市场占有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特别加强了与客户的联络沟通,货物的消毒防疫,让客户更为便捷与安心使用本公司产品。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85 电子专业材料制造”;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年版)》,将电容器铝箔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鼓励电极箔行业的发展。

  ■

  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的核心原材料,有铝电解电容器CPU之称,通常占到铝电解电容器总成本的30%至60%(随电容器规格不同而有差异),因而铝电解电容器的市场需求直接决定了电极箔的市场需求。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数据,2019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规模约为496.4亿元,至2024年预计将达556.5亿元。随着“十四五规划”、“新基建”等国家战略的出台和实施,5G、智能高端制造、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得以快速发展,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对各种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也将不断增长。

  另一方面,随着电子制造业向国内转移及电极箔行业环保要求的明确,国内电极箔行业逐步呈现出向规模型、有较强综合实力及技术储备的企业聚集的趋势。同时,因存在离散性、一致性、稳定性等一系列技术差距,高端电极箔产品仍主要依赖从日本进口。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871.67万元,同比增长11.05%;实现利润总额14,534.56万元,同比增长5.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76.85万元,同比增长4.4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

  ■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0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银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0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现有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公司将根据2021年相关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8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额度内,依法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因此同意公司对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64,724,110.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现拟定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5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4.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10股派现金7.5元(含税)的比例不变确定分配现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收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收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

  注1:2018年,签署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2:近三年签署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18年,签署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审计费用

  公司将根据2021年相关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70万元,与2019年保持不变。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

  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本次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并将《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2021年度计划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系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小兵

  注册资本:12,600万元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519号

  主营业务:生产电极箔、专用电源、机电设备、电控装置;装卸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

  主要股东: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联力企业有限公司

  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小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四川雅安工业园区

  主营业务:电子铝箔及其生产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和进出口;投资服务。

  主要股东: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小兵

  注册资本:7,000万元

  住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城路8号

  主营业务:电极箔及相关电子材料、机电设备及备件的生产和销售;新技术开发。

  主要股东: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联力企业有限公司、石嘴山海川投资有限公司

  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和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85.7143%。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由于担保合同要到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1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积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5,8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0.6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新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21年2月28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后,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000.32万元。

  ●募投项目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安排: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3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均已实施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上述项目结项,并结合实际情况,将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3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9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36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6,319,000.00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13,521,0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9,52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19年8月6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255号《验资报告》。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建设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将“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中的6,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5G领域用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建设。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存储、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进行结项的项目: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一)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前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二)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结余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4)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截至2021年2月28日,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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