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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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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度报告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估算,公司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均变动不大,不会对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产生较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回购股份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8名离职股权激励对象的128,000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我们认为: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8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与公司旗下子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该等离职员工不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5.61元/股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及所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以及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引起的公司减资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1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含1.8亿元)人民币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行1,0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1.3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128.64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4月19日收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3,128.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082号《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20日,具体各个项目资金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在使用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60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3月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四、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且在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时、足额分批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状况进行的。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含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公司使用发行可转债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创维数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创维数字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创维数字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创维数字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1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合格的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远期外汇交易,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上述金额超出董事会权限,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外币应收账款余额和外币应付账款抵销后,具有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公司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效降低及控制外汇风险,通过在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汇兑保值,锁定汇兑成本,降低经营风险、规避外汇汇兑损失。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二、拟投入资金、业务期间和交易品种

  1、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基于业务实际发生为基础,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等。

  2、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合格的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远期外汇交易,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3、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所有远期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进出口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应对

  1、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制订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内部操作流程、后续管理、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2、公司财务部作为外汇远期交易业务的日常主管机构,并设置了相应的专业岗位,由财务总监牵头负责该业务,按照《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使得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参与远期外汇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外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3、严格控制外汇远期交易的资金规模,外汇远期交易必须基于经营部门制订的外币收款及付款计划,严格按照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严格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

  4、公司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行为是以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董事会提出具体的风险控制要求,且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五、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六、会计准则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并且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同意本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1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等合计118.72万元。

  二、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萃柿,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6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泽丰,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9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1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推荐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的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4、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1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创维汽车智能”,迁址并拟更名为“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或于惠州注册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道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竞拍、购买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创维汽车智能或注册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土地竞拍,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8,000万元参与竞拍上述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道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拟进行竞拍的起始价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最终竞拍金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则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若本次土地使用权竞拍成功,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拟竞拍的土地使用权为工业用地及住宅用地,出让方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三、本次竞拍地块基本情况

  (一)第一部分地块

  1、地块位置: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道

  2、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3、出让年限:50年

  4、挂牌起始价:约18,000万元

  5、土地面积:约26.51万平方米

  6、用途:该地块竞拍成功后,用于投资建设“惠州仲恺数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主要从事研发、生产、经营家庭超高清智能机顶盒、宽带网络接入及连接系统,融合型智能终端,5G+8K高清显示模组,汽车显示控制系统及域控制器,智慧城市系统等。

  (二)第二部分地块

  1、地块位置: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道

  2、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员工公寓用地)

  3、出让年限:70年

  4、挂牌起始价:约70,000万元

  5、土地面积:约6.67万平方米

  6、用途:建设员工公寓住宅

  以上土地最终竞得价格以所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本次竞拍土地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竞拍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住宅用地(员工公寓),用于制造中心厂房、研发中心、办公大楼及员工公寓住宅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规模、工业化能力及竞争力。如果成功竞拍取得上述建设及住宅用地使用权,将有效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对制造产能及人才住宅公寓等用地的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基地的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

  上述土地使用权竞拍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1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和董事、监事的职务贡献等因素,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本方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8万元/年(含税)。

  2、公司非独立董事:未在创维数字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12万元/年(含税),在创维数字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未在创维数字任职务的监事,领取监事津贴6万元/年(含税),在公司任职务者的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三)其他董事、监事如属于组织部界定的党政干部,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适用对象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成员。

  三、适用期限

  自本方案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薪酬与津贴按月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与津贴均为含税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2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赖伟德先生、刘棠枝先生、施驰先生、林劲先生、张知先生、应一鸣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华先生、彭宁先生、马少平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华先生、彭宁先生、马少平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赖伟德先生,男,1958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毕业,电子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处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553.HK,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董事长及执行董事;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0727.SZ,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长;彩虹集团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6年加入创维集团,现任职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751.HK,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董事局主席及执行董事,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创维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赖伟德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7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赖伟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棠枝先生,1963年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会长。1998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审计部总监、中国区域营销总部财务部总监、中国区域营销总部常务执行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接掌创维支柱产业彩电业务,担任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及执行董事、南京创维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创维智能厨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棠枝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棠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施驰先生,1971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获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第七届青联常委,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青年科技人才协会会长,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2000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数字电视事业部副总经理,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其主持研发的基于HFC和IP混合网络互动电视系统获2009年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主持研发的数模兼容彩色电视接收机获2006年“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主持的“数字电视接收机节能技术项目”获得深圳市2010年度科技进步奖。

  截止披露日,施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6,770,5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6%。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施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劲先生,1984年出生,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台湾瑞昱半导体有限公司系统研发工程师,台湾联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1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彩电事业部产品部总监助理、创维集团彩电事业部营销总部深圳分公司销售副总经理。现任创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酷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长,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凤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酷金(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创源天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创源天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创源天地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创源天地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创源天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南京创源天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怡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南京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南京金龙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深圳沃宇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

  林劲先生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黄宏生先生、林卫平女士夫妇之子。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劲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知先生,1968年出生,武汉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北京大学BiMBA、美国Fordham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中国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1994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中国区域)营销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创维集团(中国区域)营销总部财务总监,创维集团财务副总监兼集团(中国区域)财务总部会计部与财务结算中心总经理,创维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深圳市创维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蜂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武汉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地方税收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张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239,3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应一鸣先生,1975年出生,湖北师范学院计算机会计专业大学毕业,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用友软件有限公司ERP实施顾问,2000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中国区域)会计部主管,创维移动通信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创维集团财务与经营管理部总监。现任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财务总监,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创维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应一鸣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7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 %。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应一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白华先生,196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拥有丰富的审计及内部控制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暨南大学会计系助理主任、MPAcc中心执行主任。兼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宣传委委员,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商学院,获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内部控制和审计理论,研究成果2011年获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主办“中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有奖征文”一等奖,2008年获全国MPAcc优秀教学案例奖。曾为南方电网、广东省交通集团、广东省能源集团等多家企业集团提供管理咨询。现担任深高速(600548.SH/00548.HK)、丽珠集团(000513.SZ/01513.HK)、阳普医疗(300030.SZ)独立董事。

  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白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彭宁先生,1976年出生,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中山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士。1998年7月至2017年5月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科技信息处、商事庭、房地产庭等多个部门工作,历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信息处副处长、房地产庭副庭长等职务,曾参与最高院民商事裁判精要与规范指导丛书的编写,于深圳中院任职期间撰写的裁判文书和调研文章曾多次获奖。现任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深圳、重庆高级顾问,为多家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彭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彭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少平先生,男,1961年出生。1982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系,1984年10月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1991年7月至1992年7月在日本学习,1997年7月获清华大学计算机博士学位,1992年晋升为副教授,1998年晋升为教授,1999年聘为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副监事长、中国中文信息学会副理事长,清华大学天工智能计算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主要从事智能信息处理方面的研究工作,包括模式识别、文本信息检索、中文古籍的数字化与检索等。作为项目负责人先后承担"973"、"863"、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多项课题。所领导的文本信息检索小组,从2002年开始,在国际上著名的TREC(文本检索国际会议)文本检索标准评测中,多次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2015 年“群体智能支撑的互联网搜索技术及其应用”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998年1月,“脱机手写体汉字与数字识别系统”获得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二等奖。2003年获得清华大学首届“教书育人奖”,并多次荣获清华大学“良师益友”称号。2004年,“人工智能教学与研究生培养”获清华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2004年《人工智能》获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2007年,“人工智能导论”课程获“清华大学精品课”,2012 年“搜索引擎技术基础”获得清华大学优秀教材一等奖。

  马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马少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2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将直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监事会提名,黄文波先生、刘泽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次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文波先生,男,1973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北京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咨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16年加入创维集团,任创维集团财务与经营管理部副总监、审计与内控部部长,现任创维集团经济运营部部长、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监事。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运营经验。

  黄文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文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泽斌先生,男,1976年出生,四川大学本科毕业。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广电局新闻部主任、总编室主任,四川省蓬溪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四川省遂宁市委组织部副主任干事、主任科员,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南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四川省遂宁市委办公室常委办副主任、副主任,四川省遂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四川省遂宁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四川省遂宁市国资委副主任,现任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刘泽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泽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2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2021年3月19日,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职工监事,会议应到委员7人,实到委员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规定,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了职工监事。

  按照会议选举办法,谭广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谭广平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谭广平女士简历

  谭广平,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河北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合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修结业。曾任IBMSolution&Services Co. Ltd(ISSC)会计经理,联想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监。2017年加入创维数字,现任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谭广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谭广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2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4月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与锋芒信息和小湃科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8《关于2021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9《关于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11《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12《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15《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7.1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伟德先生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棠枝先生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施驰先生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劲先生

  (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知先生

  (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一鸣先生

  17.2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华先生

  (2)独立董事候选人彭宁先生

  (3)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少平先生

  18《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监事候选人黄文波先生

  (2)监事候选人刘泽斌先生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议案7、8、9、1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赖伟德、刘棠枝、施驰、张知、应一鸣等应回避表决。

  议案11、12、1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7、18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3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张知、梁晶

  联系电话:0755-26010680

  传真:0755-26010028

  邮编:518057

  (2)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与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0”,投票简称为“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注:请在议案相应的栏内打"√"。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__________股,(大写):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股东大会当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27013  债券简称:创维转债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3月23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于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创维数字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创维数字投资者关系”: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创维数字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施驰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知先生、独立董事鞠新华先生、财务总监王茵女士和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秦成栋先生。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kydtbo@skyworth.com,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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