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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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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669,120,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应分配红利200,736,290.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范围:汽车改装(除小轿车、轻型车)、制造汽车零部件;经销汽车配件、汽车、小轿车;仓储、劳务服务(劳务派遣除外)、设备及场地租赁;技术服务;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修理、制造非标设备;模具机加工;污水处理;物业管理等。

  公司主要业务:汽车座椅、仪表板、门板、座椅骨架、保险杠、门槛总成、前围模块总成、散热器格栅总成、扰流板、后视镜、汽车滤清器、汽车照明装置、汽车冲焊产品、车轮总成、汽车电子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等。

  (二)主要经营模式为

  “设计+生产+销售”型模式。

  (三)行业情况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于原本就下行压力加大的国内经济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面对严峻挑战和重大困难,全行业同舟共济,不畏艰难,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复工复产,加快转变营销方式,积极促进汽车消费,汽车市场逐步复苏,全年产销增速稳中略降,基本消除了疫情的影响,市场活力持续激发,供需两端稳步向好,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断改善,国民经济呈现持续稳定恢复的良好态势。总体来看,汽车行业表现大大好于预期,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和地方政策大力的支持,二是行业企业自身不懈的努力,三是市场消费需求的强劲恢复。

  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和1.9%,降幅比上年分别收窄5.5和6.3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999.4万辆和2017.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6.5%和6%,降幅比上年分别收窄2.7和3.6个百分点;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523.1万辆和513.3万辆,首超500万辆,创历史新高,商用车产销同比分别增长20.0%和18.7%,产量增幅比上年提高18.1个百分点,销量增速比上年实现了由负转正。

  为提振汽车消费市场,国家及各地方相继出台各式汽车消费刺激政策,范围涵盖新车购置补贴、增加号牌指标、鼓励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下乡等。相关刺激消费政策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国内车市增长势头强劲,有效的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后续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全年完成销售收入195.2亿元,同比增长9.84%;完成利润总额11.03亿元,同比增长46.71%,实现了销售收入、利润双增长。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44.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1户,2020年度子公司富维华威清算工作已完成,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1-005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于2021年3月22日,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董事张志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孙静波女士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经管会成员列席会议。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张丕杰先生主持,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2020年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669,120,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应分配红利200,736,290.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详情见《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详情见《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授权总经理办理筹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2020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收购富维梅克朗项目6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关于公司创新研发中心项目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关于成都车轮沃尔沃装配项目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关于天津车轮一丰轮胎装配项目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2021年5月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需换届改选。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张丕杰先生、孙静波女士、李鹏女士、陈培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曲刚先生、沈颂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推荐柳长庆先生、包亚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陈守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见《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丕杰,男,汉族,196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市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商会会长。历任一汽集团计划财务部计划处处长;一汽长春轻型车厂副厂长;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一汽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采购部部长等。

  陈培玉,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历任一汽长春轻型发动机厂总装车间技术员、代理支部书记、总装车间党支部副书记、总装车间副主任兼支部书记、铸造车间主任、生产科科长、值班主任、副总工程师;一汽山东汽车改装车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江森公司总经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

  孙静波,女,满族,197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粮食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长春新曦雨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长春羿尧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吉林省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

  李鹏,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历任吉林粮食物资总公司会计;吉林粮食物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吉林省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

  柳长庆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及商业规划部总经理.历任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控制部部长,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等。

  包亚忠,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工程师。现任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长春富晟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省工商联常委。曾任一汽集团总经理秘书、一汽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一汽日本公司总经理、一汽富维东阳公司总经理、一汽富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出任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4月兼任长春富晟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曲刚,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盛瑀(湖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师;长江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东北分部总经理、北京地区投行部副总经理;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15)董事会秘书;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百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会长助理;北京涂博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牛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摩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

  沈颂东,男,汉族,1960年7月出生,九三学社,经济学博士。现任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长春邮电学院管理系主任;吉林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曾经社会兼职:长春市政协委员、长春市人大常委、九三学社长春市常委、长春市工商联副主席等。

  陈守东,男,195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商学院应用金融系教授、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历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吉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等。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2021-006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于2021年3月22日在公司三楼多媒体二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

  1. 2020年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669,120,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应分配红利200,736,290.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2.52 %,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要求。公司今后将以更好的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关于授权总经理办理筹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于2021年5月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需换届改选。

  公司监事会推荐李晓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张须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职工代表推举李雨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2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晓红,女,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长春税务学院税务系税务专业经济学学士,历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科银行结算员(见习);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科材料核算员,固定资产管理员;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会计科总账管理与稽核员;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会计科见习经理,副科长,科长;2014年2月至2017年10月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驻轿车销售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17年10月起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综合会计处处长至今。

  张须杰,男,汉族,1986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现任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历任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吉林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秘书。

  李雨平,男,汉族,1978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一汽富维冲压件分公司采购商务部采购计划员;一汽富维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室组织干事;一汽富维公司党委工作部干部管理室主管。现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办公室主管。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1-007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在 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现将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列示如下: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向关联方采购业务实际金额比计划金额净增加7,766万元,增加3.63%,主要是与长春一汽富维安道拓汽车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的采购业务增加13,936万元所致,由于产量增加导致实际采购比原计划采购增加。

  关联方信息

  ■

  ■

  ■

  注1: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数据为2019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数据;

  注2: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数据为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1-008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是对企业客户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实施方案

  (1)合作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业务实施主体:公司及授权分公司(具体授权分公司名单和额度切分安排以公司向合作银行提供的《授信额度分配表》为准)。

  (3)有效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4)实施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分公司为上述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统一将收到的承兑汇票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公司利用尚未到期的票据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额度的承兑汇票,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以及贷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贷款归还,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伍亿元以内的票据池业务,以上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利用票据质押方式实施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1-009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奚大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红海,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47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2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九届十六次审计委员会

  通过对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了解和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负责人员的访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事务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业务能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九届三十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九届三十次董事会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1-010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终经营范围描述以工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1-01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6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东风南街1399号一汽富维三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6日

  至2021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3 月 23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 2021 年 4 月23 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持股清单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 24 小时送达发送电子邮件至tengyf@faway.com,联系电话:0431-85775755。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1-01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审字(2021)第110A004570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69,238,745.0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7,259,734.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669,120,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应分配红利200,736,290.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 22日,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对《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认真查阅,我们对 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从 2020 年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考虑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 3月 22日,公司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2.52%,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要求。公司今后将以更好的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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