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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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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发电和新能源装备业务,其中:新能源发电包括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截止到2020年12月末,公司建成投运的风电装机容量140.68万千瓦,建成投运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6万千瓦;新能源装备工程业务主要包括塔筒制造、风机组装、齿轮箱维修、风电及煤炭综采设备检修等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采用电量销售结算经营模式,新能源装备业务采用订单模式。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抵债方式收购中卫市振发寺口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增加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万千瓦,新能源装备业务业绩驱动主要来源于市场订单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目前清洁能源已成为国家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要支撑,即将进入增量替代阶段,在国家能源战略规划及碳中和目标的推动下,清洁能源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截止2020年末,公司在宁夏区内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为4.88%,在宁夏地区处于行业第4位。

  3.未来的发展规划

  在新能源发电方面,公司将通过存量提效和增量带动的方式,提升新能源发电的盈利能力;新能源装备方面,重点开展风电装备产业链的升级、业务链的延伸及业务优化等工作,做强做优产业链。

  4.报告期内新能源补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公司收到电费补贴3.51亿元,本期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722万元;报告期末尚欠电费补贴14.76亿元,增加当期财务费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通过持续深入抓主业、抓管理、抓落实,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全年在电量营销、设备治理、产业转型、管理提升等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果,加强了内控风险防范,提升了公司现代企业治理能力。

  1.安全局面持续稳定。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三抓三查严监管”为抓手,以风险防范、隐患治理、查处违章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和监督体系,优化三级安全网,筑牢横纵立体的防护网。

  2.治理攻坚挖潜增效。新能源发电实行“区域运行、专项检修、集中调度”的生产管理模式,有效推动区域间安全联保、技术互通、人才互流、物资共享,协同攻坚能力有效提升。一方面集中优势资源,持续优化投入产出,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设备攻坚治理,全年设备提效20小时以上;错峰开展线路、变电站及升压站的检修,故障损失电量同比减少1500万千瓦时;持续发挥检修中心集中检修优势,集中解决大部件更换、频发性故障、技术攻关等难题,减少非停损失11小时。

  3.装备制造实现转型。装备制造业牢牢把握风电抢装潮机遇,全力拓展塔筒、风机总装市场,多措并举抢抓优质订单,在项目经理责任制推动下,装备制造在产业务单元联动协同,经济效益和产能产量均创历史新高。

  4.深化改革增活力。为加强集约化管控要求,根据风电场区域布局和调度归属关系,将风电场优化为7个调度区域,成立新能源检修中心,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发电后市场业务拓展能力;同时结合改革工作要求,持续优化三类人员结构比例,压缩劳务用工,提高劳动生产率,将管理用的司机、保洁、保安等岗位劳务工全部辞退,由正式职工替代,减少用工成本;以发电产业实施场站承包制和装备产业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为抓手,将成本、利润与绩效挂钩,严格过程成本管控,提高人员成本意识,促进生产向精细化管理转变;持续开展风电、装备两个产业物资集中采购,梳理搭建采购业务流程,节约生产成本约700万元。

  5.全面对标管理找差距。以降本增效为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向行业先进学习,向先进管理学习,找准短板差距、细化落实措施,降本增效及重要指标稳中有升,围绕利用小时、度电成本、劳动工效、成本控制等重要指标全要素对标,设备健康状况达到近三年最佳水平。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及于2018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按照上述会计准则的修 订要求,公司已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股权以冲销部分债权的议案》,完成收购中卫市振发寺口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工作,属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受让股权以冲销部分债权的公告》及《中卫市振发寺口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不含子公司)2020年度所实现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23,717,061.8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有未弥补亏损-790,511,262.28元,因此,公司2020年度利润拟用于弥补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1255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为预防公司管理过程中的漏洞和舞弊、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帮助企业实现经营目标,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对2020年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实施了全面测试,并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类专项审计及内部核查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王保忠先生已辞职,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马自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拟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高原、马自斌、吴解萍、雍锦宁、张锐,高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有全、王幽深、马建勋,张有全为主任委员(召集人),张有全为会计专业人士。

  3.提名委员会委员:王幽深、高原、王彦军、马自斌、张有全,其中王幽深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马自斌、高原、王彦军、张有全、王幽深,其中马自斌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拟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2020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0.41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导致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51.5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和最终审计结果,需补充日常关联交易29.2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87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现有财务资金状况及现有融资授信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已设立及新设的)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包括以自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对外投资股权、应收款项、票据等提供质押担保),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融资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对外融资发生总额内,融资方式及其额度可做调整。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0840号《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9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次日,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由中铝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该协议有效期3年(2019年9月12日至2022年9月11日),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日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现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提高与中铝财务公司在存款、信贷业务上的交易额度,因此,公司拟与中铝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新协议有效期3年,在新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日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待新协议订立并生效后,原协议将予以终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订了关于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1256号)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50,000万元,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期限拟定为12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季结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公司拟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130,000万元(期限为5年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吴忠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该笔综合授信拟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担保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精简组织机构的要求,公司拟调整内部组织机构,即撤销内部组织机构风力发电总公司,同时调整部分职能部门,本次调整后的职能部门为安全环保监督部、生产技术部、计划经营部、财务管理部、党委工作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计部、证券法律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会议室。

  上述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十五项、第十八项、第十九项、第二十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外股东大会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

  相关事项审核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八届六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1255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拟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2020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0.41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导致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51.5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和最终审计结果,需补充日常关联交易29.2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8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9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次日,公司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由中铝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该协议有效期3年(2019年9月12日至2022年9月11日),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日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现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提高与中铝财务公司在存款、信贷业务上的交易额度,因此,公司拟与中铝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新协议有效期3年,在新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日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待新协议订立并生效后,原协议将予以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订了关于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1256号)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50,000万元,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期限拟定为12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季结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公司拟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130,000万元(期限为5年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吴忠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该笔综合授信拟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担保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作为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2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公司2020年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0年,公司不存在违反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0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聚焦主业促升级,外拓市场强支撑,精准管理,真抓实干,保证了总体经营情况的持续稳定,全年指标完成情况如下: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0,186.59万元,营业成本人民币85,230.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3,430.0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486元/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2.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及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2020年10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8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88,031,368.73元(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和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董事会建设情况

  2020年11月10日,原独立董事王保忠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马自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重大资产重组

  因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等相关资产权属证明文件未能如期办理完毕,基准日为2019年5月31日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未能如期完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程序。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吸收合并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2020年共披露公告60个,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0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线上线下回答了关于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重组进展和发展前景等机构、媒体以及投资者关心的问题。2020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问题63条。全年累计接待个人投资者咨询电话43余次。通过加强与股东、媒体、监管部门的沟通管理,密切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二、2020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2020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履行自身职责。本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

  ■

  (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5位委员组成,公司董事长高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全年审议并上报2个议题。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2.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位委员组成,公司独立董事张有全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就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外聘审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审计委员会审核了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三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就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财务管理程序及其实施和有效性等方面召开专门会议,全年审议并上报27个议题。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5位委员组成,公司独立董事王幽深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均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方位、多渠道对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慎考察,全年审议并上报董事会议题1个。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位委员组成,公司原独立董事王保忠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全年审议并上报董事会议题1个。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建言献策,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公司治理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三、2021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启程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能源发展大趋势,提升安全环保、节能降耗水平,进一步提升资产质量和资产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守正创新,提升治理、管理质量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核查清单的要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包括三会及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授权机制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抓机遇,谋划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1年是“十四五”开启之年,新能源面临着较好的发展机遇,公司将持续研究政策市场导向,顺势而为做好“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规划工作:一是以内涵式发展为先导,制定完善新能源优化发展规划,优选排序,分步推进;二是进一步完善现有制造业提标升级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创新方式,加快实施;三是适时开展增量项目准备、储备,定位发展方向,保持发展后劲;四是有序推动制造业发展一体化规划,扩展产能、效能,引入新的业态,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端化;五是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优化资产结构,适应新发展。

  (三)高度重视信息合规披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同时,严格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内部信息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六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稳健发展。现就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

  (一)2020年2月11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吸收合并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2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二)2020年3月20日,公司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18项议案。

  1.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补充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9.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1.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向宁夏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担保的议案;

  15.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16.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17.关于控股子公司以相应资产抵顶公司欠款的议案;

  18.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三)2020年4月24日,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3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四)2020年8月21日,公司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3项议案。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五)2020年9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股权以冲销部分债权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9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六)2020年10月22日,公司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2项议案。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

  (四)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2020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关联交易不公平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无内幕交易行为。

  (五)2020年度,公司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符合有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得当。

  (六)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自身的学习,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和八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

  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2020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0.41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导致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51.51万元。

  一、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存货跌价损失计提情况

  因原材料及产成品市场价格继续下降等因素导致部分存货出现减值迹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本期发生存货减值951.44万元。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导致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951.44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电池生产线、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光伏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因技术落后、市场订单减少等原因,处于停用状态,公司对其进行可变现净值测算,未来可收回现金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本期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92.33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436.37万元。

  (三)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受技术革新以及公司业务转型的影响,公司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存在减值迹象,未来可收回现金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本期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1.56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41.56万元。

  (四)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采用单项组合与账龄组合相结合的模式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应收款按照三阶段模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2020年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应计提坏帐准备19465.84万元,前期已提坏帐准备20850.76万元,2020年应转回坏帐准备1384.92万元,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导致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1277.86万元。

  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2020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0.41万元(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导致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51.51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对合并报表利润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2020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0.41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导致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51.51万元。

  三、独立董事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1.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2.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0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的基本情况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八届二次董事会和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2020-017)。

  除上述已预计并履行审批程序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外,根据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和最终审计结果,现需补充日常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介绍

  关联人: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文龙先生,注册资本4,830万元,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及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78,691,267元,股东权益人民币50,155,704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7,031,029元,净利润人民币38,305元。

  截至2021年2月28日,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84,675,872元,股东权益人民币51,295,988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4,413,296元,净利润人民币1,140,284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照市场价或招标价确定交易价格。交货、付款均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公司其他业务均依据市场价签订了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补充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资料后,认可该事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本次补充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八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星能源)根据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1年度经营预测,预计2021年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875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7,198万元。

  1.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介绍(一)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松,注册资本3,7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新材料的科技及产业化开发;润滑油品及相关原辅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咨询服务;有色金属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史各庄东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36,787,589元,股东权益人民币72,526,251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5,600,599元,净利润人民币5,387,713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2月28日,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38,226,102元,股东权益人民币73,103,624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28,325,180元,净利润人民币505,896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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