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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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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336)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亲自出席的董事12人。

  1.4 本公司2020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本公司拟向全体A股股东及H股股东派发2020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1.39元(含税),总计约人民币43.36亿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3%,满足了《公司章程》中关于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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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作为一家全国性的大型寿险企业,本公司通过遍布全国的机构网络和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为3,320.5万名个人客户及8.8万名机构客户提供全面的寿险产品及服务,并通过下属的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管理和运用保险资金。

  2.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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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投资资产包含独立账户中相关投资资产。

  2. 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

  3. 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长期险保费收入)。

  4. pt为百分点,下同。

  2.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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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股东情况

  2.4.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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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部A股和全部H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其他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或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4.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在2019年12月31日持股数量排名在前100大股东之后,本期增持进入前10大股东。

  2.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持股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的最终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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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致股东函

  尊敬的各位股东:

  回首2020年,感慨万千,心潮难平。

  新型肺炎疫情从2020年初肆虐到常态防控,中国社会一直保持高度有序,经济快速重启,2020年二季度GDP已全面恢复正增长,四季度增速达6.5%,全年迈上百万亿元新台阶,近1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灭了绝对贫困,“十三五”主要目标圆满达成,创造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奇迹。

  此时,再次审视新华,2020年与既往有何不同?我想总结三个词:立志、安心、起行。“一体两翼”的总体战略更为清晰和坚定,系统上下对二次腾飞的认知更为深刻,心思和精力、资源和政策都凝聚到目标达成上来了;面对疫情,队伍的心安下来了,精气神提上来了,新华铁军的气势回来了;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从要求化为了行动,提升了效率,带动了创新,减少了浪费。

  今朝犹可忆,明日更可期。国家今日的成就来自无数奋斗者的挺身而出、勇毅担当。新华虽小,唯有发展,有所作为,才能尽绵薄之力。

  一、铭志立信,实干笃行

  2020年,是凝心聚力、迎难而上的一年。

  年初面对疫情,我收到很多来自内外部的询问:目标调不调?资源够不够?队伍减不减?投入降不降?其时,中央防疫统一有力、复工复产有条不紊、市场恢复可预期,从形势和大局上看,我们绝不能放弃发展的机遇。方向明确之后,管理层密集召开三次研讨会,匡定盘子和节奏,理清路子和打法,调度人力和物力,随后召开系统会议,上下统一思想,定心图发展。2020年2月,单月期交负增长25%;3月底,本土疫情传播基本阻断,公司新单、期交业务增长大幅回升,至上半年实现期交15.1%正增长,新单实现翻番。全年公司总保费收入为1,595.11亿元,同比增长15.5%,增速为新华上市以来最高,规模跃居市场第四,达成既定目标。同样,资产业务研判大势,把握结构性机遇,择时提升权益类投资占比,全年公司整体投资收益率位居行业前列,超额达成年度目标,资产管理总规模突破万亿元大关,站上历史新平台。

  突遭疫情,国家给了人民信心,新华也以让队伍“安心”为要务。一方面迅速放宽考核标准、上线新基本法,开仓放粮,解队伍燃眉之急,保证基层收入;另一方面创新采用线上增员、在线直播等手段缓解接触难题,“新华荟”直播带货活动累计参与人数多达185万人次、线上培训新平台开展直播3,600余场。在总部压缩各项不必要支出的同时,一线人员全年佣金投入不降反增,规模人力达到60.6万人,同比增长19.5%,19家新华分公司新单增长超过50%。办法有了,资源有了,业绩上去了,营销干部焕发出激情,队伍也充满了活力。

  务实肯干,转变工作作风是2020年初公司既定的要求。2020年,公司内部开展“对标赶超”管理项目,从实效性出发设定了119项对标指标和事项,其中98项达成年度目标,整体完成率超过80%。2020年7月,公司推出新产品“惠加保”,各部门紧密配合,通过创新开发模块,迅速完成了开发和上线,一经推出倍受市场认可。人的态度转变就是直接的生产力,奋斗的哲学,实干的精神,永远发光。

  重拾新华精神,是2020年公司最大的收获,也是最令人心安的底气所在。新华的发展之路并不一帆风顺,虽曾受到质疑,但也铸就了百折不挠的新华底色,让新华逆流而上,坚定前行。如果大家今天去我们的分公司、中支乃至营业部看一看,就一定能感受到斗志昂扬、敢为人先的新华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感染了队伍、感染了客户,我相信也会感染每一位股东。

  二、变局已来,前路渐宽

  “变局”下的不确定性将影响每一个经济组织乃至我们每一个人。这也让我对保险业有了新的认识,对新华战略落地有了新的思考。

  从事投资三十余年,我最深切的体会是要顺应大势。当前行业处在三十年未有之变局,其实质是内部发展动能与外部环境变化的契合与重构。站在两个一百年时代交汇点上,应从国家发展和人民需求的角度思考未来方向。

  一是老龄化趋势下的中老年客户需求。2020年出生人口下滑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担忧,但我认为不必过分悲观,趋老化的过程蕴含着巨大机遇。当前人口年龄结构变化中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半老年时期即从退休到失去自主生活能力的这段时间显著加长。过去我们可能认为老年人创造财富和消费的能力是直线下降的,但伴随人均寿命持续提升,六七十岁精神矍铄仍在工作、旅行的老年人都在明显变多,对退休后生活积极规划是大趋势,这往往预示着服务业的结构性转变。目前针对老年人的保险产品种类较少、价格也相对昂贵,养老服务模式也主要集中在开发养老社区方面,相对单一,抓住机遇,就要深入研究和理解半老年人群,开发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新华已尝试推出探索性产品,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二是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下的差异化需求。城市群、经济带将是未来国家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向,行业率先尝试了粤港澳大湾区重疾发生率表,新华也积极参与并开发了粤港澳专属产品。目前区域差异化,主要集中在基于疾病发生率下的定价差异,但仍有很多需求未被开发和满足。粤港澳和京津冀的疾病发生率可能相近,但客户需求真的一样吗?国企职工和个体商户的保险需求都可能是截然不同的。现在行业依赖的是保险代理人自身的专业性,通过标准化产品的组合,实现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未来我们借助科技和数据的力量,在个性化定制以及“保险+服务”方面,都大有可为。

  三是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村保险需求。伴随我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乡村地区主要发展任务由脱贫向振兴转移。乡村市场具有最大的人口基数和增长潜力,同时也是保障最薄弱、抗风险能力最差、最需要保险的区域。可以说,保险离不开乡村,乡村也离不开保险。伴随收入水平提升,保险目标消费群体的扩大,乡村“下沉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乡村客户与传统大中城市客户有着不同的消费逻辑和习惯,需要我们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想办法、找出路。在对贵州施秉县和内蒙古黄羊城镇的扶贫过程中,我们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在扶贫基金、保险服务方面已经做了一些尝试。未来,无论是开拓乡村专属保险产品还是建立专业乡村销售团队,只要能满足最广大乡村人民实际需要,实现保险公司与乡村地域发展同成长,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把握时代脉搏,需要深厚的经营管理基础,需要强大的财富管理和康养产业服务能力支撑,需要完善的科技数据配套,更需要以客户为核心的思考模式。目前,新华坚持以寿险业务为主体、以财富管理和康养产业为两翼、以科技赋能为支撑的“1+2+1”战略构想,坚守寿险发展本质,主动拥抱时代变革,才能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中,找准时代赋予保险业的使命和定位,才能找准新华的坐标和方向,才能真正实现长期高质量发展。

  三、伟大征程,正当起行

  2021是重新起行的一年。

  行业在社会和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过去发展的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可持续因素已逐步呈现,国家和社会对保险行业服务民生、保障人民健康财产安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回首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风风雨雨,无数企业起落浮沉,唯有顺应时代发展者,唯有满足客户需要者,唯有解放思想务实创新者,才能勇立潮头,长盛不衰。

  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点上,时代的变化、市场的挤压、客户的要求都在告诉我们必须重新起行,以新的姿态面对市场、面对客户,赢得未来。

  一是坚持发展主线,构建长期竞争壁垒。2020年,我们“双轮驱动”策略初见成效,实现了资产负债双丰收。未来,我们将一张蓝图绘到底,秉承高质量发展导向,坚持“发展”主旋律,巩固经营优势,夯实市场地位,持续践行资产负债双轮驱动模式,促进规模与价值全面提升。

  二是从人本出发,改变思考出发点。少站自己角度算小账,多站客户角度算大账,形成一线为客户考虑、后线为一线考虑的思想氛围。打通内部壁垒,把队伍发展、产品开发和客户服务统一到客户思维上,整合公司优质资源,形成合力。

  三是做好科技“新基建”。科技赋能不是多上线几个项目、完成几个APP,而是要真真正正提高生产力的一个系统工程。新华将踏踏实实做好基本功,打好数据和技术基础,建立敏捷开发能力,为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铺好路、布好局。

  千磨万击还坚韧,2020年,我们共同经历了未曾有的挑战、顶住了未曾有的压力、取得了未曾有的发展,在纷乱中为客户带去了安心和保障。大鹏一日同风起,2021年新华将重整行囊,向着为国民带来身安、家安、心安的愿景继续前行。

  起于立志,依于安心,归于起行。此刻,窗外春光骀荡,万物复苏。在此,愿国家、愿百姓、愿新华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中得大安。

  首席执行官、总裁:李全

  2021年3月24日

  3.2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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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业务情况

  3.3.1 保险业务

  2020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并迅速在世界范围内蔓延,全球经济承受重压,我国经济金融环境亦受到严重影响,居民消费支出减少,传统业务发展持续受到冲击。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诸多挑战,本公司抢抓市场机遇,发挥资产负债两端联动优势,加大产业协同力度,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创新产品与服务供给,强化队伍建设,加强风险防范,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第一,总保费较快增长。2020年,公司实现总保费收入1,595.11亿元,同比增长15.5%,其中,长期险首年保费390.22亿元,同比增长53.7%;续期业务实现保费1,129.64亿元,同比增长6.8%。

  第二,内含价值持续提升。截至2020年末,公司内含价值达到2,406.0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3%;一年新业务价值91.82亿元,同比下降6.1%。

  第三,业务结构保持良好。疫情影响下,传统渠道线下展业受阻,以长期年金和重疾险为代表的产品发展承压。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续期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保持在70.8%的高位,奠定总保费持续增长坚实基础;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占长期险首年保费的比例为53.6%。险种结构方面,传统险和分红险长期险首年保费占长期险首年保费比例合计73.5%,健康险长期险首年保费占长期险首年保费比例为26.5%,占比较上年有所下滑。

  第四,业务品质基本稳定。个人寿险业务13个月继续率为89.9%,较2019年基本持平;25个月继续率为84.9%,较2019年下降1.3个百分点。退保情况改善,全年退保率为1.5%,同比降低0.3个百分点,退保金同比减少5.6%。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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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渠道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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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1) 个人寿险业务

  ① 个险渠道

  2020年,个险渠道优化产品供给,加大线上营销力度,注重队伍有效发展,实现保费收入1,173.99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长期险首年保费159.19亿元,同比增长4.8%;短期险保费51.50亿元,同比增长15.0%;续期保费963.30亿元,同比增长8.5%。

  2020年,公司优化增员选才标准,推行新版基本法管理队伍,截至12月末,个险营销规模人力达到60.6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9.5%;月均合格人力(1)12.8万人,同比减少3.8%;月均合格率(2)23.8%,同比下滑9.2个百分点;月均人均综合产能(3)2,617元,同比下降22.7%。

  ② 银保渠道

  2020年,银保渠道深化重点渠道合作,挖掘客户需求,提升产品竞争力,推动业务规模快速提升,全年实现保费收入397.29亿元,同比增长45.6%,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56.67亿元,同比增长36.0%;续期保费166.23亿元,同比减少2.4%。

  (2) 团体保险业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复工复产延后并面临经营管理困难,团体保险业务发展受阻。2020年,公司实现团体保险保费收入23.83亿元,同比降低0.5%。2020年,公司稳健推动政策性健康险业务发展,实现保费收入2.51亿元,同比增长19.0%,覆盖客户743.55万人。

  注:

  1. 月均合格人力=(Σ月度合格人力)╱报告期月数,其中月度合格人力指月度内承保且未撤保一件及以上新契约(包括卡折式业务保单)、当月首年佣金≥800元的营销员人数。

  2. 月均合格率=月均合格人力╱月均规模人力*100%。

  月均规模人力={Σ[(月初规模人力+月末规模人力)╱2]} ╱报告期月数。

  3. 月均人均综合产能=月均首年保费╱月均规模人力。

  2、按险种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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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 “–”为金额少于500,000元。

  2020年,公司分红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179.63亿元,同比增长174.5%;健康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103.50亿元,同比降低11.1%;传统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107.09亿元,同比增长48.4%。

  3、 按机构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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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末,本公司在全国设有35家分公司。2020年,约57.7%的保费收入来自山东、河南、北京等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区域的10家分公司。

  4、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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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业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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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13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13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2. 25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25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6、赔款及保户利益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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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摊回赔付支出同比增长28.1%,主要原因是部分分保产品的业务增长导致赔付增加。

  保单红利支出同比增长1,273.8%,主要原因是分红业务盈利增加及分红业务持续增长。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同比增长62.5%,主要原因是保费收入增加及退保、赔付支出减少。

  ■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020年,赔付支出较上年同期略有减少。

  7、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析

  ■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020年,保险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其中传统型保险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同比增长61.0%,主要原因是传统型保险首年保费收入增长。

  8、保险合同准备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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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 剩余边际是本公司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计提的准备金,并在整个保险合同期间内进行摊销。

  2020年末保险合同准备金较2019年末增长14.6%,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增长和保险责任的累积。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均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3.3.2资产管理业务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秉持“稳健、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在战略资产配置指引下,灵活调整战术资产配置,兼顾投资收益与风险管控,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全年实现了良好的投资收益。

  2020年,公司投资组合总投资收益率为5.5%,净投资收益率为4.6%。

  债权型金融资产投资方面,投资金额5,671.71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58.8%,较上年末减少6.8个百分点。公司在积极把握利率阶段性机会,从战略配置角度大力度配置长久期地方债、国债等利率债品种的同时,灵活把握债券交易性机会,波段操作。另外,金融产品的配置继续围绕绝对收益目标,线上、线下调研相结合,把防范风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择优配置优质资产。

  股权型金融资产投资方面,投资金额2,062.90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21.4%,较上年末增加2.7个百分点。2020年权益市场整体仍以结构性行情为主,分化加剧。公司权益类投资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自下而上优选行业和个股,积极把握结构性机会,并围绕低估值、高股息,持续挖掘港股市场这一价值洼地,不断增加配置力度。

  1、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定期存款不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

  2. 债权计划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

  3. 其他包括永续债、资产管理计划和理财产品等。

  4. 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5. 其他包括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股权计划、未上市股权、永续债等。

  6. 其他投资主要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等。

  7. 贷款及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

  利、应收利息、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等。

  8.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2、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2. 净投资收益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其他投资资产的利息收入、股权型投资的股息和分红收入。

  3. 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4. 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

  3、非标资产投资情况

  截至2020年末,非标资产投资金额2,329.53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24.1%,较上年末减少5.3个百分点。2020年,公司非标项目投资兼顾投资收益与风险管控,严格项目准入,当前非标资产整体质量良好、风险可控,融资主体基本为行业龙头、大型金融机构等,且具有良好的增信措施。

  (1)评级情况

  扣除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无需外部评级的权益类金融产品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公司目前存量的非标资产AAA级占比达95.5%,整体信用风险低,安全性高。

  ■

  (2)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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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管理机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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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合并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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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专项分析

  3.5.1 偿付能力状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最低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银保监会规定的水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3.5.2流动性分析

  1、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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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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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积极开展各项经营、投资、筹资活动,公司2020年现金流量未受重大影响。

  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同比增长59.6%,主要原因是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的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同比下降20.9%,主要原因是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及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现金净额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同比下降95.7%,主要原因是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现金净额增加。

  3、流动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收入来自保费收入、投资合同业务收入、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到现金和投资收益。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风险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本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29.93亿元,定期存款为1,226.40亿元。在承担利息损失的情况下,本公司几乎所有的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此外,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本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债权型金融资产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671.71亿元,股权型金融资产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062.90亿元。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保单和年金合同之分红和利息分配、营业支出、所得税以及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及退保付款和质押贷款。

  本公司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3.5.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资产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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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包含独立账户资产中相对应的投资资产。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为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3.5.4再保险业务情况

  本公司目前采用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事故超赔分保,现有的分保合同几乎涵盖了全部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分保业务的接受公司主要有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等。本公司分出保费如下:

  (1)各接受公司分出保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其他主要包括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等。

  (2)各险类分出保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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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未来展望

  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尽管全球经济形势依然严峻,但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寿险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速,公司将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新格局,积极发挥保险保障职能,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守风险防范底线。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切实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贯彻落实到公司发展中,为公司“十四五”时期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实体经济建设。发挥寿险资金长期稳定的优势,支持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业务发展,持续优化公司“保险产品+公益平台+志愿服务”的特色模式。

  三是深耕寿险主业,加速产业协同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持续推进“1+2+1”战略构想落地。聚焦寿险主业,发挥资产负债联动优势,提升投资能力,优化投资策略,并着力打造“产品+服务”协同模式,强化队伍建设,持续升级和丰富产品供给,深耕传统优势领域发展,厚植高质量发展根基,不断优化和创新产业布局。

  四是强化科技支持,提升客户服务能力。紧随国家战略,强化科技赋能和数据驱动,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应用,加大力度促进线上线下经营融合,支持业务发展,提升运营品质和服务效率,优化客户体验,释放发展活力。

  五是坚持依法合规,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严格落实偿二代监管要求,持续关注重点领域风险,强化主动防控意识;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加快智能风控体系建设,优化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机制,严守风险底线,确保经营稳定。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退保率、保单红利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29.79亿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86.65亿元,减少2020年度税前利润合计116.44亿元。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1-012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现场出席会议4 人。会议由监事长王成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审计师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作了充分说明。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A股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A股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A股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A股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A股2020年年度报告中所载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阅,认为该方案考虑到本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集团及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H股2020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同意将H股2020年年度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H股2020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H股2020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H股2020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H 股2020年年度报告中所载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阅,认为该方案考虑到本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集团及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石泓玉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石泓玉先生的简历将与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一并公布。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石泓玉先生的监事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4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1-015号

  H股股票代码: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33.59亿元(人民币,下同)、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94亿元。2020年度末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325.85亿元,无未弥补亏损。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按照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13.36亿元、任意公积金13.36亿元和一般风险准备金13.36亿元;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1.39元(含税),按公司已发行股份3,119,546,600股计算,共计约43.36亿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1年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2020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将下降4.14个百分点至273.70%,偿付能力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1-013号

  H股股票代码: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0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

  安永华明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3.75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2.06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7.53亿元)。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其中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志强先生,吴先生199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共2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保险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黄悦栋先生,黄先生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共7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保险业)和房地产业。

  签字会计师为王自清先生,王先生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共7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保险业、资本市场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不存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金额是安永华明根据提供服务人员的标准小时服务费率和预计工时计算而来。

  本公司支付安永华明2020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34.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60.00万元,合计1,694.50万元,较2019年度审计费用变化未超过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查了议案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履行充分、恰当。

  (三)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1-011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现场出席董事12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李全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A股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0年年度报告》及《新华保险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H股2020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同意将H股2020年年度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发行新股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 在授权期间内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或处理一定数量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 股”)和/或境内上市内资股(以下简称“A股”)。董事会可配发、发行,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及/或处理的H股/A股股份数量总计不得超过本议案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A股各自类别股份总数的20%。

  董事会须在符合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有关监管要求、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在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他相关政府机关批准(如适用)的前提下方可行使上述授权。但是,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若公司发行A股新股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授权期间为本议案获得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的期间:1、本议案获得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3、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修改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日期。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交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银保监会)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原董事长刘浩凌先生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信用风险管理工具”投资品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保险类子公司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参股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审议通过《关于〈2021-2023年业务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2020年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做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书面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0年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在审查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资料后,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履行充分、恰当。

  四、《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交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交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银保监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银保监会)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1-014号

  H股股票代码: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因执行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会计估计变更(以下简称“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2020年度税前利润的影响为减少税前利润人民币11,644百万元。

  一、概述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979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8,665百万元,减少2020年度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11,644百万元。

  二、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退保率、保单红利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利润表。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979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8,665百万元,减少2020年度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11,644百万元。

  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均认为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并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信息所做出的本项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并同意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会计处理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工作并出具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2、本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3、本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5、本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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