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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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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行业龙头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50万-100万(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50万-100万(含)。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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