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27日,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徐阿敏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430%。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收到徐阿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当及时予以公告。截至2021年3月22日,徐阿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徐阿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上述期间减持的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及其他方式所得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4.400元/股至14.600元/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担任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徐阿敏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除前述第一条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公司股份均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阿敏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截止本公告日,徐阿敏先生减持本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徐阿敏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徐阿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