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份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2,411,667,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计207,403,407.75元;每10股派送红股2股(含税),计482,333,506股;剩余未分配利润6,294,847,919.06元结转至以后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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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前身为天津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是1992年由天津港务局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6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业务主要包括装卸、销售、物流和港口综合配套服务等。公司主要货类包括散杂货、集装箱等。
公司经营范围:商品储存;中转联运、汽车运输;装卸搬运;集装箱搬运、拆装箱及相关业务;货运代理;劳务服务;商业及各类物资的批发、零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有房屋、货场、机械、设备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业绩主要驱动因素:一是宏观经济形势特别是国际贸易形势对港口行业和公司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二是国家相关行业政策调整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三是腹地经济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公司各类货源的业务量。四是公司港口等级、泊位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直接决定着公司货源招揽和作业能力。五是港口智慧化水平对码头作业效率和人力成本产生深远影响。
(二)所属行业发展形势及公司所处地位
公司从事的港口行业属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当前,全球经济格局仍将被疫情所主导,各国政府控制疫情的速度将很大程度上决定未来一段时期的经济表现。在疫情没有得到完全控制的情况下,其对全球贸易的影响始终存在。对于国际贸易来讲,在度过极为艰难的2020年后,能否迅速迎来曙光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
与此同时,当前全球贸易重心转移、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以及新兴消费中心城市的兴起,推动全球物流模式由单一节点运输向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转变。港口作为全球供应链的重要节点,未来港口的地位更大程度上取决于港口在整个供应链中的贡献大小,随着运输干线化所产生的航线服务模式和航线布局的重大调整,将加速港口服务的集成化与枢纽化,有效整合上下游资源,加快推动港口从相对独立的单一仓储运输节点向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的全程供应链枢纽转变。
天津港地处渤海湾西端,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背靠国家新设立的雄安新区,是京津冀的海上门户,是中蒙俄经济走廊东部起点、新亚欧大陆桥重要节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天津港货物吞吐量近年一直居于我国港口前列。公司作为天津港装卸物流产业运营主体,是集货物装卸、港口物流及其它相关港口服务为一体的大型港口综合服务商。公司积极适应外部政策、环境变化,抢抓“一带一路”、雄安新区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特别是2019年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港,提出“要志在万里,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的殷切嘱托以来,天津港再次迎来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企业经营质量效益实现新提升,全面深化改革迸发新活力,向市场和社会交出满意答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42,104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2.24%,为年度计划42,180万吨的99.82%。其中散杂货吞吐量22,786万吨,完成年度计划22,206万吨的102.61%,较去年同期增长2.71%;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835万TEU,完成年度计划1,835万TEU的100%,较去年同期增长6.32%。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4.2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19%,完成年度预算129亿元的104.07%,主要原因是装卸、港口物流、销售业务收入增长。公司营业总成本为124.2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9%,完成年度预算120亿元的103.56%,主要原因是随收入增长相应成本增长影响。
2020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4.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85亿元,增长6.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85亿元,增长14.04%。公司资产负债率36.92%,较上年度末下降0.08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有40家,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1-00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于2021年3月2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董事孙彬,独立董事席酉民、祁怀锦、杜庆春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焦广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回购股份及处理方式规定的调整,对《公司章程》进行同步修改。此外,在公司董事会董事总人数九人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一名独立董事名额,相应减少一名非独立董事名额。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原每人每年人民币 6.80 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00 万元(税前)。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8、9、10、12、13、1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1-00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七次监事会于2021年3月23日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加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6、7、8、9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2021-00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8日
至2021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3日、4月26日至4月27日(上午9:00—下午16:00)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邮 编:300461
电子信箱:tianjinport@tianjin-port.com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 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张伟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1-01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2股(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29,616,687.86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82,961,668.79元和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1,480,834.39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862,230,301.09元,扣除实际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180,875,064.96元,股票股利401,944,588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84,584,832.81元。
公司拟以2020年末股本总额2,411,667,532股为基数,按照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计207,403,407.75元;每10股派送红股2股(含税),计482,333,506股;剩余未分配利润6,294,847,919.06元结转至以后分配。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23日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修改内容,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1.第六条
原为:公司注册资本2,411,667,532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2,894,001,038元。
2.第二十条
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411,667,53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11,667,532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894,001,03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94,001,038股。
3.第二十四条
原为: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修改为: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4.第二十五条
原为: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修改为: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5.第二十六条
原为: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修改为: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注销。
6.第一百一十一条
原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四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
7.第一百一十二条
在原第一百一十二条最后增加一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8.第一百三十二条
原为: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9.《公司章程》附件二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原为: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四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