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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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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京蓝科技,证券代码:000711)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3月24日、3月25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 票。

  6、近期公司发布了以下重要公告: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发布了《2021-033:关于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学刚等未完成对赌业绩要求其赔偿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本次重大诉讼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各被告履行补偿义务或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判决结果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不会产生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各被告对判决结果的执行情况以及是否提起上诉,因此对期后利润影响亦无法判断。京蓝科技将积极关注被告对判决的执行情况,对于公司主张的高学刚违反禁止同业竞争义务,公司将另行起诉,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2021-007:2020年度业绩预告》。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0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00,000万元至30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2.91% 至189.37%;预计营业收入为70,000万元至105,000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公司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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