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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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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1-09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1-10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760.68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未支付的相关设备质保金及工程尾款,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01号文的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0,175,4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4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3.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929,410.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070,582.41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54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755,416,769.56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53,543,317.93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701,873,451.6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7,606,844.66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57,606,844.66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5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9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节余原因

  (一)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070,582.4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金额为755,416,769.56元,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9,953,031.81元,节余募集资金57,606,844.66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未支付的相关设备质保金及工程尾款,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承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1.“黄金洞矿业采选1,600t/d提质扩能工程”计划投资总额15,000万元,实际投入金额14,940.14万元,节余资金59.86万元。

  2.“大万矿业采选1,400t/d提质扩能工程”计划投资总额18,000万元,实际投入金额18,002.27万元,超出承诺投资2.27万元,为利息收入。

  3.“辰州矿业沃溪坑口技术改造工程”计划投资总额16,456.38万元,实际投入金额16,456.42万元,超出承诺投资0.04万元,为利息收入。

  4.“辰州锑业替代原火法冶炼矿浆电解新工艺制备精锑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0,000万元,实际投入金额16,333.75万元,节余资金3,666.25万元。

  5.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995.30万元。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一是“辰州锑业替代原火法冶炼矿浆电解新工艺制备精锑项目”节余3,666.25万元,有未支付的相关设备质保金及工程尾款。二是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995.30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760.68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未支付的相关设备质保金及工程尾款,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设备质保金及工程尾款。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2021 年 3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如下: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届满且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届满且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已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1-11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财会[2017]22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 年 12月7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21年3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1-12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次对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20,271,624.09元,核销资产损失4,665,847.21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590,254.65元,减少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2,590,254.65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的资产损失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资产损失情况

  1. 金融资产减值计提依据及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①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②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期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款项、应收票据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为性质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公司每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企业每年末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 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公司每年末结合与商誉相关的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6. 核销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公司每年末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对于已达使用年限、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资产损失具体情况

  1.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

  单位:人民币元

  ■

  2. 本次核销资产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

  2020年12月底,公司及子公司按要求对各单位在产品、产成品、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进行了盘点,盘点过程中,发现部分资产存在报废和毁损。本年核销非流动资产损失4,108,036.01元;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其他应收款557,811.20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与相关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3.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2020年度,公司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的单项特别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单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审批程序

  2021年3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方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

  六、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说明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二)独立董事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

  (三)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说明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1-13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黄金珠宝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黄金珠宝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辰州矿业”)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珠宝”)向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担保2亿元。期限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0日,为期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5CT832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08日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法人代表:田辉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

  经营范围:贵金属压延,稀有稀土金属压延的加工;黄金制品,白银制品,铂金制品的批发,贵金属制品,钻石首饰,珠宝首饰,工艺品的零售;珠宝销售;字画、雕塑、珠宝集邮票品等文化艺术收藏品的实物与网上交易;贵金属检测服务;珠宝玉石检测服务;珠宝鉴定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贸易代理;品牌推广营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辰州矿业公司持有其68%的股份,湖南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2%股份;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份;浙江黄金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份。

  黄金珠宝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8年至2019年主要为黄金珠宝筹建阶段,没有产生经营收入,2020年4月启动生产。

  黄金珠宝不存在资产抵押的情形,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黄金珠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为了支持黄金珠宝生产经营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辰州矿业为黄金珠宝向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并授权辰州矿业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

  黄金珠宝是目前湖南省唯一一家黄金金锭加工企业,唯一拥有上海黄金交易所合格金锭资质的单位,拥有熟练的技术工人和务实的管理团队。辰州矿业控股黄金珠宝,实行日清日结,实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3月2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亿元(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为中南锑钨提供的3亿元担保、为黄金珠宝提供的2亿元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5.4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此次为其控股子公司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贷款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时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审议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时公司如实、全部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详细说明,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公司的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同意本次提供贷款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1-14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南锑钨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南锑钨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辰州矿业”)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锑钨”)向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其中:进口业务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担保2亿元,税款保函担保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5,000万元。期限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0日,为期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558100793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07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人代表:刘卜铭

  注册地:湖南省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211号1栋8楼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的进出口和矿产品(原料)的进口业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辰州矿业持有其92.02%的股份,为其控股子公司。益阳市华昌锑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47%股份,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2.51%股份。

  中南锑钨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中南锑钨不存在资产抵押的情形,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中南锑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为了支持中南锑钨进出口业务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辰州矿业为中南锑钨向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并授权辰州矿业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

  中南锑钨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3月2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亿元(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为中南锑钨提供的3亿元担保、为黄金珠宝提供的2亿元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5.4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此次为其控股子公司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贷款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进出口业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时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审议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时公司如实、全部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详细说明,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公司的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同意本次提供贷款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1-15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3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上午9:15至2021年4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7日,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人民东路211号1号栋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安排的报告》;

  5. 《2020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报告》;

  6.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7.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申请公司2021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9.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关于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11.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4.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

  上述第12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6、7、9、10、11、13、14项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和股东大会资料。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4月12日)。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 登记地点: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人民东路211号1号栋9楼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10100  传真:0731-8229089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 会议咨询: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82290893

  联系人:崔利艳、石睿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55;投票简称:湘金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注: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01号文的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0,175,4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4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3.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929,410.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070,582.41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54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755,416,769.56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53,543,317.93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701,873,451.6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7,606,844.66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57,606,844.6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5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9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354.33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5792号鉴证报告。

  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354.33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6年实际置换5,265.61万元,其中:黄金洞矿业采选1,600t/d提质扩能工程已预先投入资金1,544.71万元,大万矿业采选1,400t/d提质扩能工程已预先投入资金2,664.90万元,辰州矿业沃溪坑口技术改造工程已预先投入资金1,056.00万元。2017年置换辰州锑业替代原火法冶炼矿浆电解新工艺制备精锑项目已预先投入资金88.72万元。

  注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08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9,592,000.00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注3: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零。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日期:2020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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