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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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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阳煤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阳煤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阳煤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阳煤01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乃时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2021-013号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编号:2021-013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阳煤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阳煤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阳煤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阳煤01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述: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股份”或“公司”)及公司下属煤炭销售公司拟将一定期间内向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国际”)电厂供应煤炭所形成的应收账款用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公司预计融资金额不超过22.16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融资费率以双方协商为准,且符合市场同类业务平均利率水平。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财务结构,减少银行贷款比率,降低金融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范围和比率,经公司与华能国际协商,拟将公司及公司下属煤炭销售公司一定期间内向华能国际电厂供应煤炭所形成的应收账款用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本次业务预计融资不超过22.16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融资费率以双方协商为准,且符合市场同类业务平均利率水平。公司及公司下属煤炭销售公司将就上述业务与华能国际认可的具有开展保理业务资格的机构办理融资保理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至本公告日,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司范围:公司及公司下属煤炭销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交易对方:华能国际认可的具有开展保理业务资格的机构。

  三、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公司及下属煤炭销售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二)合作机构:华能国际认可的具有开展保理业务资格的机构。

  (三)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四)保理融资金额:公司及下属煤炭销售公司保理融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2.16亿元。

  (五)保理方式:公开型有追索权保理,即交易对方受让的应收账款若发生约定回购情形,交易对方有权无条件向公司进行追索,公司应按交易对方发出的要求,履行回购义务并支付回购款。

  (六)保理融资利息:以双方协商为准,且符合市场同类业务平均利率水平。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通过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为公司增加流动资金,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3月24日,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以缩短资金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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