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电话告知。会议由董事长靳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9,900万元,具体如下:

  ■

  以上授信的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上述额度内使用金融机构信用,除用公司和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外,可由公司或子公司互相提供信用担保,或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帮助子公司在设备升级换代和产能提升中获取必要的融资,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计划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中:为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2.5亿元;为天津北特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0.4亿元;为天津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0.5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上述额度不能调剂。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度的议案》

  为合理使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拟使用不超过1个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拟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任意时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得超过1个亿,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公司计划加快从传统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领域向新能源电动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和空调热泵领域延伸。公司计划购买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尔华杰”)55%股权,并利用尔华杰名下现有土地用于开展新能源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及热泵项目,加快推进公司业务布局。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靳坤、靳晓堂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议案》

  公司前任独立董事薛文革因任职期限已满六年,已按照相关规则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已聘任倪宇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提名倪宇泰先生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靳 坤(主任委员)、贾建军、倪宇泰、

  提名委员会成员:贾建军(主任委员)、倪宇泰、靳晓堂

  审计委员会成员:贾建军(主任委员)、倪宇泰、靳晓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倪宇泰(主任委员)、贾建军、靳晓堂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下2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举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电话告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9,900万元,具体如下:

  ■

  以上授信的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上述额度内使用金融机构信用,除用公司和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外,可由公司或子公司互相提供信用担保,或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帮助子公司在设备升级换代和产能提升中获取必要的融资,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计划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中:为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2.5亿元;为天津北特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0.4亿元;为天津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0.5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上述额度不能调剂。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度的议案》

  为合理使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拟使用不超过1个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拟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任意时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得超过1个亿,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关于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公司计划从现有传统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领域向新能源电动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和空调热泵领域进行延伸。公司计划购买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尔华杰”)55%股权,并利用尔华杰名下现有厂房土地用于开展新能源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及热泵项目,加快推进公司业务布局。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靳坤、靳晓堂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议案》

  公司前任独立董事薛文革因任职期限已满六年,已按照相关规则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已聘任倪宇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提名倪宇泰先生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靳 坤(主任委员)、贾建军、倪宇泰、

  提名委员会成员:贾建军(主任委员)、倪宇泰、靳晓堂

  审计委员会成员:贾建军(主任委员)、倪宇泰、靳晓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倪宇泰(主任委员)、贾建军、靳晓堂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3月22日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度的议案》。为合理使用资金,公司2021年拟使用不超过1个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拟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任意时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得超过1个亿,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工作。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一、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拟使用不超过1个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拟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任意时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得超过1个亿,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工作。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公司内部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

  (二)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特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

  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天津北特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其中:为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2.5亿元;为天津北特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0.4亿元,为天津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0.5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担保余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4,906.02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帮助子公司在设备升级换代和产能提升中获取必要的融资,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计划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中:为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2.5亿元;为天津北特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0.4亿元,为天津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0.5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上述额度不能调剂。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兴文路1388号

  法定代表人:靳晓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140.32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8月6日

  经营范围:汽车空调和压缩机(除特种设备)的生产,汽车空调系统及其配件、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天津北特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天津北特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七号路中央大道16号

  法定代表人:靳晓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5日

  经营范围:铝合金精密制造;金属材料的研发;汽车底盘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铝合金锻造模具的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阻止进出口的除外)。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天津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天津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7号路中央大道16号

  法定代表人:靳晓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6月09日

  经营范围:汽车转向机,减震器,传动装置系统零部件设计,制造,加工;汽车及其他机械用超高强度板热成型加工,制造,销售,金属材料,五金工具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由厂房租赁。

  最近一期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江苏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运南路7号

  法定代表人:靳晓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8日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通用机械及配件的制造、加工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最近一期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6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告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未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本年度发展规划做好可能的融资准备工作,以便高效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补充项目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公司能实时监控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 14,906.02万元,占公司 2019 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0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公司”)将以12,827.21万元的整体评估价值,以7,054.9655万元的价格收购靳春梅、靳春燕、北京金玉伟业科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尔华杰”)55%的股权。

  ●靳春梅、靳春燕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靳坤女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江苏尔华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经协商,北特科技拟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以现金方式收购靳春梅、靳春燕、北京金玉伟业科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江苏尔华杰55%的股权,交易价格为7,054.9655万元。

  上述标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为3,808.4090万元,评估价值为7,054.9655万元,交易价格较账面价格溢价85.25%。

  转让双方目前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事宜后双方正式签署。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靳坤、靳晓堂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靳春梅,女,中国国籍,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羽山路******,公民身份号码232302198305******。

  2、靳春燕,女,中国国籍,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西路******,公民身份号码232302198606******。

  3、北京金玉伟业科贸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A-1990房间,法定代表人为刘玉伟,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矿产品”,股权结构为汪卫持股50%,刘玉伟持股37.5%,刘冬持股12.5%。2020年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金玉伟业科贸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423.36万元,资产净额:8,423.36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2万元。。

  上述交易对方中,靳春梅、靳春燕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靳坤女儿。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695510022R

  住所: 盐城市大丰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常州路55号

  法定代表人:侯德宝

  注册资本:4,500万元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配件、玻璃钢环保设备制造。房屋、机械与设备租赁。

  2020年度/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尔华杰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605.52万元、资产净额为6,924.38万元、营业收入为917.97万元、净利润为423.50万元。

  (二)本次收购前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

  (三)本次收购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对江苏尔华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江苏尔华杰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7,605.52万元,评估值13,508.36万元,增值额为5,902.83万元,增值率为77.61%;负债账面价值为681.14万元,评估值681.14万元,无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6,924.38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2,827.21万元,增值额为5,902.83万元,增值率为85.25 %。具体各类资产的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本次公司收购的江苏尔华杰的股权目前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江苏尔华杰其他股东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本次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40291843G,住所为嘉定区华亭镇高石路(北新村内)。

  乙方:

  乙方1:靳春梅,公民身份号码为232302198305******,住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羽山路******。

  乙方2:靳春燕,公民身份号码为232302198606******,住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西路******。

  乙方3:北京金玉伟业科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7MA005BQ777,住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A-1990房间。

  (二)合同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1.1经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沃克森评报字(2021)第0099号《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涉及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江苏尔华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2,827.21万元。

  1.2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友好协商,甲方以现金方式按照7,054.9655万元的价格收购靳春梅、靳春燕、北京金玉伟业科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江苏尔华杰55%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

  2、股权交割及转让款支付

  2.1各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事项由甲方及江苏尔华杰负责办理,乙方予以配合。自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交割完成日)起,相关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注册资本未足额缴纳的部分由甲方负责缴足。

  2.2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60%的首期股权转让款,剩余40%的款项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0日内支付。

  2.3鉴于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靳春梅、靳春燕分别欠付江苏尔华杰187.50万元。各方同意,在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时,甲方将对应金额的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至江苏尔华杰,作为靳春梅、靳春燕对江苏尔华杰的还款。自相关款项付至江苏尔华杰时,视为靳春梅、靳春燕已收到对应金额的股权转让款,并已归还其对江苏尔华杰的欠款。其余股权转让款仍由甲方支付至靳春梅、靳春燕指定的账户。

  3、过渡期间损益归属和承担

  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完成日期间,江苏尔华杰实现的收益和亏损,由交割完成后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享有。

  4、税费承担

  4.1本次交易中产生的评估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并支付。

  4.2除非在本协议中另有约定,与履行本协议和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费用应由导致该费用发生的一方自行负担。

  4.3各方应分别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自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应缴纳的税金。

  5、协议的终止、解除

  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或多项的,甲方、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因有权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司法机构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本协议终止、撤销、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导致本协议的重要原则条款无法得以履行以致严重影响甲方或乙方签署本协议时的商业目的;

  (2)如有权政府主管部门明确表示不予同意本协议的部分条款且该部分条款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并经各方协商后不能就条款变更达成一致意见;

  (3)若本协议所依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的主要内容成为非法,或由于国家的政策、命令,而导致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主要义务;

  (4)甲方或乙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或者严重影响乙方或甲方签署本协议时的商业目的。

  5.2 于本次交易完成日之前,经各方协商一致,各方可以书面方式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6、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所作出的陈述、保证与事实不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其向其他各方足额赔偿相应损失。

  6.2 本协议生效后,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和费用(含实现赔偿的全部支出及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本次交易所聘请的中介机构费用,因诉讼而发生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等)。如果各方均违约,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责任。

  6.3 甲方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或者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配合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按股权转让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4如一方违反其陈述、保证及承诺,导致本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或有事项

  7.1乙方保证江苏尔华杰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行为。如在本此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尔华杰因在本次转让前已发生的向第三方提供担保行为,导致公司在本次转让完成后产生损失的,由乙方按比例承担赔偿或补偿损失的责任。

  7.2乙方保证江苏尔华杰生产经营遵守工商、税务、劳动、社会保障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本此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尔华杰因转让前已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的,由乙方按比例向江苏尔华杰承担赔偿或补偿损失的责任。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北特科技全资子公司上海光裕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重型卡车、轻型卡车、工程车、乘用车等领域,2020年以来产品销售增速迅猛,连续多月创历史单月新高,受限于产能饱和,预计未来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已不能满足客户稳定增长的需求量。同时上海光裕在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和空调热泵的市场方面已进入了上汽通用五菱、一汽轿车、北汽福田、江淮汽车、东风汽车等国内主流车企,急需新建一批高水平的实验室和扩大研发设备投入。为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公司计划加快从传统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领域向新能源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和空调热泵领域的延伸。公司计划购买江苏尔华杰55%的股权,并利用江苏尔华杰名下现有厂房土地用于开展新能源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及热泵项目,加快推进公司业务布局。

  本次收购江苏尔华杰55%的股权,充分考虑到江苏盐城靠近公司几个生产基地并辐射长三角主机厂的地理优势,同时又拥有300亩土地的可用面积,为公司规模化扩产能提供了基础,且未来该快土地具有较大的保值及升值空间。

  本次收购完成后,江苏尔华杰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同时进行了充分论证分析,但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以及资源整合未达预期效果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加强风险管控,根据市场变化及业务要求,不断调整政策,积极防范,促进新收购公司的稳定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收购关联方靳春梅、靳春燕及第三方北京金玉伟业科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5%的股权。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以获得江苏尔华杰现有土地用于开展新能源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及热泵项目,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业务布局,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收购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审议收购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股权收购交易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标的进行评估。股权收购价格基于市场化的原则,以评估值为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3、本次收购江苏尔华杰股权,公司可以获得江苏尔华杰现有成熟厂房用于开展新能源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及热泵项目,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业务布局,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收购事项,并敦促公司管理层确保交易对手方按时履行协议中有关工商变更和资产交割的条款,重视对收购完成后的业务管理。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五)沃克森评报字(2021)第0099号《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涉及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路1018号,上海龙之梦万丽酒店,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8日

  至2021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也将于会议召开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不能现场办理登记的,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形式登记,信函和邮件以本公司收到的时间为准。信函或邮件里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 早上8:30-11:30 下午 2:00-5:00。

  (五)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华业路666号北特科技证券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甄先生     电话:021-62190266-666

  邮箱:touzizhe@beite.net.cn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举行。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因公告编制人员工作疏忽,将第二大项“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中第四项议案、第五项议案、第六项议案结果中多出“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决议公告中第二大项“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第四项议案、第五项议案、第六项议案结果中多出“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在《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

  原披露内容为:

  (四)审议《关于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公司计划加快从传统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领域向新能源电动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和空调热泵领域延伸。公司计划购买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尔华杰”)55%股权,并利用尔华杰名下现有土地用于开展新能源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及热泵项目,加快推进公司业务布局。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靳坤、靳晓堂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议案》

  公司前任独立董事薛文革因任职期限已满六年,已按照相关规则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已聘任倪宇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提名倪宇泰先生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靳 坤(主任委员)、贾建军、倪宇泰、

  提名委员会成员:贾建军(主任委员)、倪宇泰、靳晓堂

  审计委员会成员:贾建军(主任委员)、倪宇泰、靳晓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倪宇泰(主任委员)、贾建军、靳晓堂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更正为:

  (四)审议《关于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公司计划加快从传统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领域向新能源电动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和空调热泵领域延伸。公司计划购买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尔华杰”)55%股权,并利用尔华杰名下现有土地用于开展新能源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及热泵项目,加快推进公司业务布局。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靳坤、靳晓堂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议案》

  公司前任独立董事薛文革因任职期限已满六年,已按照相关规则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已聘任倪宇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提名倪宇泰先生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靳 坤(主任委员)、贾建军、倪宇泰、

  提名委员会成员:贾建军(主任委员)、倪宇泰、靳晓堂

  审计委员会成员:贾建军(主任委员)、倪宇泰、靳晓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倪宇泰(主任委员)、贾建军、靳晓堂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

  原披露内容为:

  (四)审议《关于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公司计划加快从传统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领域向新能源电动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和空调热泵领域延伸。公司计划购买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尔华杰”)55%股权,并利用尔华杰名下现有土地用于开展新能源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及热泵项目,加快推进公司业务布局。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靳坤、靳晓堂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议案》

  公司前任独立董事薛文革因任职期限已满六年,已按照相关规则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已聘任倪宇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提名倪宇泰先生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靳 坤(主任委员)、贾建军、倪宇泰、

  提名委员会成员:贾建军(主任委员)、倪宇泰、靳晓堂

  审计委员会成员:贾建军(主任委员)、倪宇泰、靳晓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倪宇泰(主任委员)、贾建军、靳晓堂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更正为:

  (四)审议《关于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公司计划加快从传统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领域向新能源电动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和空调热泵领域延伸。公司计划购买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尔华杰”)55%股权,并利用尔华杰名下现有土地用于开展新能源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及热泵项目,加快推进公司业务布局。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靳坤、靳晓堂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议案》

  公司前任独立董事薛文革因任职期限已满六年,已按照相关规则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已聘任倪宇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提名倪宇泰先生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靳 坤(主任委员)、贾建军、倪宇泰、

  提名委员会成员:贾建军(主任委员)、倪宇泰、靳晓堂

  审计委员会成员:贾建军(主任委员)、倪宇泰、靳晓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倪宇泰(主任委员)、贾建军、靳晓堂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内容外,没有其他需要更正的地方。更正后的修订版公告将于同日披露。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附件: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修订版)》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修订版)》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