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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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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03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议及总裁徐建堂先生的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牛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法律顾问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总法律顾问简历

  牛明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任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人代表;曾任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曾获2004、2005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2008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突出贡献科技工作者称号。

  牛明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牛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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