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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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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月日

  附件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2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2日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0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审计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010,469,031.6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85,861,771.64元,营业收入为4,119,046,395.5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2,871,488.05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16,398,319.89元。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21,639,831.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1,178,306.52元,扣除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7,157,232.45元,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58,779,561.97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拟以546,129,4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7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2020年度,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认真负责,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1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1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2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广州市天赐三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 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22,604.20万元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分析、评估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对确实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874.31万元,信用减值损失4,729.89万元,合计计提减值金额为22,604.20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和总金额如下:

  ■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具体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2020年度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4,729.89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8.8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依据测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2020年度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4,729.89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2020年度公司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48.28万元,占 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6.47%,主要是正极基础材料(选矿业务)相关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原因为:受碳酸锂价格下跌影响,公司库存锂辉石矿石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根据历史选矿回收率将库存原矿折算成精矿,并根据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的生产碳酸锂耗用精矿的单耗折算成碳酸锂,以碳酸锂及相关副产品可观察到的相关产品市场售价情况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认可变现净值,对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固定资产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2020年全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5,795.1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88%。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资产:

  (1)选矿业务相关资产

  公司2018年7月以拍卖方式取得选矿用相关资产,主要包括厂房、球磨机、浓密池等。公司计划通过自产锂精矿并代工成碳酸锂实现部分原材料自产,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延伸正极材料业务产业链至上游选矿业务。

  2019年经过改造调试,相关选矿用资产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备投产条件。但2019年7月开始,碳酸锂价格开始持续下跌,公司经测算认为当时直接外购碳酸锂更为经济,因此,公司选矿业务主要为精矿洗选,较少开展代工至碳酸锂。2020年,碳酸锂市场价格持续处于低位,公司选矿业务仍以精矿洗选为主。

  2020年末,由于磷酸铁锂动力电池装机量增加,下游需求旺盛,带动正极材料价格上涨,公司预计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正极材料价格将走出低谷回归正常水平。碳酸锂价格回升,开展选矿业务重新具备可行性,公司已与代工厂商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继续开展选矿业务。

  受碳酸锂价格波动影响,至2020年末,公司选矿用部分资产闲置时间较长(超过1年),目前,虽然选矿业务开展的可行性重新具备条件,但公司尚未实际开展该项业务并实现效益,仍然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判断相关选矿用资产于2020年末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评估,以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可回收金额,根据主要机器设备剩余使用年限,预测未来8年的现金流量并折现,公司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了减值准备3,454.60万元。

  (2)电池租赁业务

  2018年9月,公司收购中天鸿锂,中天鸿锂主要从事电池租赁及废旧电池回收业务。2019年,公司开始正式开展电池租赁业务,首次尝试该业务领域。随着业务的深入开展,公司发现部分电池出租率较低,主要原因是电池质量不佳,无法正常出租,存在减值迹象。2020年末,公司对租赁电池资产进行了全面排查,根据年末资产状况,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电池组进行减值测试并,并依据测算结果计提了减值准备1,970.27万元。

  4、商誉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2020年末,公司已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宁德凯欣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预计剩余经营期间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资产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0年全年商誉减值金额为8,630.93万元人民币,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6.20%,主要是由于公司计划关停全资子公司宁德凯欣电解液相关的生产业务,相关商誉对应资产组将消失,因此2020年度对相关的商誉计提减值金额8,630.9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相应会减少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总额22,604.20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3月2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一二三”)及其关联公司、广州市天赐三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环保”)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3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公司名称: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军

  注册资本:27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855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由动力电池组装的锂离子电池系统的设计、服务及技术升级;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制造;本公司生产产品的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90,964.35万元,净资产1,018,345.46万元,总负债272,618.8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8,509.99万元,净利润655.00万元

  2、广州市天赐三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市天赐三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金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5号五羊新城广场18楼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服务;水污染治理;工程环保设施施工;环保技术转让服务;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899.23万元,净资产16,810.73万元,总负债12,088.5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000.50万元,净利润518.38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关系认定如下:

  1、过去十二个月内,万向一二三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万向一二三及其关联方为公司的关联方。

  2、鉴于徐金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三和环保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三和环保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万向一二三与公司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三和环保为专业从事环保工程建设及服务的公司,具体良好的工程建设及服务技术和能力,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进行定价,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合理,交易价款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价格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公司信用政策或双方协商确定,与公司同类业务其他交易方同等对待。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基于各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而发生,交易定价遵循了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交易各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该等交易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万向一二三、三和环保之间的交易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该等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12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于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项目贷款等业务,并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综合授信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1年3月2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2021年度,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等业务提供担保,该等形式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额度不超人民币17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人民币5亿元,财务部可根据各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各银行业务特点做适当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担保额度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具体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以上担保金额将根据实际授信情况进行调整。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本次担保总额度、担保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整,亦可对新增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在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将按照《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2、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3、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应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的担保合同内容,以实际签署时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经纬

  注册资本:40,7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工业盐研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N,N-二甲丙二胺(5kt/a)氢气、六氟磷酸锂(1300t/a)、碳酸二甲酯(0.5kt/a)、碳酸二乙酯(1kt/a)、碳酸乙烯酯(1kt/a)碳酸丙烯酯(0.5kt/a)、四氟硼酸锂(0.3kt/a)、电解液(6kt/a)、液体六氟磷酸锂(6kt/a)、氢氟酸(2.4kt/a)、氟化钾溶液(39%,91.4t/a)、硫酸(38830t/a)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08-25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状况(单体):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11,576.09万元,负债总额110,224.12万元,净资产201,351.97万元,营业收入258,697.13万元,利润总额55,063.39万元,净利润47,836.42万元。

  2、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恒

  注册资本:13,409.3101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14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含氟材料及相关电子化学品、有机硅系列材料、氟硅系列改性材料、锂电氟代溶剂、氟硅化学品中试产品、新电池材料(包括新锂离子电解质及锂电功能添加剂)、含氟含硅电池材料和功能添加剂等氟硅产品的研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研究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物资购销;矿产品加工(不含矿产开采)和销售;氢氧化镍、高钴氢氧化镍、电解镍、铁合金、镍盐、钴盐、锰盐、电解铜、电解锌生产、销售以及技术转让;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和监控化学产品)生产、销售;化工、冶金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色、黑色金属矿产品精选、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销售、安装;机械化工工程施工维修;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销售;对外贸易经营(以上项目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单体):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1,575.94万元,负债总额40,277.94万元,净资产21,298.00万元,营业收入44,829.29万元,利润总额-1,146.09万元,净利润-2,010.40万元。

  3、宁德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美朋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1日

  注册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1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销售: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不含民用爆炸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单体):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5,001.30万元,负债总额53,858.53万元,净资产11,142.77万元,营业收入123,403.42万元,利润总额2,545.09万元,净利润1,744.30万元。

  4、清远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金富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0日

  注册地址:佛冈县汤塘镇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临时展厅006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研究、制造、批发、零售:有机硅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工业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单体):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489.09万元,负债总额10.84万元,净资产8,478.2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1.75万元,净利润-21.75万元。

  5、福鼎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美朋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8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店下镇东岐村东岐自然村

  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制造;动力电池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池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不含易制毒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单体):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8.03万元,负债总额11.50万元,净资产96.5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47万元,净利润-3.47万元。

  6、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飞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2月2日

  注册地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邻氯苯胺4000吨/年、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基甲烷3000吨/年;中间产品:氢气321.48吨/年;副产品:苯胺40吨/年;溶剂回收套用:甲醇1000吨/年;生产及销售(有效期至2021年3月29日)。副产品:(无机物-非危险品)氯化钠1935吨/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单体):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058.77万元,负债总额3,603.61万元,净资产1,455.16万元,营业收入6,598.69万元,利润总额1,384.28万元,净利润1,385.24万元。

  7、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美朋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4月9日

  注册地址:溧阳市南渡镇兴盛路101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高性能膜材料的研发;锂离子电池材料、化工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新型表面活性材料、有机硅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添加剂的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单体):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52.79万元,负债总额25.20万元,净资产1,927.58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74.67万元,净利润-74.66万元。

  8、宜春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利涛

  注册资本:26,89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3月22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70%

  经营范围:锂电池及相关材料;碳材料;荧光材料;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制造、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状况(单体):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9,462.37万元,负债总额21,871.13万元,净资产7,591.23万元,营业收入3,251.67万元,利润总额-4,002.83万元,净利润-5,050.71万元。

  9、中天鸿锂清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兵

  注册资本:10,405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08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新华工业小区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76.89%

  经营范围:废旧电池回收、再生利用与销售(除危险废旧物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与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钴、镍、铜、铝、钛回收、加工及销售;锂电池租赁、研发、制造与销售及配送;锂电池配件销售(以上项目除危化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单体):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864.80万元,负债总额21,685.11万元,净资产-1,820.30万元,营业收入5,490.14万元,利润总额-6,516.34万元,净利润-7,164.27万元。

  10、九江天赐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02月05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75%

  经营范围: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单体):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4,754.88万元,负债总额38,535.34万元,净资产-13,780.47万元,营业收入6,224.36万元,利润总额-8,279.27万元,净利润-8,286.65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1、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2021年度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需加大融资能力,通过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对资金需求的问题,有利于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以控制的范围,该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支持子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目前担保对象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做到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58,000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1,771.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38%。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此外,公司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了能够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将于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约调研“天赐材料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天赐材料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天赐材料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陆“天赐材料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金富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顾斌先生、董事会秘书韩恒先生、独立董事陈丽梅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有效期为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相关授权

  根据公司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有效期为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内部报告等进行了规定。

  2、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额度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将根据风险控制报告及处理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2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经营层与致同所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致同所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刘均山(拟签字项目合伙人)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杨东晓(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吴松林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松林,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刘均山、吴松林、杨东晓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所处行业标准及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评估,并结合近几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认为该所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2020年度,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认真负责,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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