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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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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01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规范运作及实际管理需要,对以上三项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三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三)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01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中开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开盈泰”)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本金为叁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会议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公司参股公司中开盈泰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右安门支行申请1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20%计算,向中开盈泰提供3亿元贷款本金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中开盈泰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开盈泰为公司参股公司,成立日期: 2020年04月24日;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小店村399号C栋1-1号(一层);法定代表人:欧阳国欣;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中开盈泰为公司与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中开盈泰注册资本19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8亿元,占项目公司20%股权;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出资15.2亿元,占项目公司80%股权。中开盈泰主要开发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小店村3005-1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3005-14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3005-15地块A22文化活动用地、3005-17地块A8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项目。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开盈泰资产总额4,920,558,421.29元,负债总额3,026,060,384.17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026,060,384.17元,净资产1,894,498,037.12元。2020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5,501,962.88元。

  中开盈泰营业收入目前为零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中开盈泰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开盈泰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右安门支行申请1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20%计算,向中开盈泰提供3亿元贷款本金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中开盈泰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中开盈泰2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肆佰肆拾壹亿玖仟贰佰肆拾肆万柒仟壹佰捌拾伍元(小写金额4,419,244.718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85%。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壹佰柒拾肆亿肆仟零肆拾肆万叁仟伍佰元(小写金额1,744,044.3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14%。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中开盈泰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开盈泰2020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01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名,实参会董事十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根据公司规范运作及实际管理需要,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临2021-018号)。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根据公司规范运作及实际管理需要,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临2021-018号)。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根据公司规范运作及实际管理需要,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临2021-018号)。

  (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根据公司规范运作及实际管理需要,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

  (五)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根据公司规范运作及实际管理需要,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中的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

  (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2011年5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办法》。根据公司规范运作及实际管理需要,现制定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七)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中开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北京中开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开盈泰”)为公司与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中开盈泰注册资本19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8亿元,占项目公司20%股权;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出资15.2亿元,占项目公司80%股权。中开盈泰主要开发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小店村3005-1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3005-14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3005-15地块A22文化活动用地、3005-17地块A8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中开盈泰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右安门支行申请1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20%计算,向中开盈泰提供3亿元贷款本金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中开盈泰20%的股权,且中开盈泰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中开盈泰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1-019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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