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庞国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持本公司股份6,307,0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29%,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份5,227,081股,股权激励股份1,080,000股)的董事、副总经理庞国强计划在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18,5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8%。
2021 年3月23日,公司收到庞国强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目前,庞国强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1年3月23日,庞国强先生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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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庞国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庞国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