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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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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3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3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于2020年3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0.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0.35元/股(含)。《关于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6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回购股份事项实施情况

  1、2020年3月26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5月22日、2020年5月26日、2020年5月27日、2020年5月28日、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4日、2020年6月5日、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28日、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17日、2021年3月1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相应的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3、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期限为2020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3日,截至2021年3月23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1,114,3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4%,最高成交价为10.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51元/股,成交金额为200,193,230.46元(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吕伟于2020年6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劲嘉股份10,000股,于2020年6月29日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即其发生股票交易行为时尚未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前述股票交易行为系其自主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回购股份用途、后续安排及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1,114,352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作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其中回购股份的60%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股份的40%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则公司回购的股份中,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公告义务。

  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全部有限售条件,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2、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七、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

  2、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3月2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6,924,200股。公司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9,231,050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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