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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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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83,922,4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主要以商品住宅为主,商业地产为辅。在房地产开发区域布局上,公司紧紧围绕国家城市群发展规划进行战略布局,重点在长三角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进行项目拓展,不断深耕浙江本土。

  2020年,公司扎根宁波、杭州、嘉兴、重庆、台州、温州等城市,不断提高品牌竞争优势,扩大当地市场占有率。从产品定位上,公司主要开发满足刚性需求(包括首次置业和改善型置业)的中高档精装修商品住宅,用心打造安居、乐居、宜居的住宅精品,提升城市品位;在商业办公型产品定位上,公司主要选择位于市中心的、土地获取成本较低、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商业办公、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开发,适度持有高回报率的商业物业,为公司取得长期稳定的现金流,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指导思想,注重提升品牌价值,倾力打造人性化、高品质产品,严格控制拿地成本,适度增加土地储备,以实现规模与利润的平衡增长。公司所开发住宅产品主要面向改善型客户,坚持做精做专房地产主业,销售去化良好,品牌溢价能力进一步显现。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中国经济回稳复苏、保持较强的韧性,“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房地产行业在中央“房住不炒”的总体思想指导下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下,各地因城施策,房地产市场基本保持稳定,行业整体规模增速放缓,市场整体容量趋于饱和,房地产市场存量竞争时代已经到来,行业集中度将不断上升。同时,国家高度重视防范房地产领域相关金融风险,明确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房地产行业资金监管从严,有效降低了房地产行业负债水平及相关金融风险,也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位列中国房地产开发百强企业第64位(由中国企业评价协会、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院、中指研究院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联合测评),获评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区域运营10强(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联合测评)。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在长三角区域内已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并围绕国家城市群发展战略规划逐步扩大全国布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2020年1月8日,因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011号),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2020年6月10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出具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0】1147号),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2020年8月7日,因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2576号),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2020年房地产市场分析

  2020年,国内房地产市场继续维持稳定态势:一方面国家严格抑制非理性的投资投机需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另一方面调控政策不断出台,9月份出台“三条红线”融资监管新规倒逼房企降杠杆,12月底出台银行贷款集中度管理,从资金监管角度防止资金过渡流入房地产行业,始终围绕“房住不炒、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不让经济过度依赖房地产。同时,各地政府根据市场情况积极因城施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长效机制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以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1,443亿元,较去年增长6.7%。其中,住宅投资104,446亿元,增长7.6%,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3.84%。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5,536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比下降 1.1%。商品房销售面积176,086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比上升2.6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3.2%。商品房销售额173,613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8.7%,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0.8%。截止2020年底,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100.76,处于适度景气水平。

  (2)报告期经营情况总结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2020年全国房地产销售形势相对平稳。公司在适度增加土地储备的同时,抓住有利的市场销售形势,加速推盘,加大销售力度,快速去化,加快资金回流,取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实现住宅签约收入448.12亿元,住宅销售回款377.50亿元。公司2020年的营业收入约为112亿元,主要来自于公司竣工项目的结转。

  ①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新增土地储备计容建筑面积305.36万平方米。主要土地储备情况如下:

  ■

  ②公司可售资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总可售建筑面积281.96万平方米,其中公司权益占比约为65%。

  ■

  注:长三角区域包括:杭州、嘉兴、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绍兴等城市,其他区域包括:重庆、西安等城市。

  ③公司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新开工面积270.9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约265.34万平方米,期末在建建筑面积约425.56万平方米。主要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如下:

  ■

  ④公司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实现住宅签约收入448.12亿元,住宅销售回款377.50亿元。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如下:

  ■

  ⑤公司主要房地产出租情况

  ■

  ⑥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⑦公司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

  ⑧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余额为92.26亿元,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因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而支付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的情形。

  ⑨公司员工跟投项目情况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5步法模型,并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

  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将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至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9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

  注1: 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资产确认为合同资产;

  注2: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对应的合同取得增量成本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注3: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

  注1: 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①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

  ②对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

  注1: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资产确认为合同资产,且对合同资产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注2: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注3: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本期新设子公司

  ■

  ②本期注销子公司

  ■

  ③本期处置子公司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久芳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1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0年度财务概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合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1,742,518,728.02元,期末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458,589,266.83元。公司(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579,002,905.46元,母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1,418,606,346.17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1,860,634.62元,利润分配318,392,248.50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537,356,368.51元。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37,356,368.5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盈利水平及资金等状况,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拟定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3,183,922,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相关独立董事出具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其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进行股利分配,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时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12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提高经营效率,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修订条款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13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向参股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授权管理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满足参股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之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对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条件如下:

  1、被资助的参股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的参股公司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即人民币52.66亿元;对单个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10.53亿元;

  5、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能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将遵循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则。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公司在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其他股东亦根据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参股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利益,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实际发生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后的12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授权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285,642.69万元。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1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拟为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与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开晟投资”)合作开发宁波市集士港中一片CX06-02-04a地块,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港置业”)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公司持有“荣港置业”60%股权,“宁波开晟投资”持有“荣港置业”40%股权。

  “荣港置业”与宁波锦官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宁波鄞州区YZ13-02-a3地块项目,宁波康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丰置业”)为开发该地块项目公司,“荣港置业”持有“康丰置业”50%的股权。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同股同权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有权按权益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荣港置业”拟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及运营资金后将闲置富余资金按照权益占比借予“宁波开晟投资”,即“荣港置业”拟对“宁波开晟投资”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对象: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

  (2)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3)资金用途:用于“宁波开晟投资”日常经营活动

  (4)财务资助的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5)财务资助利率:无息

  (6)资金来源:“荣港置业”闲置富余自有资金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七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堇山西路501/507号1501室

  (四)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1日

  (五)法定代表人:滕伟杰

  (六)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七)实际控制人:滕辉

  (八)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商品信息咨询等

  (九)股权结构: 宁波布利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宁波开晟投资”100%股权

  (十)关联情况:“宁波开晟投资”非公司关联方,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一)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开晟投资”总资产878,408,453.01元,负债605,688,870.71元,净资产272,719,582.30元。2020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0,795,400.85元,利润总额3,739,042.74元,净利润2,804,282.06元。

  (十二)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51,543.51万元。

  三、荣港置业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50号(1-1-197)

  (四)成立日期:2018年06月12日

  (五)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六)注册资本:壹拾肆亿元整

  (七)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八)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九)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份,“宁波开晟投资”持有该公司40%股权。

  (十)关联情况:“荣港置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一)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荣港置业”总资产2,046,849,497.26元,负债637,756,163.4元,净资产1,409,093,333.86元。2020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71,098,438.46元,利润总额100,542,147.01元,净利润70,166,280.73元。

  (十二)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三)项目概况:“荣港置业”开发的集士港CX06-02-04a地块面积为26,376平方米,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设施齐全,销售去化情况较好,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康丰置业”开发的宁波市鄞州区YZ13-02-a3地块项目土地面积36,975.4平方米,该项目位于城市核心区域,周边居住氛围浓厚,生活配套便利,销售去化情况较好,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四、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向其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是项目公司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按照权益占比向各方股东提供的借款。公司负责并表项目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将会根据资金盈余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借款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及商业信誉等的变化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以保证项目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对其股东方按照权益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公司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对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按权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对其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为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对项目公司双方股东按权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85,642.69万元。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0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郭站红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主持,监事唐惠琴、石敏波、朱科杰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部分。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5、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1)

  6、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人员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考核和审查,对公司高管人员在2020年度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董事会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审议确定了公司高管人员2020年度的年度薪酬标准。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丛玮、董事副总经理俞康麒、蓝冬海在公司获取薪酬,因此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10、审议通过《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1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12、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独立董事蒋岳祥、郭站红、杨华军已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1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方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1年4月9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15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惠琴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部分。

  3、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4、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1)。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和核实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控制度能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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