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总股本681,021,500股扣减回购的库存股24,992,014股,以65,6029,48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商业零售为主业的大型连锁企业,业态主要包括大卖场、社区超市、便利店、电器卖场和百货以及小型购物中心,网点数量和经营规模位居湖北商业上市公司前列。
(2)行业发展情况
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出现下降,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3.9%;全国网上零售额上年增长10.9%。按零售业态分,2020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零售额比上年增长3.1%,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分别下降9.8%、5.4%和1.4%。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全国上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济运行稳步复苏,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于预期。疫情下的居家隔离为传统零售业线上经营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线上业务在疫情推动下得到快速发展。随着人们越来越习惯于在网上购买商品,传统零售业线上线下全融合的趋势走强,零售企业未来的战略调整面临重大挑战。
(3)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深耕本土市场多年,品牌、渠道、规模等优势比较明显,旗下大卖场、精品超市、中百罗森便利店、邻里生鲜店、全球商品直销中心和食品超市等复合业态,更专、更灵活,契合了零售发展趋势,满足消费需求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与时俱进,积极拥抱互联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较快。公司中央大厨房在生鲜食品加工和配送方面的独特优势更加显现,具有比较强的区域竞争力。
根据相关排名,公司位列2019年中国零售百强第25名、中国连锁百强第19名,2020年武汉企业百强第18名,市场份额、销售规模等指标继续保持行业领先。
(4)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按新收入准则,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29亿元,同比下降15.5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43亿元,同比增长323.01%。
从区域分布看,在省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127.53亿元,同比下降16.26%,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7.14%;在重庆市场实现营业收入2.90亿元,同比下降4.75%;在湖南市场实现营业收入0.86亿元,同比增长483.32%。
从业态划分看,超市实现营业收入128.92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8.20%;百货实现营业收入1.75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33%。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按新收入准则,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1.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3亿元,同比增长323.01%。新发展商业网点195家,网点总数达1427家,较2019年底净增86家。
全年重点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不畏艰险,勇于担当,出色完成抗疫保供艰巨任务。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武汉保卫战期间,公司1000多家门店坚持营业,承担了武汉市一半以上的民生基本生活需求的供给,高峰时段日销售蔬菜600吨,占全市商超蔬菜日销售总量的85%以上,日均配送量是平时的5倍。公司保障民需、稳定市场、为民而商的行为,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被评为“全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突出贡献企业”。
(2)保持定力,坚守主业,加快推进业态创新和网点布局。随着复工复产全面启动,公司快速调整营运模式,推进网点创新发展。新开大卖场7家;建成全市首家3.0版智慧化菜市场;调整升级便民超市红标店72家,发展改造邻里生鲜绿标店27家;积极寻求业态创新,开设48家社区食材店;便利店跨区域发展加速,新开131家门店,门店总数达到502家。
(3)不断调整,优化结构,着力提升商品竞争和经营创效能力。超市业态通过减品瘦身有效降低SKU数,源头产地进货占比突破67.48%。生鲜公司研发推出16款速冻单品、27款净菜新品、5款轻食产品。新晨环保完成吸塑车间升级改造,积极对接公交团膳餐盒、便利店便当包装等产品供应业务,加快可降解产品的投产,可降解包装产品陆续投入各业态上市销售。
(4)以变应变,顺势而为,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进一步融合。020到家业务累计上线门店1056家,销售同比增长133.44%,订单总数同比增长95.92%。积极探索社区团购等新兴销售模式,自主研发到家业务中台,共有962家门店上线社区团购小程序,开展线上拼团、接龙等新业务。强化线上运营管理,丰富生鲜、生活快消品等经营品类,在多点平台上线中百大厨房商品,线上生鲜品种总数达到1240个。加大会员拉新引流力度,数字化会员同比增长14%。
(5)定制消费,精准服务,千方百计开拓大客批发业务。继续拓展实物批发业务,积极跟进客户做定制化业务,满足个性需求,大客批发销售同比增长16.23%。参与各类物资需求单位的招投标,中百超市与相关职能部门竞标,中标率达100%;中百生鲜合作商户同比增加43家,再次中标公交集团团餐供应项目,日均供餐8000余份。
(6)与时俱进,特色营销,多种途径激发消费潜力。千方百计增强线上线下互动体验,中百仓储开展专题直播带货,围观粉丝370万人次。中百超市开展直播带货,累计访问人数近20万人。中百罗森累计直播成交17万单。中百百货8家门店上线微信小程序,开展直播带货162场次。多种形式的营销创新,激发了经营活力。
(7)项目兴企,高质高效,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冷链物流三期于10月开仓投产;6万多方的智能化中央仓基建施工全面完成;中心百货于江汉路步行街重装开街时同步恢复营业,影院结构改造和建设全面完成;青山商场各品牌全部落位,影院结构改造装修及立体智能停车场建设基本完成;江夏生鲜物流园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施工进度完成近80%。
(8)编制规划,夯实基础,持续强化和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加强战略研究和创新与发展专题研讨,基本确立了集团2021-2025年发展战略规划。坚持抓好内控体系建设,全年梳理939项制度和413项流程,整改设计缺陷50项。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梳理企业管理制度,分16大类通过废改立形式进行了完善。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年报中曾披露“2020年公司新增网点目标105家,其中中百仓储店5家,中百超市店20家,中百罗森店80家”。
报告期内,新增网点合计195家,其中中百仓储12家、中百超市52家、中百罗森131家。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六 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9家,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十(一) 。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九。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军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3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上午9:30时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张经仪先生、李国先生、周义盛先生,独立董事孙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黄静女士、刘启亮先生、孙晋先生、冀志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www.cninfo.com.cn)。
二、公司2020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28,786,602.31元,同比下降15.56%;利润总额138,194,248.38元,同比增长72.3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131,874.12元,同比增长323.0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824,651.93元,同比增长46.98%;年末总资产9,557,286,957.60元,同比增长3.7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总额3,216,226,808.34元,同比下降4.12%;资产负债率63.75%,较上期上升2.55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7%,较上期上升0.97个百分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意见,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七、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因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经仪先生、李国先生回避表决。9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办理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及保函等业务,2021年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等18家银行办理总授信额度77.1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壹拾壹亿元整,其中,办理预付卡保函贰亿元整,并提供预付卡保函金额10%的保证金质押。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元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玖亿元整。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捌亿元整。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6.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办理综合授信陆亿元整。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叁仟万元整。
8.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9.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柒亿捌仟伍佰万元整。
10.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伍仟万元整。
11.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12.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元整。
13.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14.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仟万元整。
15.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16.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17.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18.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壹亿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至第十一项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7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3月23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经仪先生、李国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年,公司拟继续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开展商品采购、联合经营等合作,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4亿元人民币。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0亿元人民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
法定代表人:张轩松
注册资本:951,628.560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27900106T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公众公司,股票代码:601933)
主要经营范围:农副产品、水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珠宝、金银饰品、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汽车装潢、消防器材、工艺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交电、仪器仪表、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花卉、玩具等的零售和批发,以及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零售和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和批发医疗器械;西药销售(不含兽药,不含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中药销售(不含兽药,不含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零售香烟(限分支机构在行业许可的期限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组织部分自营商品的加工及农副产品收购;餐饮服务;出租部分商场设施或分租部分商场的场地予分租户从事合法经营(以上全部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仓储服务、广告服务;信息咨询(保险、证券、期货、金融等行业咨询除外);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营商品的进口,采购国内产品的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网上贸易代理;互联网零售;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专业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大型货物道路运输;其他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总资产5,235,301.58万元;净资产2,010,594.51万元;营业收入8,487,696.00万元;净利润156,372.75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辉超市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9.86%,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永辉超市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收入较稳定,履约能力较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
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公司、永辉超市下属控股公司。与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永辉超市下属控股企业有: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建永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永辉物流有限公司等。
(二)交易范围:
包括生鲜、酒水饮料、休闲食品、干性杂货、冷冻冷藏、清洁用品、家庭用品、文体家电与纺织用品、服装等品类商品的采购。
(三)定价原则和交易方式
本协议项下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各项交易的具体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依双方及下属企业另行签署的协议执行。
(四)交易限制
1.双方交易应遵循“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
2.本协议项下关联交易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4亿元/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10月10日,公司与永辉超市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两家公司本着强强联合、互惠共赢的原则,拟在资源、网络、信息、物流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共同做强做大核心主业。
为实现资源共享,公司与永辉超市开展商品采购和合作经营的日常关联交易。该项交易有利于发挥两家公司的协同效应,提升商品议价和运营管理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我们事前审阅了《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本次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中百集团和永辉超市两家公司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同意将《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永辉超市开展商品联合采购与经营合作,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张经仪先生、李国先生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开、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2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拟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五楼508号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B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四)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永辉物流有限公司将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七)关于办理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八)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十)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报告2020年度履职情况。以上议案及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1日(9:00—12:00,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B座五楼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B座五楼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邮政编码:430035
电子邮箱:ZBJTZQB@WHZB.COM
电话及传真号码:027-82832006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9”,投票简称为“中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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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4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上午11:3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监事3名,监事杨敏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艳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6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3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税后净利润88,587,747.4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17,717,549.50元,2020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0,870,197.9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29,795,265.48元,减2020年分派2019年度现金股利32,801,474.30元,2020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7,863,989.14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总股本681,021,500股扣减回购的库存股24,992,014股,以656,029,4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2,801,474.30元(含税),其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0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支付现金160,195,033.68元(不含交易费用)用于回购股份,该金额视同2020年度现金分红,纳入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因此公司2020年度实际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192,996,507.98元(含2020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明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3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在2021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理财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实施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临时性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临时性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投资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8.87%。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为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商品销售后形成一定规模的现金流,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销售合同一般会有一定时间的账期,在前后两个结账期内存在临时性的资金闲置。闲置期间,该流动资金可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购买的具体操作。
二、存在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2.公司财务部为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并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及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相对可控。与此同时,理财使用的资金经公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由于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8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中百超市有限公司、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等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等14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46.35亿元的担保。因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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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门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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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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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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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可以授权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不超过3亿元。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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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可以授权下属控股子公司支用,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不超过伍亿元。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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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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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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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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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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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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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华夏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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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所列担保授信额度可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500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硚口区古田二路8栋2-6层
法定代表人:张俊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超级市场零售及网上销售;钟表维修;电器销售及网上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仓储服务、场地出租、花卉、摄影;农畜产品收购、储存;代理收费业务。(以下经营范围仅供持证的分支机构在核定的期限内使用)卷烟、雪茄烟、电子烟、电子雾化设备销售及网上销售;计生用品、处方药、非处方药销售及网上销售;餐饮服务;快递服务;散装食品的现场加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及网上销售;保健食品经营及网上销售;儿童室内游乐服务;医疗器械二类经营及网上销售;化妆品销售及网上销售;图书销售及网上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 年12月31日,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483,380.54万元,负债合计339,406.73万元,资产负债率70.22%,所有者权益143,973.8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12,891.30万元,净利润9,029.83万元。
2.中百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8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11月20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24号
法定代表人:万慧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超级市场零售;电子烟、烟销售(未获得许可不得经营);酒类销售;百货零售;计生用品销售;化妆品销售;图书销售;钟表维修;电器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药品销售;医疗器械二类经营;餐饮服务;仓储服务;物流服务;场地出租、花卉、摄影;农畜产品收购、储存;儿童室内游乐服务;食品销售及网上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半成品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含自制生鲜乳制品);充值卡销售;代办电信充值业务;代理IC卡充值业务;办理代缴费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 年12 月31日,中百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141,905.48万元,负债合计109,555.74万元,资产负债率77.20%,所有者权益32,349.7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58,207.48万元,净利润534.28万元。
3.公司名称: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9718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6月7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129号
法定代表人:胡文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花卉、照相器材、通信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装置)、金银饰品销售;家用电器、钟表维修;物业管理;场地租赁;代办电信业务;办理收缴费业务;科技乐园(魔术照相、仿真自行车、模拟潜艇)。(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下范围仅供分支机构经营)其他食品、烟、酒批发兼零售。家具、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兼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93,904.65万元,负债合计166,828.13万元,资产负债率86.04%,所有者权益27,076.5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5,671.72万元,净利润27.92万元。
4. 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8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吴家山台商投资区开发区六顺路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慧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须经审批的,在批准后方可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可自行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总资产73,624.26万元,负债合计44,391.72万元,资产负债率60.29%,所有者权益29,232.54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1,394.34万元,净利润1,070.53万元。
5. 中百集团武汉生鲜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5月25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大桥村(黄家湖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董劲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日用百货、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化妆品、办公用品、五金、计算机、通讯产品、家居用品销售;食品生产加工;仓储(不含危险品)服务;土特农产品、蔬菜种植;水产品(不含苗种)养殖;场地出租;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家用电器销售、安装及维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装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百集团武汉生鲜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总资产47,495.53万元,负债合计20,808.88万元,资产负债率43.81%,所有者权益26,686.6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6,102.89万元,净利润2,976.48万元。
6. 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9月8日
注册地址:孝感市长征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张俊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中(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保健食品零售;盐、肉、蛋、水产品、净菜、水果、烟、百货、文体用品(不含音像制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针棉织品、儿童玩具、自行车、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家具、工艺美术品、摄影器材、钟表、图书、玉器制品、通讯终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装置及卫星接收设备)、数码产品、鲜花、植物零售;钟表维修;自有场地租赁;停车服务;摄影服务;网上贸易代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资产23,611.92万元,负债合计7,066.20万元,资产负债率29.93%,所有者权益16,545.7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3,170.14万元,净利润1,440.42万元。
7.武汉青山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3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和平大道1544号
法定代表人:吴志光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
股东情况:公司拥有其91.85%的权益,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武汉青山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2,972.87万元,负债合计14,966.33万元,资产负债率65.15%,所有者权益8,006.5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19.02万元,净利润-216.68万元。
三、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下属子公司与各家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中百超市有限公司、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等子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等14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46.35亿元的担保。
五、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其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为11,114.79万元,占2020年度净资产的3.46%,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9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3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是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审查核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资料进行审计,保证了公司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在2021年继续聘请中审众环对公司进行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为130万元,与2020年度持平。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中百控股集团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2年至2016年、2019年至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希雯女士,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黄晓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希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黄晓华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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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希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晓华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审计费用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40万元,跟上年持平。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结合在2020年报审计工作中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的沟通情况,认为项目组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能力,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事项。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7年至今为本公司审计机构,多年来本着诚信、认真的原则,完成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7年至今为公司审计机构,多年来本着诚信、认真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资料进行审计,保证了公司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