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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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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24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为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现将公司相关事项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披露《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并被受理登记的提示性公告》(第2021-016号):债权人北京空港富视国际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申请被受理登记(案号【2021】闽01破申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或管理人将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第一款第(七)项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第2021-014号):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9亿元。

  因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尚未编制完成,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第2021-014号):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25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督促*ST实达自查信息披露有关事项并充分揭示风险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督促*ST实达自查信息披露有关事项并充分揭示风险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272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今日,公司发布公告,提示存在可能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风险。相关风险事项对投资者影响较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现对公司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及控股股东自查核实,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如存在相关情况,请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请公司结合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实际情况,充分提示公司目前存在的风险,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权益。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请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并披露。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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