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为控股平台,不开展具体业务,主要经营实体为全资子公司兴化化工。兴化化工属于煤化工生产企业,其主要产品为以煤为原料制成的合成氨、甲醇、甲胺及DMF,具备年产30万吨合成氨、30万吨甲醇、10万吨甲胺及DMF的基本产能。从目前产业政策上来看,严格控制传统煤化工,有序发展煤制油项目、煤制天然气项目、煤炭分质利用示范项目。煤化工行业同时受上游煤炭行业、下游石化产品行业影响,上游行业的煤炭价格波动、煤化工产品市场供给及下游行业需求均会导致煤化工生产企业经营业绩产生波动。

  1、兴化化工主营业务内容

  兴化化工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品种有合成氨、甲醇、DMF、甲胺。同时,兴化化工围绕主营业务开展中间品或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品种有合成气、液氧等;其他业务主要指转供电力、其他材料的销售。

  2、兴化化工主要产品简介及其用途

  兴化化工主要产品品种对于我国化工、农业、国防、能源、医药等诸多产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产品简介及用途如下:

  ■

  3、兴化化工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

  ①原料煤和燃料煤运至厂后,经分类输送到各工段,原料煤送磨煤机,燃料煤送锅炉。

  ②燃料煤进锅炉燃烧产生高压蒸汽送空分汽轮机。锅炉烟气经过脱硫除尘达标后排放。

  ③空分装置在高压蒸汽的驱动下,分离空气产生氧气送气化炉,所产氮气经氮压机加压为中压氮气后送液氮洗设备。

  ④原料煤经磨煤机处理为煤浆,与添加剂结合喷入气化炉内。煤浆在高温下气化反应生成粗煤气,分别进入不同的变换炉。

  ⑤进入变换炉的粗煤气,依据具体变换炉设备的不同,分为全变换气与部分变换气。

  ⑥全变换气由低温甲醇洗装置精制处理后,进入液氮洗设备,与中压氮气反应生成合成氨,液化之后得到液氨产品。

  ⑦部分变换气进入低温甲醇洗装置处理为甲醇合成气后,参与甲醇合成,结合粗煤气进行精馏,部分生产为产品甲醇。

  ⑧另一部分精馏后甲醇进入甲胺装置,用于生产产品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

  ⑨部分二甲胺产品进入DMF装置,与一氧化碳结合,生成产品二甲基甲酰胺(DMF)。

  4、兴化化工主要产品上下游产业链

  兴化化工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近年来,由于受国内外整体供求关系、兴化化工所在地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煤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因此,上游行业的煤炭价格波动将导致兴化化工经营业绩产生波动。

  兴化化工现有主要产品为合成氨、甲醇、甲胺、DMF。兴化化工产品均属于化工原料、中间产品,相关产品价格受市场供给、需求影响较大。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国煤炭产能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在“十三五”期间要“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停缓建一批在建煤矿项目,14个大型煤炭基地生产能力达到全国的95%以上”。而对于煤炭深加工,可概括为控制产能、升级示范、发展技术、建设重点。

  自2016年起供给侧改革启动,煤炭行业进入去产能阶段,落后产能退出力度不断加大。此外,宏观经济企稳带动下游需求恢复,煤炭行业供需关系得到改善,煤炭价格维持高位震荡,行业景气指数明显提升,由此,对下游煤化工行业成本造成一定压力。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合成氨行业属于完全竞争行业,利润水平变化与市场供求情况直接关联,上游市场油价、天然气价格、煤炭价格,以及下游市场化肥价格、农产品价格变化均会导致合成氨价格变化。我国合成氨产品主要分为农业用氨和工业用氨两大类。农业用氨主要用于生产尿素、硝铵等多种含氮化肥产品。工业用氨主要用于生产硝酸、纯碱、丙烯腈、己内酰胺等多种化工产品。

  甲醇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基本原料,广泛应用于有机合成、染料、农药、医药、涂料、燃料等行业,消费量仅次于乙烯、丙烯和苯。

  兴化化工生产的甲胺,分为一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三种同系物,其主要用途分别为:一甲胺主要用于农药、医药、染料、炸药和燃料、表面活化剂、促进剂等的原料;二甲胺主要用于橡胶硫化促进剂、皮革去毛剂、纺织工业溶剂、火箭推进剂等的原料,二甲胺最大用途在于生产高质量的化纤溶剂和聚氨酯溶剂。三甲胺则主要用作消毒剂、天然气的警报剂、分析试剂和有机合成原料。

  二甲基甲酰胺(DMF)是一种沸点高、凝固点低、化学和热稳定性好的优良有机溶剂,与水、醚、酯、氯代烃、芳烃等能以任意比例混溶,而且可以提高许多化学反应的速度,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也是性能优良的溶剂和气体吸收剂,广泛应用于有机合成、农药、合成纤维、芳烃抽取、医药、聚氨酯等领域。

  5、兴化化工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兴化化工物料及设备备件主要采用招标或比价两种采购模式。兴化化工制定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物资的计划、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仓储、领用、结算等环节的管理工作都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兴化化工的采购原则是:按照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对照各生产单位物资需求计划,根据库存状况,科学编制采购计划,做到计划有依据、需求有理由、库存有定额、资金有指标,即购即用,控制成本,保障有力。

  作为大型煤化工企业,兴化化工最主要的原材料采购为原料煤与动力煤的购置。兴化化工近年来积极推进就近采购,通过框架协议招标、竞争性报价确定合理的采购价格和付款周期等方式,有效降低了煤炭的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兴化化工生产运行部根据公司总体生产需要,即根据销售部门订单制定相应生产计划并逐步落实到日常生产制造中,生产运行部是主要组织生产指挥机构。生产运行部对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纪律、生产岗位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由各生产车间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切实做到生产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在“以产定销”的行业传统基础上,根据历史销售情况及市场态势预测各产品需求量,结合生产线的实际运行情况,最大限度地提升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

  (3)销售模式

  兴化化工采取直销和承销商分销相结合的营销模式。兴化化工销售原则是:满产满销,最大限度地发挥产能和竞争优势。以市场为核心,以销售为龙头,以生产为支撑,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围绕目标,主动出击,量价并举,效益优先。

  销售基本程序是公司销售部依据年生产产量计划,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编制产品营销方案,进行市场规划。每月对营销指标进行目标市场分解,每周初进行产品分项报价并经公司价格办核准执行。具体依次进行调研、报价、合同、交款、提货、结算、售后,滚动调研、调整改进,并进入新一轮业务运作。

  (4)盈利模式

  兴化化工的主营业务为合成氨、甲醇、甲胺、DMF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通过原材料采购、加工制造、销售产成品等流程循环实现增值盈利。

  (5)结算模式

  兴化化工的客户主要分为贸易商、终端应用企业。受产品特点影响选择合作的贸易商采取先款后货政策,有效防范了货款风险且在限定销售区域能够保护市场份额,并实现优势互补;终端应用企业立足战略合作,价格给予一定优惠。各项产品均向社会公开销售,销售价格在价格办规定价格之上时开展签约。收款方式以现金、银行承兑汇票等结算。

  作为大型煤化工企业,兴化化工最主要的原材料采购为原料煤与动力煤的购置。兴化化工近年来积极推进就近采购,通过框架协议招标、竞争报价确定合适的付款周期、承兑支付、大额采购等方式,得到了相对优惠的价格,以求降低煤的采购成本。采购款的结算,由财务部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结算周期一般为隔月结算。

  6、兴化化工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兴化化工的业绩驱动因素主要体现在管理团队、经营控制、生产成本、资本结构及核心竞争力等五个方面。

  (1)管理团队

  公司在传统化工行业摸爬滚打五十余年,积累了雄厚的管理经验,对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市场规律、生产技术等相关要素有较为准确的把握,形成了非常成熟高效的生产经营管理梯队。同时依托世界500强的母公司延长集团,实现了管控体系的大平台升级,不但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效率,而且让管理决策更加精准,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了生产经营和发展建设的风险,也为公司和兴化化工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证。

  (2)经营控制

  兴化化工经营管理的核心是“抓两头,强中间”,抓两头就是从源头上控制好采购成本,在市场中扩量挺价,谋求竞争优势和综合效益的最大化;强中间就是以生产组织上的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谋求成本控制的比较优势。一方面在材料采购中充分利用好陕西产煤大省的资源优势,通过就近采购,电子竞价采购,大幅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在市场运作中,发挥市场份额和价格的区域引领,追求战略合作,培养忠实用户,同时在市场开发中强化动态管理,跟踪现代营销手段,配套相应的激励政策,坚持量价挂钩,量价并举,进而实现了满产满销,控制了市场风险,从经营的现实宽度和长远深度上获得较为理想的综合效益。

  (3)生产成本

  兴化化工公司积极谋求和跟踪行业生产中新技术的进步和应用,每年都要以“增收节支”项目实施方案的方式进行工艺优化和技术改造。不但完善了工艺的最佳匹配,提高了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周期,也使生产系统保持了安全、环保的良好运行状态。同时兴化化工在投资建设过程中就充分考虑了工艺过程中氨醇的有效互补,使工艺环节的物料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循环利用。通过以上措施,兴化化工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同行业中具有优势地位,为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奠定了坚实基础。

  (4)资本结构

  截至2020年底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目前,公司一无不良资产,二有充分的流动资金保证,财务成本合理,表现为充足健康的财务支撑。这也为公司在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提供了很好的保证,使生产经营的调整手段和措施得心应手。

  (5)核心竞争力

  兴化化工在行业竞争中的优势集中体现四个方面,这也是公司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具体如下:

  ①地理优势

  作为煤化工企业,兴化化工具有接近煤炭产地的优势。兴化化工实施工艺优化后,拓宽了煤种和煤炭产地的可选择性,体现出原材料采购的成本优势。目前,兴化化工以就近的华亭、彬长煤为原料煤,而周边同类企业大多以运距较大的陕北煤为原料煤(因其实行集团内部优先采购或受设计匹配煤种限制),故兴化化工煤炭采购时具备运距大幅缩短的优势,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

  ②产品结构和综合利用优势

  兴化化工目前已运行的“节能及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和“10万吨甲胺/DMF”两大项目,现具备年产30万吨合成氨、30万吨甲醇、10万吨甲胺/DMF的基本产能。过程工艺气体成分充分实现了氨醇互补、满负荷运转和综合利用,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强了兴化化工的市场竞争能力。

  在煤炭的利用效率上,兴化化工的工艺设计和技术改造具有更佳的优势,即合成氨净化系统液氮洗的闪蒸气返回至甲醇系统,保证有效气体的充分利用;甲醇系统的驰放气返回至合成氨变换系统,又提高了有效气体的利用水平。这样实现了合成氨与甲醇工艺的互补和综合利用,从而降低了成本。

  ③环保优势

  兴化化工经过技术改革,强化管理,气、液、固废均合规处置,达标排放。在环保政策日趋严格、同行业减产、停产的情况下兴化化工能够高负荷生产,通过产能释放降低了成本、提升了效益。

  ④管理和品牌优势

  兴化化工以扎实有效的管理和不断提升的技术改造而著称,并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服务理念的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特别是在公司控股股东、世界500强企业延长集团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水平和发展平台。以科学先进的管理体系打造出一支高效精干的管理团队,在市场基本面回暖的大背景下,率先提速突破,巩固了管理和品牌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公司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经济发展备受冲击,外部环境严峻复杂,全球经济受到沉重打击。新冠疫情叠加低油价,致使石化行业遭遇的挑战和冲击前所未有。面对严峻复杂的市场形势、艰巨繁重的稳发展任务,公司上下齐心抗疫,聚力发展,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实属不易的经营业绩。

  上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巨大冲击和低油价带来的市场竞争压力下,公司部分产品市场需求增长缓慢,甲醇等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下跌,业绩同比整体下滑;进入下半年,子公司兴化化工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同时受混胺(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的合称)、二甲基甲酰胺(DMF)等产品市场价格上涨等因素,使得公司2020年度整体盈利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40亿元,同比下降1.75%;实现利润总额2.46亿元,同比上升36.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亿元,同比上升46.36%;基本每股收益0.2031元,同比上升46.36%。2020年末公司的总资产为43.14亿元,同比增加3.25%;净资产为39.21亿元,同比增加5.28%。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2.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3.本公司报告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樊洺僖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21-015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资金需求及使用情况,预计 2021 年度存放在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长财司”)的资金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应计利息)。

  延长财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10.1.3 条第(二)款的规定,延长财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存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方董事樊洺僖先生、王颖先生、张岁利先生、席永生先生、石磊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三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关联交易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日存款的最高额15亿元(含应计利息)计算,本次存款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8.26%,本次存款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延长集团和兴化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亦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沙春枝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1号延长石油科研中心28、29层及裙楼5层23室。

  注册资本:叁拾伍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延长财司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开业,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延长财司资产规模为 1,766,872.12 万元,负债总额 1,292,516.27 万元,所有者权益474,355.85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净收入 62,629.66 万元,净利润 36,271.04万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延长财司资产规模为2,204,223.53万元,负债总额1,692,731.91万元,所有者权益511,491.6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净收入83,841.08万元,净利润56,389.92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延长财司存款,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同期陕西省境内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的最优惠的价格,并应等于或高于延长财司吸收其他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延长财司为公司提供的贷款,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及LPR利率为依据,结合延长财司内部利率定价原则执行。

  延长财司为本公司提供的财务咨询服务,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以及延长财司就同类业务向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服务所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本公司与延长财司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双方具体权利义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存款服务

  公司在延长财司开立存款账户,存放在延长财司的资金每天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应计利息)。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延长财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二)授信服务

  具体授信额度的确定按照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延长财司的相关授信管理制度办理,具体授信额度按程序签署补充协议。延长财司给予本公司的授信额度不构成延长财司必须按授信额度足额发放的义务,本公司使用授信额度,需要逐笔申请,经过延长财司履行完毕其自身的业务审批流程后发放。

  (三)结算服务

  延长财司根据本公司指令为本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四)其他金融服务

  延长财司将按本公司的指令及要求,向本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延长财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延长集团成员单位的结算平台。公司本次与延长财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加合理的利用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公司本次与延长财司的合作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延长财司每天存款最高额为   103,511.17 万元、借款最高额为0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一)我们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并查验了延长财司的《金融许可证》、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及营业执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延长财司为合法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获取的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同期陕西省境内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的最优惠的价格,并应等于或高于延长财司吸收其他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拟发生的存款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在延长财司办理存款业务。

  (三)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延长财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控措施有效;公司定期对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进行了解和评价,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持续评估报告,风险评估客观。公司与延长财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四)拟发生的存款业务是依照公司与延长财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开展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五)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金融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1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 简称“中国”)西安签订:

  甲方: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94207364D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东城区

  法定代表人:樊洺僖

  乙方: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068672495H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1号延长石油科研中心28、29层及裙楼5层23室。

  法定代表人:沙春枝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84H261010001

  本协议中,甲方、乙方合称“双方”,单称“一方”。

  鉴于:

  1、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其股票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兴化股份”,股票代码为“002109”。公司主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生产、销售,包括:甲醇、合成氨、硫磺、液氧、液氩、液氮、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二甲基甲酰胺、硫酸铵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成立于 2013 年12 月11日,由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等五家股东出资,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依据有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有权为延长集团及其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共同签署本协议。

  第一章 合作原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  乙方视甲方为重要的客户之一,充分利用乙方的金融服务资源,优先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甲方在主营业务内、资本运作等领域的发展;甲方视乙方为重要的长期金融合作伙伴之一,选择乙方为金融业务的重要合作机构。

  第二章 交易类型

  第三条  授信服务

  一、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具体授信额度的确定按照甲方的实际业务需求、乙方的相关授信管理制度办理。乙方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不构成乙方必须按上述授信额度足额发放的义务,甲方使用授信额度,需要逐笔申请,经过乙方履行完毕其自身的业务审批流程后发放。

  二、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依据,结合乙方内部利率定价原则执行。

  三、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资金需求计划,向乙方提出授信申请,对于授信额度经双方按程序审批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存款服务

  一、在乙方经营业务范围内,乙方仅对甲方自有资金,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存款服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自有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三、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同期陕西省境内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的最优惠的价格,并应等于或高于乙方吸收其他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可为甲方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其为其他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五、有关存款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第五条  结算服务

  一、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二、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乙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亦应不高于同期任何第三方就同信用级别向甲方及/或其子公司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四、有关结算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第六条  其他金融服务

  一、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二、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以及乙方就同类业务向除甲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服务所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双方具体权利义务。

  第三章 交易限额

  第七条  甲、乙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甲方(包括甲方控制的子公司)与乙方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乙方应协助甲方监控实施该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甲方(包括甲方控制的子公司)向乙方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在 3 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提供的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

  二、由于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依法享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并有权终止该项或该次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存贷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授信业务调查、评审工作,并向乙方提供与服务内容相关的文件、信息、数据、资料等,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但该等信息提供不得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二、甲方有义务根据补充协议支付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款和服务费用。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享有要求甲方提供与服务内容相关的文件、信息、数据、资料等的权利,但乙方的要求不得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二、乙方享有根据协议/补充协议收取产品价款和服务费用的权利。

  第十一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选择的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根据甲方实际需要为甲方设计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二、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网上银行服务,以实现安全、方便、快捷的资金结算。

  三、乙方对甲方受到的检查、监督有配合提供资料的义务。

  四、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甲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配合甲方实施就该等情形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 31 条、第32 条、或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

  2.乙方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3.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乙方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6.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7.乙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8.乙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9.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六章 保密条款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对在洽商、签订、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获悉、取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一方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外披露商业秘密的,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三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直至相关信息资料由对方公开或者实际上已经公开或者进入公知领域时止。

  第七章 协议期限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叁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满叁年止。期满时,双方可通过协商续签协议。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与对方磋商,并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管的规定及要求单方终止本协议,如甲方行使此单方解除权,本协议自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基于本协议产生的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发生的费用。

  第九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

  一、 甲方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协议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后。

  二、乙方按照行业监管规定,完成相关程序并经批准后。

  三、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一、若因甲方上市地上市规则发生变化,且变化内容与甲乙双方已签定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出现冲突的,经双方协商沟通后签署新的协议或补充协议。

  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于2014年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自动终止,2017年子公司兴化化工与乙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也自动终止。

  第二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本协议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中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被解释为本协议之组成部分,或构成对其所指示之条款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是双方就本协议所涉事项达成的完整文件。本协议,连同本协议的任何附件构成本协议双方的全部协议。如本协议的约定与各方此前签署的意向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或其他书面和口头的约定存在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二一年   月  日

  乙方: 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二一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20-016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化工”或“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甲醇、合成氨、硫磺、液氧、液氩、液氮、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二甲基甲酰胺、硫酸铵的生产、销售等。

  由于行业特点和市场方面的原因,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化集团”)及其子公司陕西兴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机械制造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兴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能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长财务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16,715.98万元,2020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62,873.91万元。

  1、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方董事樊洺僖先生、王颖先生、张岁利先生、席永生先生、石磊先生对此表决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届时关联股东延长集团、兴化集团需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①: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项关联交易将会消除。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

  ■

  注①:2020年初新能源公司尚未成立,其业务归属于兴化集团,公司在预计2020年关联交易总额时,包括同新能源公司业务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后由于2020年10月新能源公司成立,其业务从兴化集团剥离出来,兴化集团、兴化化工和新能源公司三方签订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约定原关联交易中的条款不变,只是乙醇相关的权利义务主体由兴化集团变更为新能源公司,但由于公司未将同新能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同步从同兴化集团的关联交易总额中分离,2020年公司同新能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获批额度已包含在同兴化集团的关联交易获批额度内。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兴化集团

  注册资本:157,224万元,法定代表人:樊洺僖,住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东城区,经营范围:硝酸铵、多孔硝铵、合成氨、乙醇(筹建项目取得许可审批后方可经营,含醋酸甲酯、二甲醚)、纯碱、食用碳酸钠、氯化铵、干燥氯化铵、二氧化碳、氢、氧、氮、氩气、硝酸、五羰基铁、硝酸钠、亚硝酸钠、工业硝酸、压缩、液化气体、化学肥料、复合(复混、掺混肥料)、羰基铁粉系列产品、标准气体、吸收材料、精细化工系列产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除外)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908”产品、石化产品的生产、加工、批发与零售(易制毒、监控、危险化学品除外);农化服务;机械加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一、二类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无损检测安装;机械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加工;气瓶检验;工业盐的销售;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物业管理;住宿、餐饮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关键原材料、技术改造所需的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进口(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兴化集团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尚未结束,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截止披露日尚无法获取。

  2、兴化机械制造公司

  注册资本: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平,住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兴化厂内,经营范围:第Ⅰ类压力容器、第Ⅱ类低、中压容器、常压、类外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第Ⅲ类低、中压容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GC2级压力管道安装(以上凭证经营);无损检测;工程安装;机械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加工;汽车吊;环保设备的安装维护;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机电工程拆除;锅炉安装;化工、机电、电气、仪表设备的运行、保养运行;机电设备、电气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定校验、检修、调试、开车;仪器仪表、高低压配电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PLC、DCS、ITCC、DEH及计算机软件、硬件等、电气仪表安装主、副材料以及各种电仪设备备品、备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兴化机械制造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尚未结束,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截止披露日尚无法获取。

  3、新能源公司

  注册资本:7亿元,法定代表人:樊洺僖,住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东城区兴化集团厂内,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由于新能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尚未结束,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截止披露日尚无法获取。

  4、延长集团

  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兰建文,住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延长石油办公基地,经营范围:石油和天然气、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采、生产建设、加工、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石油化工产品(仅限办理危险化学品工业生产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内容核定经营范围)及新能源产品(专控除外)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石油专用机械、配件、助剂(危险品除外)的制造、加工;煤炭、萤石、盐、硅、硫铁矿以及伴生矿物等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探、开发、加工、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仅限子公司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煤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兰炭的开发和综合利用;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勘察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项目、股权投资(限企业自有资金);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下经营项目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电力供应、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住宿及餐饮服务;零售服务;体育与娱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延长集团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尚未结束,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截止披露日尚无法获取。

  5、延长财务公司

  延长财务公司注册资本3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沙春枝,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1号延长石油科研中心28、29层及裙楼5层23室,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延长财务公司审计后报表总资产2,204,223.53万元,净资产511,491.6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3,841.08万元,净利润56,389.92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兴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1.13%的股权。

  2、兴化机械制造公司为兴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新能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4、延长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48.24%的股权、通过兴化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1.13%的股权。

  5、延长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集团持股82.09%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兴化集团、兴化机械制造公司、新能源公司、延长集团、延长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兴化集团、延长集团、兴化机械制造公司、新能源公司、延长财务公司近年来经营业绩稳定,且与本公司建立了多年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向对方采购或销售商品或劳务,不存在对方无支付能力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与兴化集团及其子公司本年度须签订或执行的协议

  (1)兴化化工2020年与兴化集团签订的《供水、蒸汽、二氧化碳协议》已经到期,本年度兴化集团仍需兴化化工提供生产所需各种水、蒸汽、二氧化碳,本年双方拟签订《供水、蒸汽、二氧化碳协议》。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水资源费收取标准变化、人工成本等协商确定。井水:1.50元/吨,循环水:0.40元/吨,脱氧水:4.5元/吨,脱盐水:4元/吨,二氧化碳:2元/吨;蒸汽价格根据兴化化工2020年蒸汽生产成本并考虑煤价波动等因素加成10%,确定为101元/吨。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2)为有效释放富余产能,提高生产装置利用效率,兴化化工将富余驰放气对外销售,以提高公司效益。2021年兴化化工向兴化集团提供驰放气,双方拟签订《驰放气供应协议》, 定价原则为: 根据兴化化工上年度合成气变动成本并考虑煤价波动等因素成本加成10%,驰放气确定为455元/千立方米(不含税)。

  (3)兴化化工2020年与兴化集团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已到期,本年度鉴于兴化集团在供应保障、安全保卫等诸多方面为本公司提供服务,双方拟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约定2021年兴化集团向兴化化工公司收取综合服务费1,221万元(不含税)。

  (4)兴化化工2020年与兴化集团签订的《充装业务协议》已经到期,本年度鉴于兴化化工在对外销售合成氨过程中仍需兴化集团提供充装业务,双方拟签订《充装业务协议》,期限三年。双方约定充装费用按35元/吨(含税价)计算。

  (5)兴化化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避免兴化集团对外销售富余合成氨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拟签订《合成氨供应协议》,由兴化化工以公平合理的价格采购兴化集团合成氨后,统一向市场销售,以维护兴化化工的利益。合成氨定价原则:执行市场价格,以兴化化工当月除关联方外对外销售量最大客户的月销售平均价格为当月结算价格。

  (6)兴化化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本年度拟与兴化机械制造公司签订《电气仪表设备维护检修协议》。双方约定维护检修费用根据兴化机械制造公司提供服务人员上年度单位人工成本水平作为定价依据。预计2021年兴化机械制造公司向兴化化工收取设备维护检修费用1,680万元(不含税)。

  (7)兴化化工与兴化集团签订的《合成氨供应协议》、《运输场地租赁协议》、《物资调剂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碳氢)》、《供电服务协议》、《办公楼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铁路线)》、《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甲胺)》、《其他服务框架协议》、《关联交易补充协议》尚未到期,本年度将继续执行。

  (8)公司与兴化集团签订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补充协议》、《其他服务框架协议》尚未到期,本年度将继续执行。

  2、兴化化工与新能源公司本年度须签订或执行的协议

  (1)本年度新能源公司生产所需各种水、蒸汽需由兴化化工提供,双方拟签订《水、蒸汽供应协议》。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水资源费收取标准变化、人工成本等协商确定。井水:1.50元/吨,脱氧水:4.5元/吨,蒸汽价格根据兴化化工2020年蒸汽生产成本并考虑煤价波动等因素加成10%,确定为101元/吨。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2)本年度新能源公司生产所需原料合成气需由兴化化工提供,双方拟签订《合成气供应协议》,定价原则为:根据兴化化工2020年合成气生产成本并考虑煤价波动等因素加成10%,合成气确定为780元/千立方米(不含税)。

  (3)新能源公司生产所需原料甲醇需由兴化化工提供,双方拟签订《甲醇供应协议》,期限三年。定价原则为:执行市场价格,以兴化化工当月除关联方外对外销售量最大客户的月销售平均价格为当月结算价格。

  (4)新能源公司生产用电需由兴化化工提供相关服务,双方拟签订《供电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三年。定价原则为:每月按照兴化化工供电车间上一月份的实际核算单位成本作为电费结算的价格(不含税),以后月份以此类推。

  (5)兴化化工2020年与新能源公司、兴化集团共同签订的三方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本年度将继续执行。

  3、公司与延长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之间本年度须签订或执行的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安排,预计2021年度仍与控股股东延长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包括并不限于西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西北橡胶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石油化工研究设计院、延长集团(碳氢项目)、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延长青山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发生销售、采购及财产保险等零星关联交易行为,发生销售业务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采购材料及劳务总额不超过5,5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方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分别签署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目的是为保证公司及关联方之间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同关联方之间的协同效应,有利于保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淡勇先生、徐秉惠先生、杨为乔先生就该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21-017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担任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希格玛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审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作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二、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5.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6.投资者保护能力:2020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吕桦

  目前合伙人数量:52人

  截至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9人,较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未发生重大变化,其中有130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截至2020年末从业人员总数:751人。

  (三)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43,139.76万元。

  2020年度净资产金额:11,108.65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248.5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

  (四)执业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王铁军先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邱程红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铁军先生和温重勋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人员简历如下: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王铁军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有2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

  2.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

  邱程红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温重勋先生:现任职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9年的执业经验。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助理、授薪合伙人,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

  (五)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工作会议,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希格玛具备执行相关审计的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6.希格玛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以及相关人员信息和联系方式、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21-019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3名独立董事淡勇先生、杨为乔先生、徐秉惠先生自2015年3月6日任职以来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需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备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但由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了保持相关工作的准确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决定延期更换选举独立董事。

  在公司独立董事更换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原独立董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公司独立董事的延期更换选举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将在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选确定后,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更换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21-020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结合股东单位推举、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同意提名罗开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见附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提名。

  以上提名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罗开放先生,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陕西礼泉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兴化集团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总会计师,兴化化工总会计师。现任兴化集团董事、总会计师,兴化化工董事。

  罗开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兴化集团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樊洺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淡勇先生、徐秉惠先生、杨为乔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希会审字(2021)0659号]。《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74,775.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57,598,195.01 元,报告期内分配股利21,058,895.78元,计提盈余公积177,477.51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8,136,596.86元;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3,897,539.94 元,期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463,728,700.04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条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之规定:“1、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公司在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应进行现金分红。”

  母公司尽管有未分配利润,但在重组完成后公司没有现金流来源,不具有分红能力;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由于历史期亏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 -37,478,636.01 元,尚不具备向母公司分红条件。因此,提议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1年3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关联方董事樊洺僖先生、王颖先生、张岁利先生、席永生先生、石磊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2021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关联方董事樊洺僖先生、王颖先生、张岁利先生、席永生先生、石磊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关联方董事樊洺僖先生、王颖先生、张岁利先生、席永生先生、石磊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2021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拟续聘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写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报告》并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罗开放先生为兴化股份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2021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提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2021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基本建设工程审计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基本建设工程审计实施办法》(2021年3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2021年3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2021年3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员工生育保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员工生育保险管理制度》(2021年3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员工失业保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员工失业保险管理制度》(2021年3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员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员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2021年3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考勤管理制度》(2021年3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第2、3、4、5、7、10、12、13、14共9项议案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载有会计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原稿。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20-014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兴平市东城区迎宾大道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就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做述职报告。

  2、上述“议案6、议案7”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及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中。行使投票权时,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信用交易投资者的投票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所以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如有)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参会登记的,受托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如有)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2021年4月22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陕西省兴平市东城区迎宾大道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魏小元  李楠

  联系电话:029-38839913/9938      传真:029-38822614     邮编:713100

  5、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9”,投票简称为“兴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为(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股份”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宝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公司2020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事项,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该等关联交易严格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1、2、3、4、6、7、8、9共8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