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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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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6.对特殊交易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后回租、转租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了完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1-015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09:30-11:3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铭祥先生,独立董事张俊民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蒋桂洁女士,董事会秘书黄靓雅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30日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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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通知。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1-009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专业报告、提供了较为优质的审计服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实际费用将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调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机构性质为特殊普通合伙。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食品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三、项目组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顺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修军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帆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本次续聘事项对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2021年审计工作,同时考虑到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高工作效率,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水平的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此次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1-011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购买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可投资的理财产品范围如下:

  1.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2.券商、基金管理公司的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固定收益类、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基金产品;

  3.其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被评估为低风险、流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 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投向为短期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面临宏观经济风险等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理财业务,做好低风险理财的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2.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和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予以及时披露。

  三、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投向为低风险的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理财使用的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1-012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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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员,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事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1-013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关联办法》《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上述制度除后三项外,其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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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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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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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外投资决策制度》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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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修订内容

  1.第一条原为: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现修订为: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原为:

  第十八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现删除上述条款,相应序号自动顺延调整。

  3.增加第十八条至第二十六条

  第十八条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应当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

  第十九条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需要经常订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可以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以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的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第二十条 公司向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需要经常订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提供担保的具体对象及其对应新增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向合营或者联营企业进行担保额度预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其合营或联营企业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一) 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 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 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四) 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二十二条  对于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时,应当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等情况的,若交易完成后公司存在对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当就相关关联担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上述关联担保事项的,交易各方应当采取提前终止担保或者取消相关交易或者关联交易等有效措施,避免形成违规关联担保。

  第二十四条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继续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新增上述条款后,相应序号自动顺延调整。

  六、《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内容

  1. 修订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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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修订内容

  1. 修订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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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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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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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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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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