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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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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
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操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旗下3只公募基金就实施侧袋机制事宜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合同的修订包括补充启动侧袋机制的条件及流程、实施侧袋机制的申赎安排、投资运作安排、资产估值安排、基金费用提取安排、收益分配安排及信息披露安排等。

  本次修订系根据《指引》、《细则》等相关规定而作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将自公告之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的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涉及的基金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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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修订的基本情况

  关于基金合同的修订情况如下:

  1、在“第二部分 释义”补充投资侧袋机制相关的名词解释;

  2、在“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补充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

  3、在“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补充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4、在“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补充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5、在“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更新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形并补充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安排;

  6、在“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补充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提取安排;

  7、在“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补充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安排;

  8、在“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补充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具体请参见附件《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对照表》、《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对照表》及《博远博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对照表》。

  对各基金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上述修改的对应条款内容予以一并修改。

  本次修订系根据《指引》、《细则》等相关规定而作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boyuanfunds.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基金管理人将届时更新各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并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公司网址:www.boyuanfunds.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应当认真阅读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特性、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投资期限等,自主做出投资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

  《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对照表》

  《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对照表》

  《博远博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对照表》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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