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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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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械租赁、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末,公司报表资产总额6,858.24万元,净资产1,635.0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59.91万元,净利润40.44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在会议前向我们提交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关联方出售钢材、水泥等原材料,可以形成一定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向关联方分包部分工程、劳务,有利于利用各方的市场、资质等资源,实现合作共赢;与关联方进行保理等融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有利于缓解应收账款形成的资金占用,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1-023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0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应收款项、存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

  (一)信用减值准备

  1.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2.2020年度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按照本公司的坏账政策,2020年度公司充分考虑应收款项情况,合理预计款项信用风险,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06,700,302.13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房地产企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④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⑤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同资产减值计提依据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3.2020年度资产准备的计提情况

  根据存货跌价准备测试,瑶海地产翰林天筑项目、和顺地产涡阳静天府项目、和顺地产商丘沁园春项目、和顺地产合肥叶语溪项目、合同资产计提及转回合计293,359,257.26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900,059,559.39 元,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900,059,559.39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90,005.96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1-023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鲍光荣,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泰禾智能、淮北矿业、永新股份、古井贡酒、华恒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熊延森,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中环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安徽建工、新疆火炬、中环环保、长联来福、新力新材、瑞虹股份、中水三立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屹巍,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安徽建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安徽建工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鲍光荣、签字注册会计师熊延森及冯屹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35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380万元。

  2021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告》,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先将续聘会计师事项与我们沟通,经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续聘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公告编号:2021-025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2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8日

  至2021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站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详细会议资料本公司将于本通知发出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发布。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

  (三)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也可以于2021年4月27日前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四)登记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9:00-下午5:00 。

  (五)登记地点:合肥市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许丽、储诚焰

  电话:0551-62865300

  传真:0551-62865010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1-022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公司拟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要求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经营租赁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2、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3、衔接规定

  承租人对于衔接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方法一是采用追溯调整法;方法二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二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公司拟采用方法二,并简化处理,即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用该方法,不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1-015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在安建国际大厦2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由公司监事李晓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694.22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转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21,160,27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本次分配利润34,423.21万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4亿元,为新设控股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其他增信措施额度不超过30亿元,合计提供担保和其他增信措施总额度不超过64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不超过192.50亿元,为子公司所属控股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其他增信措施额度不超过40亿元,合计提供担保和其他增信措施总额度不超过232.5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与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发生接受关联方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保理融资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1.9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吴晓伍先生和郑桂林先生回避了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决定将上述第二项内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1-017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0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国贸联创投资有限公司、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998.0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1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2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62.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98.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289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1,883.51万元,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853.84万元,扣除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4,344.16万元,募集资金专业账户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1,810.2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6,154.4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车站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车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0162650805300732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300601001817041555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月21日,本公司与贡山县恒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县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415210104002076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目前该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本账户已注销。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3006020018880014628),本次签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4月12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050167243300000415),本次签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4,853.8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变更原“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本次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投资收益合计29,790.29万元用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水美城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具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17年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91号文《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安徽水利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1,804,276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4元。截至2017年7月25日,公司已向上述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862.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658.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4477号《验资报告》。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27,928.35万元,2019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本年度全部归还,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本年度已归还25,300.00万元。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1,601.8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9,356.1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58.3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9,714.4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8月14日,公司与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中国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35558)、中国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8860800001127)、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45930)、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4018800009710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5月29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5706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泾县安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61060102100007126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29820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29437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10日,本公司与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73157),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9月25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30167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12月7日,本公司与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31304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1,601.8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淮北市中湖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已获得银行债务融资,可以满足项目建设,不再需要募集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变更原“淮北市中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PPP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15,520.48万元用于“泾县生态文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自本次变更通过董事会审议至募集资金最终投资期间,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和投资收益亦投入该项目,并相应减少公司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变更原“PC构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23,654.99万元和原“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17,721.51万元(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097.54万元继续投入施工机械购置项目),变更后用于装配式建筑吴山PC构件生产基地项目、蚌埠市固镇县南城区生态路网PPP项目和S246太湖至望江公路太湖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具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见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0227号和容诚专字[2021]230Z0228号)。报告均认为:公司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安徽建工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安徽建工变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安徽建工在2020年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020年度,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安徽水利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0227号)。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0228号)。

  七、备查文件

  (一)安徽建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建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单位: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

  单位:万元

  ■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单位:万元

  ■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单位:万元

  ■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1-020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金额: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拟为部分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232.50亿元,详见附表。

  截至2021年2月28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3.03亿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三建”)、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安徽建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建建材”)、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路桥”)、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路港”)、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航”)、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水利”)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资产”)分别持有安徽三建26.64%、路桥集团27.34%和安建建材44.80%的股权。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分别持有安徽路桥29.09%、安徽路港41.03%的股权。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分别持有安徽水利16.75%、安徽交航39.2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中安资产、建信投资、工银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1年度本公司拟为相关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其中本公司拟为上述七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92.50亿元,担保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拟为子公司其他新设控股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增信措施额度不超过40亿元,期限与项目融资期限一致。由于中安资产、建信投资、工银投资根据相关股东协议约定,将不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2月28日,本公司累计为上述部分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和增信措施余额为人民币190.53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09.87%,全部为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担保。

  本次提供担保或增信措施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供关联担保和增信措施总额度至年末余额不超过232.50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34.07%,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同时为5家子公司单项金额均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此外,有7家子公司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本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详见附表。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601#

  法定代表人:陈翔

  注册资本:40亿

  经营范围: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收购、委托经营、投资和处置等

  股东情况: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1亿元,持股比例77.50%;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5亿元,持股比例12.50%;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亿元,持股比例10.00%。

  (二)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楼16层1601-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谷裕

  注册资本:1200亿

  经营范围:突出开展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依法依规面向合格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债转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三)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滨路211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一期B幢19-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正华

  注册资本:120亿

  经营范围: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中安资产、建信投资、工银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将在担保和其他增信措施发生时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或出具其他增信措施函件,每笔业务都将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为提高管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1年度该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不超过年度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公司之间的额度;

  3、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上一年总额执行当年担保事项。

  因所提供的的担保和其他增信措施均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不收取担保费用。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将主要用于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形成的风险较小。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各位参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拟为部分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将主要用于满足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对其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在会议前向我们提交了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2021年度本公司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32.50亿元关联担保和其他增信措施,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2月28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3.03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预计净资产的140.14%,全部为对所属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年度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和其他增信措施总额度包含了本次非关联担保及增信措施64亿元和关联担保及增信措施232.50亿元,担保及增信总额度不超过296.50亿元(含以前年度担保余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70.98%。

  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九、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建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附表: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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