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可转债的有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6号文同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于2020年01月1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森特转债”,债券代码“113557”。
“森特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0.26元/股。“森特转债”发行之后,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自2020年8月7日起,“森特转债”转股价格由10.26元/股调整为10.11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自2021年03月10日-2021年03月25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二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0.11元/股的130%,即13.14元/股。若在未来十八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13.14元/股,将触发“森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森特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森特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森特股份证券部
2、联系电话:010-67856668
3、联系邮箱:stock@centerint.com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