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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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基准日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C的基金份额为0,本次仅对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实施分红。根据《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算的每10份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应分配金额为0.053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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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3月3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运作期,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鼎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发布的《华夏鼎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的公告》,华夏鼎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4979,C类基金份额代码:004980)原定开放期为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6日(含)期间,开放期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对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A类、C类基金份额均设置人民币100万元上限。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2021年3月26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2021年3月27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余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具体请遵循本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发布的《华夏鼎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的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华夏鼎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鼎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
公司的公告
自2021年3月26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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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粤开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粤开证券网站:http://www.ykzq.com;
(二)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