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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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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公司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至今,坚持创新、突出新特,是一家坚持以创新药研发为核心、以临床需求为导向,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创新药企业。目前公司产品和在研产品主要专注于血液、骨科以及肿瘤等市场空间较大的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苏灵”是目前国内血凝酶制剂市场唯一的国家一类新药,是高纯度、单一组分蛇毒血凝酶制剂,被广泛用于减少手术中的出血,以及控制术后、创伤及疾病引起的出血。公司在研管线深入布局靶向抗肿瘤药产品系列,高标准、高起点地进入市场空间较大的抗肿瘤药领域,培育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创造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密盖息”资产及取得特立帕肽商业化权利,进军骨科药品市场。收购完成后,公司新增“密盖息”鲑降钙素注射液和鼻用喷雾剂经营业务,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结构,为公司提供了新的盈利增长点。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性物资的采购严格遵循GMP、行业法规等要求合规开展,通过供应商资质审查、商务谈判、招标比价等方式择优选择,并根据产品市场需求、生产计划、实际库存等因素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公司非生产性物资的采购,灵活采用招标、比价、定向等方式,综合考量价格、质量、市场供求关系等,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强化到货验收环节的把控。

  2、生产模式

  在生产方面,公司本着“以人为本,合法守规、质量为先、绿色生产”的理念,将GMP贯穿至人、机、料、法、环全方位管理,保证从物料采购、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运输的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公司集中发挥人才、设备、资金等优势,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不断满足国家对药品质量管理的最新要求,建设安全、环保、和谐的生产环境。公司应用信息化手段,根据销售计划制订生产计划,实现均衡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为经销方式,即公司的直接客户为配送商(即公司发货给配送商,由配送商将产品配送到各医院),产品的学术推广签约全国各地的服务商来完成。

  公司为适应行业变革和两票制下的学术推广工作,继续深化“联盟模式”,即“公司+推广服务商=自营”的模式。公司通过深化联盟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与推广服务商之间的深度合作,优势互补,让双方的资源利用和效率实现最大化。

  (三)行业情况

  在中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国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医保扩容、政府持续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以及大健康产业推动医药消费升级等多种因素的推动下,中国医药产品需求市场不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4,857.3亿元,同比增长4.5%;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3,506.7亿元,同比增长12.8%。同时,随着新医改的推进,医药市场格局随之巨变,行业面临空前挑战。

  (四)公司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在医药制造业行业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尤其是在血凝酶制剂细分市场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公司主要产品“苏灵”作为国内血凝酶制剂市场中唯一的创新药,兼具创新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产品竞争力强、生命周期长。“苏灵”经过I、II、III、IV期临床试验,在疗效、安全性、药物经济学价值等方面均显著优于竞争性产品,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将充分利用渠道和品牌等竞争优势,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序进行。

  (五)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2020年,因疫情影响,住院病人和手术病人大幅减少,“苏灵”作为外科手术止血药物,销售量受到一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都有所下降。但公司坚持“营销+产品”的战略发展思路,通过加强营销团队建设、丰富产品结构、提升全员凝聚力等方式积极应对环境变化,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冲击。

  未来,在公司新的十年战略牵引下,公司在确保已上市产品销量稳步增长的同时,集中各项资源,通过自主研发和产品引进、联合开发等方式,加快研发管线再布局,丰富产品结构,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9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本报告期内子公司变化情况,具体见本财务报表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锡娟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358,787.5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03,546,017.27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334,851股后,以157,665,14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55,182,802.15元(含税),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0年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74,500,9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70.7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刘建华、程昭然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公司董事刘笑寒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均不以董事身份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薪酬按月发放。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1)董事刘建华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建华、王锡娟、刘笑寒回避表决。

  (2)董事程昭然女士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程昭然回避表决。

  (3)董事刘笑寒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笑寒、王锡娟、刘建华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谢炳福先生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谢炳福回避表决。

  (5)独立董事付明仲女士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付明仲回避表决。

  (6)独立董事苏中一先生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苏中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单位:万元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1)总裁刘建华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建华、王锡娟、刘笑寒回避表决。

  (2)副总裁程昭然女士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程昭然回避表决。

  (3)董事会秘书唐志松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财务总监宋晓弥女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需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0、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邸云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358,787.5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03,546,017.27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334,851股后,以157,665,14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55,182,802.15元(含税),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0年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74,500,9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70.7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单位:万元

  ■

  公司监事王玲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不以监事身份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监事薪酬按月发放。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王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1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2日

  至2021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建华、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4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4 月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波 电话:010-82898898 传真:010-82898886 邮编:102206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358,787.5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03,546,017.2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334,851股后,以157,665,14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55,182,802.15元(含税),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0年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74,500,9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70.7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的期待,维持了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42.59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 年8月20日全部到账,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号)。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01,546,449.10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38,694,640.6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28,574,088.51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期末余额为399,874,088.51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28,7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自上市以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18年8月20日与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2月27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河北康辰制药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019年6月24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18578700024395266)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年11月16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370188000114491)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注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2018年10月15日,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8]G16002320772号),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870,526.66元。其中,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30,155,165.81元,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28,715,360.85元。保荐机构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意见,均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截至2019年1月7日,公司已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87.0527万元予以置换完毕。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8年10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8年10月31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9年10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 年10 月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0年10月13日,公司于指定信息媒体披露《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 年10 月28 日,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本金28,700,000.00元,明细如下:

  ■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投资产品的额度和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变更

  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签订金草片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2018年11月23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签订金草片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由于公司将金草片项目的相关技术成果对外转让,集中精力和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靶向抗肿瘤药物的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的建设,因此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之一的金草片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7,612.2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54%,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的其他项目。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2020年3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基于对研发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趋势的研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划之一“CX1409研发项目”进行终止,将研发资源集中于更具创新性和临床价值的项目。因此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之一“CX1409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1,080.21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的其他项目,上述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2.43%。

  (二)“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的议案》;2020年6月29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的议案》。经公司审慎评估、权衡“注射用盐酸洛拉曲克”(以下简称“迪奥”)项目继续开发的风险性和未来的临床价值,为合理配置公司研发资源、聚焦研发管线中的优势项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迪奥的临床试验及后续研发,并同意将募投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公司其他在研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提供原料药。原募投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已投入建成的厂房及在建工程,将继续用于公司其他在研品种原料药生产。前述变更募投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9.25%,其中已累计投入募资资金3,561.08万元,占比3.99%;节余募集资金4,689.05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50.13万元),占比5.26%。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康辰药业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康辰药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广发证券认为:康辰药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9日成立(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执业资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林宝明

  合伙人数量:42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0年12月31日):330人,较2019年末增加7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30人。

  从业人员总数:500余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收入:1.84亿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5,568万元。服务的上市公司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具体情况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小军,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凤波,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4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拟签字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项目成员无在其他机构兼职的情况。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后续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其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在对公司过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的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五)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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