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1-014
物产中大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终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330,394,341.61元(含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本次收回款项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已收回本金,公司将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转回,预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约4672万元,具体以会计师最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 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金属”)与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鲁丽”)、鲁丽集团有限公司、寿光市鲁丽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事项,公司已于2018年9月5日、2019年8月17日、2019年12月11日、2021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2018-051号公告、2019-060号公告、2019-089号公告、2021-005号公告。该案历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物产中大金属最终获得胜诉。具体判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的2019-060公告及2021年1月27日披露的2021-005号公告。

  二、 本次进展情况

  2021年3月19日,物产中大金属收到被告寿光市鲁丽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还款250,842,485.92元,本案所涉本金已全部收回。

  三、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已收回本金,公司将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转回,预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约4672万元,具体以会计师最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