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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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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1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矿山、建筑及筑路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筛分机械(大型直线振动筛、圆振动筛、高频振动细筛、温热物料振动筛、多单元组合振动筛)、破碎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给料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PC线)、砂石骨料生产线、建筑垃圾生产线、沥青混凝土回收料分离设备(RAP料分离设备)、餐厨垃圾预处理成套设备及其他选矿设备等三十几个系列、千余种规格,在煤炭、冶金、矿山、筑路、建筑工业化等领域中占有明显的优势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属于工程机械制造行业企业,行业的周期性比较明显,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环保政策及产能宏观调控等方面紧密相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15.34万元,同比增长30.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15万元,同比下降53.88%。主要系①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公司主营产品市场需求低迷,新增订单减少,振动筛、PC生产线等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②本期参股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573.09万元。③公司在2020年末对存货及固定资产进了测算,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895.34万元。④报告期根据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诉讼进展情况计提相关费用同比增加202.64万元。

  公司将继续引领振动筛行业的技术发展,实施“振动筛+”战略,继续保持在国内煤炭、冶金、矿山行业内的市场优势;目前国内砂石骨料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将着力开拓此领域市场。公司将积极拓宽建筑产业化成套设备的供应能力,保证公司产品始终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授权的专利共104项,其中国家发明专利共15项,实用新型专利89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五、44。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68,578,266.84元、预收款项-77,493,441.53元、其他流动负债8,915,174.69元、应收账款-7,645,802.41元、合同资产7,645,802.41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68,578,266.84元、预收款项-77,493,441.53元、其他流动负债8,915,174.69元、应收账款-7,645,802.41元、合同资产7,645,802.41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孙公司江苏鞍重重工有限公司已经于2020年10月12日注销。

  公司法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3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10点00分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8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凯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董事张瀑先生、独立董事漆韦华 先生、独立董事温宗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卓)》、《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进德)》、《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博)》。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015.3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5.15万元。2020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02.09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 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21万元;截至2020年 12 月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180.37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1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93,39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的独立意见》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用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关于鞍重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九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严格按照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办法执行,有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标准为: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2、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务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公司标准,据实报销。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该项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将向公司关联方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等金额不超过2,300,000元。

  杨永柱先生系鞍重股份的持股5%以上股东,同时持有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的99.02%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关于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以及 2020 年关联交易差异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将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重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年3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1 年4月12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 4 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年4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 4月7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

  1.00、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00、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00、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拟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10.00、关于拟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11.00、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2.00、关于拟将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3月 2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3、议案4、议案6-9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8:00至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4月1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公司证券部,邮编114051(信函请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并请注明“2020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二)邮政编码:114051

  (三)联系电话:0412-5213058

  (四)指定传真:0412-5213058

  (五)电子邮箱:aszk@aszkjqc.com

  (六)联 系 人:张锡刚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拟参加2020年度股东大会。

  ■

  附件二:授权委托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

  1、在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67”,投票简称为“鞍重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4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 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11点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10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邓友元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继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015.3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5.15万元。2020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02.09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 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21万元;截至2020年 12 月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180.37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1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93,39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用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海通证券关于鞍重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九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将向公司关联方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等金额不超过2,300,000元。

  杨永柱先生系鞍重股份的持股5%以上股东,同时持有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的99.02%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10、审议了《关于拟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自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之日起,将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含税),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该项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将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或“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24.99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0 年 12月 31日。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1、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2020 年 1-12 月对应收账款确认信用减值损失-869.29万元,对合同资产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7.89万元,对应收票据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1.13万元,对其他应收款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1.92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0年1-12月对存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87.82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020年1-12月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42.89万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514.51万元。

  三、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424.99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8.74万元,相应减少2020 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8.74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华夏”)发生预计总额230.00万元的租赁厂房的日常关联交易,租用厂房面积和价格仍与上一年度相同。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含税)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含税)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京山县京山经济开发区轻机大道与景观大道交汇处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京山县京山经济开发区轻机大道与景观大道交汇处

  (5)法定代表人:刘敏

  (6)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8213165789333

  (8)主营业务: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已发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杨永柱(99.02%股权)、武汉苏域东明新能源有限公司(0.98%股权)。

  (10)历史沿革、基本财务数据:

  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

  京山华夏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82.38 万元,净利润:56.34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 4891.92万元;截止2021年2月28日的净资产为:4905.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杨永柱为5%以上股东,并持有公司2255.9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76%。同时持有京山华夏的99.02%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市公司对上述关联方支付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015.3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5.15万元。2020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02.09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 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21万元;截至2020年 12 月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180.37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1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93,39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 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项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将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负债划转情况概述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重股份”)拟对公司现有资产结构进行调整,推动公司战略转型,以适应未来资产整合发展的需要,拟将公司振动筛及建筑产业化成套设备业务部分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鞍重”)及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鞍重”)。

  划转方案具体如下:公司拟将部分资产及负债按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鞍山鞍重及辽宁鞍重,划转基准日至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资产及负债划转的一切事宜。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划转在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产、负债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2.1资产、负债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1190699375

  法定代表人:何凯

  注册地址: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900号

  注册资本:23113.2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资产、负债划入方基本情况

  2.2.1划入方一:

  公司名称: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MA10W3KY7W

  法定代表人:黄涛

  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294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住房租赁,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2划入方二:

  公司名称: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4MA10W4E629

  法定代表人:温家暖

  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900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住房租赁,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划入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划转的资产、负债情况

  公司拟将部分资产及负债按截至基准日 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值净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鞍山鞍重及辽宁鞍重,划转基准日至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最终划转的资产与负责结果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3.1公司拟向鞍山鞍重划转资产及负债的具体情况:

  ■

  3.2公司拟向辽宁鞍重划转资产及负债的具体情况:

  ■

  公司将有关债务划转给鞍山鞍重及辽宁鞍重事宜,将在履行完相关审批程序后,办理相关债权债务的转移手续。就公司已签订的与划转业务相关的协议、合同、承诺等也将办理主体变更手续,相应的权利义务也随之转移。

  四、员工安置

  根据“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涉及的资产、负债、员工等划转至鞍山鞍重及辽宁鞍重。公司及鞍山鞍重及辽宁鞍重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对员工办理相关的转移手续。

  五、本次资产及负债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及负债划转,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推动战略转型,调整组织架构,实施业务整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适应未来资产整合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的长久发展。

  本次资产及负债划入的全资子公司财务报表会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本次资产及负债划转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鉴于公司更换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进一步方便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谨慎研究,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拟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2011年-2020年,大华连续九年业务收入位居行业前十,2019年,MOORE国际正式确定中文名称为大华国际,实现了大华“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协调驱动。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段奇,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起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晓辉,200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起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起拟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次公司拟聘用审计机构事项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聘用期一年,审计费用53万元。

  二、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相关事项与2020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相关规定与公司拟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做好沟通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且具备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将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之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行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凭借其丰富的执行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公司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用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0年1月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313号文《关于核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2年3月2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413.6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86.37万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2年3月26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2】110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2年3月26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908.0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908.08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3,256.34万元。2020年1-12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1.4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1,151.47万元(含利息收入6,321.44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本金20,7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451.47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如下:

  ■

  注: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04月20日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支行营业部购买了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0,3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2020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15日。

  2、2020年04月23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鞍山分行购买了利多多公司稳利20JG7391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6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2020年4月24日至2021年02月23日。

  3、2020年04月27日向华夏银行鞍山分行购买了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20231528期3,5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01月27日。

  4、公司子公司湖北鞍重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鞍重”)于2020年7月27日向兴业银行鞍山分行购买了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3,3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02月26日。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1)2012年4月2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鞍山高新区支行”)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后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在中行鞍山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92160163731、315560480944)。

  (2)2012年4月2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鞍山分行”)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后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在招商银行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2900004610855、41290000468000129)。

  (3)2018年4月19日,子公司湖北鞍重与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鞍山分行”)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光大银行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0920188000135926)。

  注:(1)2012年4月23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鞍山分行”)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后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在光大银行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0920188000027482),已于2018年6月21日注销。

  (2)2012年4月2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鞍山分行”)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后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在浦发银行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910157870000029)已于2019年10月24日注销。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3,256.3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①表中募集资金总额系按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列示。

  附表2: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注释:变更投资总额4,065.90万元,其中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74.11万元,募资资金收益金额为691.79万元。

  附表2: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注释:变更投资总额4,065.90万元,其中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74.11万元,募资资金收益金额为691.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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