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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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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底的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塑料包装材料行业中的塑料包装薄膜制造业,细分行业系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体系所在的热收缩膜行业。

  众立合成材料所处行业为合成橡胶制造业,细分行业系其目前主要产品体系所在的热塑性弹性体行业。

  1、行业发展状况及趋势如下:

  (1)热收缩膜行业的情况

  随着应用技术的发展,热收缩膜主要用途已发展为包装和标签。由于热收缩膜具有良好的透明、保洁、防窃、使用方便等特点,已成为小件商品、自动包装、集合包装等领域广泛使用的包装材料,成为薄膜包装增长最快的材料之一;同时,由于其良好的印刷性、耐穿刺性、耐磨性、收缩时能贴近凸凹不平的物体表面等特点,热收缩膜标签市场份额不断扩大,成为标签行业最大的亮点。

  POF热收缩膜行业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1)材料轻薄化——节省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污染;(2)使用安全化——重视人类自身健康,产品安全、无毒;(3)品种多样化——高性能、多功能,适应不同包装需求;(4)服务专业化——重视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能力;(5)产品高端化——辐射交联技术的应用带动产品向高端化发展。

  热收缩膜行业主要应用市场为快速消费品市场,市场空间大,周期性不明显。随着我国经济强劲增长,由此所带来的消费升级以及包装领域内新技术的创新发展将使行业维持快速、稳定、持续的增长。本行业下游应用范围广,销售分散,季节性不大明显,但受圣诞、春节、国庆等节假日影响,月度销售数据略有波动。

  (2)热塑性弹性体行业的情况

  热塑性弹性体是介于橡胶和塑料之间的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不仅可取代部分橡胶,还能使塑料得到改性。由于热塑性弹性体性能优异、良好的加工性、可回收使用等优点,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目前属于行业的快速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原有应用领域用量逐渐扩大,如线缆、沥青改性、制鞋等;二是新应用领域的拓展,如光缆油膏、润滑油粘指剂、环保性制备工艺的合成革等。目前全球SEBS产能总量约为50余万吨,美国科腾聚合物公司仍然是SEBS产能最大的生产企业,占据全球SEBS产能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国内SBS产能总量约为110-120万吨/年。国内加氢和非加氢产品的产能还在逐年增加。

  热塑性弹性体产品近年来发展迅猛,已经实现工业化生产的产品可分为苯乙烯类(SBS、SIS、SEBS、SEPS等)、烯烃类(TPO、TPV)、双烯烃类(TPB、TPI)、氯乙烯类(TPVC、TCPE)、氨酯类(TPU)、酯类(TPEE)、酰胺类(TPAE)、有机氟类(TPF)等。热塑性弹性体作为重要的新型化工高分子材料,在汽车制造、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航天航空等领域均有十分重要的应用,成为化工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热塑性弹性体产品主要是定制化和差异化产品,受下游客户淡旺季和季节性影响较小,通常原材料丁二烯价格起伏影响较大,会对产品价格有一定的影响。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国际疫情蔓延,产业链供应链受阻,国际贸易投资萎缩,中国经济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显著增多。疫情对TPE行业也造成极大的冲击,且随着SBC类新产线的上马,对公司产品造成极大的冲击。但公司始终坚持高端化、差异化产品路线,生产的产品用在光缆油膏、润滑油粘指剂等方面,并取得了傲人的成果。

  2、市场地位及主要产品情况

  (1)公司是国内最大的POF热收缩薄膜生产企业,自2001年10月设立至今,已能生产3大类8个系列高品质的热收缩膜产品。公司一直致力于追求技术创新和营销方式创新,从2009年起,公司产品产销量即排名国内同行业第一位,全球同行业第二位,仅次于美国希悦尔公司,行业地位突出。2020年公司产品销售超过3.6万吨,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众立合成材料于2017年实现第一套3万吨装置投产,2019年第二套装置投产,已实现快速生产市场高度认可的环保型SBS,加氢产品SEBS、SEPS也已经在市场上试销售,产品已在沥青改性、制鞋、粘合剂多个领域得到应用,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SEP,已经在光通信纤维保护油膏中得到应用。公司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实现了产品稳定高质量生产、部分制备技术在SBC类的行业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尤其是突破了SEPS生产技术,产品系列已逐步成形,已形成以SEP(光纤油膏),SEPS(润滑油粘指剂),SEBS (保护膜),SEBS(新型鞋材)为主的四大类高端产品及年产4万吨以上的弹性体产品的产销规模。

  (二)报告期内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多层共挤聚烯烃热收缩薄膜(简称POF热收缩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POF热收缩膜,按具体用途及工艺可以细分为POF普通型膜、POF交联膜、POF高性能膜3大类8个系列。POF热收缩膜主要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共聚聚丙烯等原材料通过挤出机加热塑化,经过环状模头挤出母膜,冷却后再经加热并双向拉伸等特殊工艺加工而成,主要应用于各类食品、饮料、日用品、化妆品、文教用品、图书音像制品、医药产品、电子产品、工艺品、通讯器材、五金工具等的外包装,以及各类轻小型产品的集合性包装,属于功能性、环保型的塑料包装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主要从事热塑性弹性体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及其改性产品。包括:非加氢类SBS、SIS等;部分加氢类SEBS、SEPS、SEP;极性化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按具体用途可以细分为高等级道路沥青改性、鞋材、通讯、汽车、建筑、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大温度跨度润滑油黏度指数改性等领域。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公司POF热收缩膜产品的工艺流程:

  ■

  注:上述流程中,收卷后产生的产品为大卷热收缩膜,大卷热收缩膜在进行时效处理后,公司将根据客户订单要求的宽度和款式(单片或对折),进行裁剪或对折,最终生产出入库成品。

  2、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热塑性弹性体产品的工艺流程:

  热塑性弹性体产品的生产过程主要包括单体精制、助剂配置、反应、凝聚、后处理等几个主要工序,工艺流程框图如下:

  ■

  (四)主要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公司主要产品为POF热收缩膜,该产品的产业链由塑料原料生产、塑料薄膜制造和下游包装应用组成。POF热收缩膜行业上游为PE、PP等基础化工行业专业生产商,下游为以食品、饮料、药品、日用品等为代表的终端消费品生产商。

  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主要产品为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及其改性产品。该产品的产业链源头为石油化工催化炼化生产的C4、C5不饱和烯烃及乙苯,经催化脱氢后得到丁二烯、异戊二烯、苯乙烯为基础原料;原料精制后经负离子活性聚合得到产品。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上游为石油化工生产商,下游为道路沥青改性、塑料改性、油膏、润滑油添加剂等为代表的前端消费市场。

  (五)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究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检测和产品销售体系。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独立进行经营活动。

  1、公司POF热收缩膜产品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制订了《进口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和《国内原料采购管理制度》,采购遵循“适时、适质、适价、适量”的原则,实行分类采购。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具体采购时,实行随行就市、一月一签、信用证结算的定价支付方式,采购量采取“基本库存+预测库存”的模式,即公司根据日常原材料消耗情况,保持1-2个月的基本库存,同时,公司根据未来两个月客户订单情况进行原材料需求预测,并提前向上述供应商发出订单用于补充库存,这部分库存即预测库存。通过这种方式,公司当月的原材料采购量与两个月后的原材料消耗量基本匹配,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公司存货跌价的风险,同时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响应客户的速度。

  对于其他辅料及添加剂,公司一般根据生产计划、安全库存和经济采购原则组织采购,而生产所必须的能源(水、电)则向当地水、电部门购买。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基本为以销定产,一般在每年年初与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协议或销售备忘录,随后根据客户具体订单组织生产。对于少量直销客户常用规格的产品,公司也会根据市场信息,适当地(5%—10%)增加产量,以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订单生产的主要流程为:争取客户资料→联系客户→按客户要求制作小样→客户确认试样→公司报价→客户再次确认→客户下达订单→生产、计划部确定交货期→下达生产指令→按订单进行生产→产品检验合格后入库→交付客户。

  自成立以来,公司出口业务一般是采用“进料加工”的模式进行生产、销售。公司已取得《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按是否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分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

  在境外销售方面,公司全部采取经销模式,这是由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市场具体销售环境决定的。通过采用经销商渠道的销售模式,公司以较低的渠道成本尽可能快地辐射到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保障了公司产品的市场覆盖面,提高了公司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

  在境内销售方面,公司同时采取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

  2、公司热塑性弹性体产品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主要采用合约订单及现货采购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采购,首先按照销售订单的需求数量,然后制定生产请购数量,再根据原材料库存和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制定下月或更长期的采购计划。采购量采取“基本库存+预测库存”的模式,同时可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库存容量,执行有意图的战略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按订单生产的模式,生产计划按照公司所收到的订单进行排产,可以完全按照顾客的特殊要求生产其所需产品,且可将存货降至最低。

  (3)销售模式

  以顾客的需要为出发点,获得顾客需求量以及购买信息和期望值,有计划的进行销售活动,公司进行自销和代销的模式。自销可以随时掌握市场动向,代销可以快速的铺开新产品的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度,受全球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等因素持续影响,加之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全球经济遭受了巨大冲击。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巨大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我国经济表现出了足够的韧性,经济形势持续恢复。面对复杂形势,公司全体上下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牢牢守住安全防线,克服各种艰难险阻,通过资源整合、内部挖潜、提升管理、促进发展等多个方面入手,着力保障和促进现有POF热收缩膜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积极促进主要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的健康运行。公司坚持“高端化、差异化”的竞争策略,坚持“调结构、促发展”的运营方针,全年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44,949.81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6.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960.12万元,同比增长164.33%,实现了经营业务持续稳步发展,经营效益大幅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POF主业为基础,生产上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把握和提高产品质量,积极配合市场和客户需求,促进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在完成新产品试制任务的同时,同时保持普通膜和交联膜两大主要品种均衡发展。坚持“高端化、差异化”的市场竞争策略,加大对重点市场、高端客户的开拓,深挖市场潜能,积极促进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交联膜、印刷膜等高附加值产品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加强对普通膜产品优质客户和优质市场的重视;同时通过加强品牌管理、开展品牌宣传、不断提高国内外客户对公司品牌的市场认可,持续扩大市场规模。2020年度实现POF热收缩膜销量3.6万吨,全年销售业绩持续保持了较好水平,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POF热收缩膜市场的领导地位。

  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抓住SEBS发展契机,以SEBS、SBS为基础,提高装置运行效率、稳定产品质量、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年销售量达到5.7万吨,实现质量和产量提升条件下积极有效拓展新增市场,优化客户结构,逐步扩大直接客户占比,不断提升市场份额,产能利用率持续保持高位,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依托自主开发的加氢以及胶液净化技术,差异化、高层次的氢化苯乙烯嵌段共聚物产品进入市场,打破技术垄断、填补国内空白。并及时收集客户反馈,不断优化产品质量,目前,光通信用光纤光缆油膏SEP、大温度跨度高等级润滑油黏度指数改性剂用SEPS、部分选择性氢化高端鞋材专用料等已经基本满足客户要求,并已实现工业化生产。此外,高透明成人用品领域SEEPS已经进入市场,已经收集的客户反馈效果较好,预计将在2021年实现工业化生产。

  众立合成材料在技术层面不断投入研发新技术的同时,也着重加强对普通SBS、SEBS产品的重视,报告期内众立合成材料已经完成主要产品从基础非加氢SBS到中高端加氢产品进行顺利过渡,公司产品转型升级。然而,由于目前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结构中普通SBS占比高,该产品受主要原材料苯乙烯、丁二烯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因此报告期内仍发生较大金额的亏损,合并报表后给公司盈利状况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众立合成材料目前正组织加大产品科研开发力度、技术产业化、产品技术升级的力度,加快高端特殊牌号的SBS、SEBS、SEEPS、SEP的研制、中试和放大试生产,加快布局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应用,力争早日实现量产,为公司贡献盈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科学创新”的研发理念和“赢在领先”的发展理念,紧跟国内外新材料、新工艺发展前沿,充分发挥重点企业研究院和博士后工作站的优势,利用多年积累的研发优势、坚持自主研发创新与合作开发相结合,加大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攻关,积极布局和开展对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工作,对相关研发成果坚持“成熟一个、立项一个、投入一个”,积极推动研发新产品,布局新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浙江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2020浙江制造精品”等荣誉,同时通过对开发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装置等相关技术和创新性发明及时向国家专利局进行了申报,申报专利2项,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1项,公司将及时把这些知识产权成果运用到生产经营中,加速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

  为优化内控体系,公司于报告期内引入了外部咨询机构辅导公司开展内控体系更新提升工作,进一步规范内部业务流程,使决策层、经营层人员、岗位、职责分离,管理层关键岗位不能交叉任职,不相容岗位不能兼任;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决策合规、管理到位,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建设的“高性能功能性聚丙烯薄膜试制项目”持续推进,截至目前,并取得了与高性能功能性聚丙烯薄膜相关的发明专利十余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汪萍、陈银燕、俞毅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44,949.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960.12万元,同比增长164.3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3,633.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92,304.3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9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9,601,154.8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4,848,565.5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484,856.55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8,336,209.63元,减去2019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63,404,557.0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4,047,950.8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29,428,860.08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0年末的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2,462,360.96元(含税),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分配。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内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1年度内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各类形式的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陈健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表决。

  1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以自有资金以借款的方式提供,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该借款利息将按照年化4.5%计算,借款期限为自资金实际拨付之日起,期限为不超过一年。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财务资助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财务资助额度。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持有众立合成材料18.89%的股权,陈大魁先生将根据持股比例同步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公司董事陈健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对在本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由6万元/年(税前)调整为8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4月14日下午13: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第2-6及8-14项议案共计十二项提案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阿根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包括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制度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1、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等,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内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所进行的积极措施,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在2021年度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各类融资活动进行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生产运营。公司拟担保的对象是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财务管理规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促进众立合成材料稳步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作为众立合成材料的股东将根据持股比例同步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能够对众立合成材料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上述财务资助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1年4月14日下午13: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4月14日下午13: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1年4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出席对象为于2021年4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及有关议案内容的公告已分别刊登在2021年3月25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注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没有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上述第11项为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其他没有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没有需要逐项表决的提案。

  注2、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9日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1年4月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4187845  传 真:0573-84187829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4100

  联系人:许丽秀、楚军韬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及回执后附。

  5、公司将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证券部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2;投票简称:“众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止2021年4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522),拟参加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需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9,601,154.8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4,848,565.5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484,856.55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8,336,209.63元,减去2019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63,404,557.0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4,047,950.8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29,428,860.08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0年末的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2,462,360.96元(含税),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分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可持续的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充分考虑到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因此,我们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并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需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钟建栋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曹晶晶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的审计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下一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认为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内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购买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2.6亿元。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事项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52.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657.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元

  ■

  2、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46,231.86万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1年4月26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超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产品生产能力与产品档次,占领市场份额,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3,789.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

  (2)2012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3,75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3)2013年4月23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1)、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已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由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并继续投资;2)、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一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250.00万元(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3)、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530.00万元(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

  (4)2013年6月4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21,123.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3,460.14万元)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5)2015年4月24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计划延期两年完成,即将完成实际从2015年6月延期至2017年6月。

  (6)2017年7月1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为:将项目实施内容调整为投资建成3条采用“三泡法五层共挤”生产工艺的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1条采用“三泡法七层共挤”生产工艺的EVOH阻隔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3,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5,337.1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也将变更为“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7)2021年3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对超募资金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并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5,366.61万元(包含公司以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经公司2021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及第五届第一次监事会和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以下简称“3万吨聚烯烃热收缩膜项目”)。目前3万吨聚烯烃热收缩膜项目刚刚启动,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资金也为逐步支付使用,因此,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仍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四、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按计划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公司在2021年度内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投资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各类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单、大额存单、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及证券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不得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及额度有效期限

  本次授权为年度授权,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时间约为一年)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

  6、前次投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现金管理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按计划正常使用。

  2、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等,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内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浙江众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1年度内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购买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7亿元。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事项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管理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总体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预计阶段性有一定的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1年度内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投资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进行的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各类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的各类理财产品、定期存单、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固定收益或类固收的资产管理计划、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不得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

  4、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及额度有效期限

  本次授权为年度授权,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时间约为一年)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

  6、前次投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各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属于高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自有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及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投资的范围、责任部门、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授权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投资事项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应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所进行的积极措施,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在2021年度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特此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立合成材料”)在2021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各类形式的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为众立合成材料在2021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各类形式的担保。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各类形式的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因众立合成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但因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同时为众立合成材料的股东,公司董事陈健先生为陈大魁先生之子,从谨慎原则出发,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陈健先生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343982632L;

  3、住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涛路3000号;

  4、成立日期:2015年5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付银根;

  6、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捌仟贰佰伍拾陆万零伍佰伍拾柒元;

  7、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热塑性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为众立合成材料的控股股东,公司持有其56.67%的股权。

  10、众立合成材料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众立合成材料财务数据为其合并报表财务数据,2019年度及2020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1、经查询,截止目前众立合成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最新的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范围:为众立合成材料向银行、信托、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进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融资租赁等各类融资业务提供各类形式的担保

  担保方式或类型: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等各类形式的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为准

  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间约为一年)的期间内。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此议案金额为公司担保的最大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会发生该等金额,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原因:

  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其研发生产的光纤油膏用SEP产品已成功实现量产,并向下游企业实现批量供货,同时还有润滑油粘指剂等多个高附加值的产品处于研发应用的关键时期,对流动周转资金的缺口相对较大。为其提供年度担保额度支持,可以简化其融资审批流程,加快融资速度,降低融资成本。

  2、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

  公司对众立合成材料具有实际控制权,其经营情况稳定,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其他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同时为众立合成材料的股东,占众立合成材料18.89%股份,截止2020年末,已为众立合成材料的对外融资提供了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余额为4.14亿元的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健先生作为陈大魁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也为众立合成材料的对外融资提供了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余额为1.5亿元的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众立合成材料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被担保方亦未提供反担保。鉴于众立合成材料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众立合成材料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亦未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的担保)总计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余额为68,105.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的担保;上述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42%,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审阅相关资料,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我们发表意见如下:

  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财务管理规范,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各类融资活动进行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生产运营。公司拟担保的对象是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财务管理规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立合成材料”)在2021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促进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的业务发展,为其流动资金周转提供便利,公司拟向众立合成材料在2021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以自有资金以借款的方式提供,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该借款利息将按照年化4.5%计算,借款期限为自资金实际拨付之日起,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具体资金提供将视众立合成材料实际经营需要,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后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决定提供资助的具体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财务资助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财务资助额度。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权部门的批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众立合成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但因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同时为众立合成材料的股东,公司董事陈健先生为陈大魁先生之子,从谨慎原则出发,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陈健先生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343982632L;

  3、住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涛路3000号;

  4、成立日期:2015年5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付银根;

  6、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捌仟贰佰伍拾陆万零伍佰伍拾柒元;

  7、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热塑性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10、众立合成材料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众立合成材料财务数据为其合并报表财务数据,2019年度及2020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用途:公司此次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的借款将用于其生产经营,补充其流动资金。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本次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其提供的财务资助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财务资助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财务资助额度。

  4、资金占用费:本次为众立合成材料提供的借款利息将按照年化4.5%计算(不低于同期LPR利率),每半年结算一次。

  5、财务资助期限:资金实际拨付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6、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财务资助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间约为一年)的期间内。

  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1、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其研发生产的光纤油膏用SEP产品已成功实现量产,并向下游企业实现批量供货,同时还有润滑油粘指剂等多个高附加值的产品处于研发应用的关键时期,对流动周转资金的缺口相对较大。

  2、本次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故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若借款到期偿还时众立合成材料经营业绩发生不利变化,资金不够充足,公司将面临本次借款拖延归还或难以归还的风险。

  4、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公司将与众立合成材料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结合众立合成材料实际需要分期提供借款,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同时为众立合成材料股东,持有众立合成材料18.89%的股权,陈大魁先生将根据持股比例同步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2020年末,公司对众立合成材料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900万元,2020年度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43,250万元,累计收回财务资助39,350万元,单日的实际财务资助余额最高为11,550万元,未发生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六、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陈健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众立合成材料解决其在业务发展、拓展市场等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促进众立合成材料稳步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同时为众立合成材料股东,将根据持股比例同步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上述财务资助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众立合成材料满足其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促进众立合成材料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对其提供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众立合成材料的少数股东之一陈大魁先生将根据持股比例同步同比例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促进众立合成材料稳步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作为众立合成材料的股东将根据持股比例同步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能够对众立合成材料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上述财务资助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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