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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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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26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泰州安井三期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与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项目协议书,以约7亿元人民币投资建设泰州安井三期项目。该项目占地约88亩,地址位于江苏省兴化市文林路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东侧,具体征地面积和界址以不动产权证书载明为准。

  该项目系公司原有生产基地泰州安井的扩产,项目符合公司“销地产”战略布局。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周边市场需求,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节省物流费用,提高公司规模效应和市场反应速度;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产能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具有积极影响。

  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安井”)增资14,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湖北安井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资金来源系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若有不足部分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增资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生产经营。本次增资后湖北安井的资本更为充实,有助于其推进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展生产经营;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董事会同意本次向子公司增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27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泰州安井三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约7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泰州安井三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亿元人民币投资该项目。同日,公司与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投资项目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该项目占地约88亩(以实际丈量为准),地址位于江苏省兴化市文林路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东侧,具体征地面积和界址以不动产权证书载明为准。

  该项目系公司原有生产基地泰州安井的扩产,项目符合公司“销地产”战略布局。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周边市场需求,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节省物流费用,提高公司规模效应和市场反应速度;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产能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具有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投资及相关合同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签约主体为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公司,公司与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新建年产10万吨速冻调制食品生产车间、总库容达3.5万吨的物流中心(配套冷库和干库)及研发中心综合大楼

  2、投资规模:总投资约7亿元人民币

  3、项目地址:江苏省兴化市文林路泰州安井东侧

  4、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5、出让期限:50年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由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甲方)和公司(乙方)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一) 出资期限或者分期出资安排:

  1、用地面积:乙方项目征地面积约88亩(以实际丈量为准)。

  2、建设进度: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于项目试产前完成高压线迁移、配套周边充电桩和信号灯、铺设蒸汽管道、电力、通信等线路管道及其他方便乙方高效推进工程建设的相应措施。

  2、鉴于乙方一直以来对当地农业资源利用和税收贡献突出,甲方将给予乙方项目财政奖励控制性指标用于支持乙方基础设施配套。具体兑现办法与工程进度、试投产开票销售基数相挂钩。

  3、乙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7亿元,新增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投资项目自主经营期限不低于十年。

  4、乙方投资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产业政策。乙方建设的整体项目生产工艺需进行安全、环境影响评价,并实行安全、环保“三同时”,即安全、环保做到与项目设计、建设、投产“三同时”。

  5、乙方须按甲方《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进行规划设计,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图纸评审、工程招标等事项。施工中按照建设程序和质量监督的有关要求实施,接受甲方的建筑市场管理。项目建设产生的税收须在开发区缴纳。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符合公司“销地产”战略布局,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节省物流费用,提高公司规模效应和市场反应速度;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产能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具有积极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过程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把握建设进度,积极做好相关风险防控措施。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安井食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投资项目协议书》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司编号:临2021-028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安井”)

  ● 投资金额:

  本次向湖北安井增资14,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 对外投资概述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湖北安井增资14,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湖北安井成立于2017年11月2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安井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制造、销售;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销售;水产品冷冻加工、销售;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销售;水产饲料制造、销售;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销售;收购农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含食品仓储);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20年6月30日,湖北安井资产总额14,098.04万元,净资产9,760.88万元,2020年1-6月实现净利润-66.24万元。

  本次计划增资14,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湖北安井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0万元人民币。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系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若有不足部分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增资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生产经营。本次增资后湖北安井的资本更为充实,有助于其推进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展生产经营;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本次增资后,公司近12个月内对湖北安井累计投资总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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