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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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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1-1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刘欣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1-18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司增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

  司增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司增辉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审阅司增辉先生的履历后,认为司增辉先生符合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上述聘任。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宝楠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刘宝楠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

  司增辉先生、刘宝楠先生的简历及联系方式请参阅附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

  1、董事会秘书简历及联系方式:

  司增辉先生,1971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中共党员。曾任公司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司增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一号国安大厦五层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电子邮箱:sizh@citicguoaninfo.com

  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刘宝楠先生,198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本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一号国安大厦五层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电子邮箱:liubn@citicguoaninfo.com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1-1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夏桂兰副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449,236,2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97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32,454,6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54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6,781,5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28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北京李伟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全部提案审议通过:

  1.总体表决情况:

  ■

  ■

  2.持有公司5%(含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

  ■

  3.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会议投票结果,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名监事候选人全部当选;提案5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李伟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巍、王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1-16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的董事6名。

  4、会议由刘哲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推荐,选举刘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刘哲、夏桂兰、刘鑫、万众、曾会明(独立董事)、张能鲲(独立董事),其中刘哲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张能鲲(独立董事)、曾会明(独立董事)、刘鑫,其中张能鲲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委员:曾会明(独立董事)、张能鲲(独立董事)、夏桂兰,其中曾会明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曾会明(独立董事)、张能鲲(独立董事)、万众,其中曾会明为召集人。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新一届经营管理班子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刘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万众先生、张荣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凤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严浩宇先生、司增辉先生、吕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中,刘哲先生、万众先生、张荣亮先生、王凤勇先生、司增辉先生、吕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严浩宇先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于2021年3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其作出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最终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严浩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该事项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严浩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司增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详见《中信国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1-18)。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3、议案4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浩宇先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严浩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是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我们同意上述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刘宝楠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详见《中信国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1-18)。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哲先生:1982年出生,清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金融行业组高级经理,股权融资业务线副总裁,金融行业组高级副总裁,综合行业组高级副总裁、总监、部门联席行政负责人,并购业务线总监、执行总经理、部门联席行政负责人等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万众先生: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律师,中共党员,历任海南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法律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荣亮先生,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凤勇先生,1978年出生,金融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副总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副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严浩宇先生,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深圳普晟经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司增辉先生,1971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中共党员。曾任公司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吕鹏先生,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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