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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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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在董事会或其转授权的人士、下属子公司已就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按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处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发行公司债券,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本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作出关于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决定作为偿债保障措施。

  6、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二) 同意上述事宜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本公司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等具体执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

  (三)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适用的本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刊发相关文件、公告及通函等。

  三、授权有效期

  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如果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下属子公司已于前次或本次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附件9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本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本公司资产结构,保证本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长期含权中期票据”或“本次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以实际注册、发行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无固定到期日,于本公司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本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3.发行方式:一次或多次发行。

  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本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6.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中期票据。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长期含权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注册规模、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票面利率重臵机制、还本付息的期限、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评级安排、担保事项、递延支付利息条款、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承销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本次长期含权中期票据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协助本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3.签署与本次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本次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和注册,并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本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5.办理与发行本次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附件10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本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本公司资产结构,保证本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以实际注册、发行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方式:一次或多次发行;

  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本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6.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中期票据;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在存续期内是否对利率进行调整、发行方式、发行地点、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清偿顺序、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承销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协助本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本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附件1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本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拟定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

  本次债券以一期或分期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机构的意见、本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2、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5、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各类有息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的本金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及本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8、上市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9、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偿债保障措施

  本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及下属子公司,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本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

  在此,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本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6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 01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0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总计89,455万元,其中本公司需对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89,0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2020年末,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本公司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0年度,本公司需对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89,098万元。

  二、相关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先后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由独立董事发表其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三、2020年度减值计提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2020年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89,455万元,净利润减少人民币84,2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66,964万元,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3 月 25 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 01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上午11:0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1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附件1)。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详见本公司本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李雪梅、莫非、杜艳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当选之日起三年。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组织办理上述监事会换届选举(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与当选监事签署监事服务合约)等相关事宜。(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0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监事薪酬为:股东代表监事李雪梅女士456,810元人民币;股东代表监事胡浩先生442,810元人民币;股东代表监事莫非先生378,870元人民币;职工监事颜景辉先生552,560元人民币;职工监事田振华先生367,045元人民币。

  2021年度,本公司监事的基本薪酬参照2020年度监事薪酬标准执行,并最终由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确认。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本公司本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六、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本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七、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0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详见本公司本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八、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0年度按照香港交易所要求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业绩公告文本,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年报披露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文本,并对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公司2020年度境内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年度报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公司2020年度境内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年度报告、业绩公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1 年3 月 25 日

  附件: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2、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下简称“本监事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权,维护股东权益,维护本公司利益,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合理谨慎、勤勉主动地开展工作。

  2020年,本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监事列席了报告期内的公司董事会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拟提呈予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经审核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以及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重大决策及具体决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是否维护股东及员工利益等,进行了严格有效的监督。本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均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克勤尽职,并真诚地以股东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使职权。

  报告期内,本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从事内幕交易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也得以有效执行。同时,本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并依法履行审核及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各项工作和取得的经济效益表示满意,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2021年,本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维护股东利益,履行好各项职责。

  附件2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雪梅女士,52岁,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李女士于一九九二年加入北辰集团,历任汇园国际公寓销售部经理、北辰集团规划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北辰集团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二零二零年六月获选出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女士在公司治理、战略规划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莫非先生,50岁,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莫先生二零零三年加入北辰集团,曾任北辰集团法律事务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莫先生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杜艳女士,44岁,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杜女士于一九九九年加入北辰集团,曾任北京北辰购物中心财务部会计、北辰百货分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本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杜女士在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2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 01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拟续聘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及国际核数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普华永道中天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房地产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啸风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至2013年期间及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刘磊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 2010年至2014年期间及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任丽君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至2020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啸风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磊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任丽君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啸风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磊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任丽君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罗兵咸永道

  1、基本信息

  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与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5号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于2020年12月31日,罗兵咸永道合伙人数量超过160人,香港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自2019年10月1日起,罗兵咸永道根据香港的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罗兵咸永道2019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罗兵咸永道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罗兵咸永道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罗兵咸永道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最近3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罗兵咸永道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就拟受聘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罗兵咸永道不存在于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理事会(IESBA)颁布的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下,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如2021年度审计范围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其2021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2020年度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如2021年度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将与其另行协商相关服务费用(2020年度公司A股及H股财务报告审计及审阅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48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6万元(不含税),合计为人民币724万元,较上一年度费用无变化)。审计费用预算主要依据公司业务审计范围及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1年3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委员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均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具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均能够独立、客观、公正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均能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并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及国际核数师,如2021年度审计范围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其2021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2020年度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如2021年度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将与其另行协商相关服务费用。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对拟聘机构的综合评价,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均能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并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及国际核数师,如2021年度审计范围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其2021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2020年度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如2021年度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将与其另行协商相关服务费用。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3 月 25 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3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 01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下属非全资公司)、为下属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不包含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2. 公司将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3.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4. 本次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现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如下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1. 担保方式: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等。

  2. 担保主体:本授权担保主体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下属非全资公司)、为下属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不包含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3. 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1) 对各级下属全资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5亿元;

  (2) 对各级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3) 对各级下属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4) 下属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

  4. 授权范围: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公司及下属公司发生担保事项时进行审议。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提请授权范围之内:

  (1)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5. 授权期限: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6. 公司与下属公司的各担保事项,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如构成交易,需另行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适用要求,包括另行取得股东批准(如适用)。

  7. 公司将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4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拟发生担保业务的主体,其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基本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

  (二)鉴于上述担保额度分配是基于本公司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因此批准本公司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本授权有效期内,对各级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担保额度。在授权期发生新设立各级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相应预计担保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担保授权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1. 本次担保授权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授权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担保授权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担保授权的议案。

  此项担保授权尚须获得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担保授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担保,符合各方的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各方业务的顺利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担保,符合各方的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各方运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将《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115.26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6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113.14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36%,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2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决议;

  2. 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 公司2021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 01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普通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7,444,629元,按母公司报表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6,422,379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80,073,228元。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0年年度拟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3,367,0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01,010,6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9.26%。具体派发时间和办法将另行公告。2020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4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符合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4日,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兼顾本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 01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northstar@beijingns.com.cn),本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已于本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公司拟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10:00-11:0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董事长李伟东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川先生及副总经理胡浩先生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欢迎投资者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northstar@beijingns.com.cn),本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络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子邮箱:northstar@beijingns.com.cn

  联系电话:010-64991277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3 月 25 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 01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 — 房地产》的要求,本公司2020年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 2020年房地产开发业务概述

  2020年,就房地产开发而言,在土地储备方面,公司实现总土地储备705.6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0%;权益土地储备627.4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46%;新增房地产储备83.26万平方米,同比上涨96.97%;在工程建设方面,公司实现新开工面积109.9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1.83%;开复工面积733.3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70%;竣工面积222.1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6.75%;在项目销售方面,公司实现销售面积69.2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5.08%;销售金额122.08亿元,同比下降35.73%;结算面积88.1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1.80%;结算金额161.56亿元,同比下降6.89%;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137.1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93%。

  

  二、 2020年房地产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

  ■

  ■

  ■

  ■

  ■

  注:1、加“▲”为报告期内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

  2、总投资额为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

  3、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和权益面积均为项目竞得时按出让条件计算的数据。

  4、权益面积(即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为公司所占权益的计容建筑面积。

  5、持有待开发土地面积为项目土地中未开发部分的建筑面积。

  6、报告期内,公司总土地储备705.6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0%;权益土地储备627.4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46%;新增房地产储备83.26万平方米,同比上涨96.97%;

  新开工面积109.9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1.83%;开复工面积733.3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70%;竣工面积222.1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6.75%;

  销售面积69.2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5.08%;销售金额122.08亿元,同比下降35.73%;结算面积88.1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1.80%;结算金额161.56亿元,同比下降6.89%;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137.1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93%。

  三、 2020年房地产经营及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北辰绿色家园B5区商业自2016年8月整体出租给北京市上品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为项目的总建筑面积。

  3、出租房地产的租金收入为项目的经营收入。

  4、北辰时代大厦的建筑面积和经营收入均包含新辰里购物中心项目的建筑面积和经营收入。

  四、 2020年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本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3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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