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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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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4月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5)。

  2021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景源”)发出的《关于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西藏景源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关于提请罢免周发展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周成栋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陈翔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毛志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甄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等5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经审核,西藏景源提交的临时提案相关内容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8号——股东大会》《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提请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相关事项的回函》。

  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临时提案不符合相关规定形式要求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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