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3,278,54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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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合成、改性和成品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最优化的新材料解决方案和增值服务,致力于成为国际知名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和世界一流的材料方案提供者。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特种及新型工程高分子、高性能复合材料、碳纤维及碳纳米管复合材料、含氟高分子材料。公司产品已应用在电子、家电、光伏、半导体、医疗、办公设备、通讯、汽车、水处理、电气、航空等领域。
公司始终关注高附加值材料产品和产业链延伸布局。在产业链上游方面,公司已实现液晶高分子(LCP)、半芳香族聚酰胺(PPA)、聚砜等特种工程树脂的产业化合成布局;在产业链中游方面,公司通过多样化的材料加工技术,为下游客户提供满足不同使用需求的高/低介电性能、轻量化、薄壁化、高强度、高韧性、导电、绝缘、阻燃、导热、导磁材料产品,以及与产品相对应的模拟测试和加工工艺定制服务;在产业链下游方面,公司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LCP和PTFE薄膜产品以及机械加工类PTFE终端制品,并得到了下游客户的认可和使用。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日常经营主要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环节。
采购模式:公司日常采购包括原材料、辅料、办公用品、五金配件、机器设备及其他材料。供应链管理中心根据订单数量、库存情况、市场变化等因素综合确定采购方案,并积极与全球知名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建立完整的供应商评价体系,达到同时控制采购成本和保证采购产品质量的目的。
生产模式: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制造管理中心根据订单的不同特点综合协调各基地的生产活动。同时内部建立生产过程控制程序,保障所有生产过程在受控条件下的标准化操作,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公司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
销售模式:公司面向客户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公司不仅为提供客户所需要的材料,还为客户在设计、工艺、后期使用等方面提供全面服务。
3、报告期内行业情况
(1)政策持续鼓励
2020年6月,国务院印发《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鼓励促进新材料产业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推广应用;同月,科技部公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通知》,推动生物医用材料的研发工作。2020年9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对新材料的产业发展提出了系统性的要求。同时,2020年作为“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规划的启动之年,国内多个省市均做出了符合自身区域发展的新材料产业规划。
(2)国内宏观经济在全球衰退中成长
2020年,全球经济受到贸易保护主义和新冠疫情的冲击。世界银行预计,美国经济下降3.6%,欧元区各国经济整体缩减7.4%,日本经济下降5.3%。中国经济在党中央、国务院“先集中精力控制疫情、后复产恢复经济”科学思路坚强领导下,取得国内生产总值首度突破100万亿元,同比增长2.3%的成绩,中国成为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国家。新老基建共同发力、汽车行业需求复苏、医疗用品需求增加等下游行情变化带动国内材料行业产品需求增加。
(3)上游特种工程树脂合成国产化能力亟待加强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培育,我国石化产业在通用树脂和工程树脂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基本实现通用树脂和工程树脂的国产化。以通用树脂聚丙烯(PP)以及工程树脂聚碳酸酯(PC)为例,我国目前已有中石油、中石化、万华化学、鲁西化工等企业实现了树脂材料大规模国产化,基本实现国内供应链稳定供给。
但与此同时,随着5G、半导体、汽车电子化和军工及航天航空等产业的快速发展,下游逐渐丰富的行业需求和日益完善的加工制造产业链对上游液晶高分子(LCP)、半芳香族聚酰胺(PPA)、聚砜等特种工程树脂的需求快速增加。
LCP所具备的高流动性、热稳定性、优异的介电性能和耐化学稳定性,使其成为精密电子以及高频通讯设备领域的核心部件主要材料。PPA是一类半芳香族半结晶性热塑性高分子,其兼具脂肪族聚酰胺和全芳香聚酰胺的特点,具有高工作温度下的高刚性和高强度、吸水后的尺寸稳定性和低的翘曲性、良好的耐化学性、良好的表面质量、摩擦磨耗系数低等特性,可以广泛应用于高频和集成化电子通讯领域及汽车行业。聚砜是一类无定形的热塑性高分子材料。具有热稳定性高、透明性好、水解稳定性优良、模型收缩率低、生物相容性好、电性能和机械性能适中、耐化学性好等特点,进而成为航空航天领域内饰材料,并广泛用于水处理工业、医疗器械、耐腐蚀涂料和防锈漆、食品包装容器等行业。
但由于特种工程树脂行业需要较高的技术和工艺门槛,加之国内起步较晚,因此国产化率仍亟待提升并为国内5G、汽车电子等行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4)下游需求带动中游改性技术升级趋势明显
根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和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共同发布的《2020年中国家电行业年度报告》显示,我国2020年家电累计销售7,297亿元,较2019年同期下滑9.2%,并确立了家电产品健康、智能、高端化的发展趋势。受家电智能化的带动,智能音箱行业逐渐从单一的音频播放设备升级为家庭硬件中枢系统。依据调研机构Omdia给出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智能音箱出货量同比增长39.7%达1.3416亿台,并预计到2025年智能音箱出货量将达到3.45亿台,年复合增长率为20.5%。受上述因素影响,下游客户对于改性材料提出了材料抗菌、色彩及光泽美学等新的要求。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汽车生产与销售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和1.9%。受益于各项政策的综合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2020年产销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增长7.5%和10.9%。相较于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对于车身的重量和车机系统电子化程度要求更高,因此也对车用材料提出了新的轻量化、精密化、高速信号传输以及环保化要求。
(5)材料新加工形态关注度提升
高分子材料根据下游行业的加工方式及产品形态区别可分为注塑、薄膜及纤维材料。高分子材料的注塑加工随着中国工业的进步而快速发展,并凭借国内供应链的专业化、细分化分工模式得以持续完善和提升,并将在中国注塑机产业发展的持续推动下巩固其更快速度、更高产量和更低成本的行业优势。近年来随着5G、半导体、平板显示等行业国产化供应链的逐步完善,薄膜、纤维等新加工形态产品逐渐受到下游供应链的关注。相比于注塑行业,高端高分子薄膜和纤维产品需要原材料、设备、工艺的有机结合,这也为国内高端材料供应商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4、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成就合作伙伴,实现企业价值”的核心经营理念,以“做人类美好生活推动者”为企业使命,不断提升自身实力和客户服务能力,目前拥有232项境内外专利,其中106项为境外发明专利,并设有国家CNAS认可检测实验室、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深圳特种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现已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单位、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单位,先后承担国家、省、市级技术攻关项目,并相继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广东省制造业100强、广东省名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深圳知名品牌、深圳首届质量百强等荣誉称号。子公司惠州沃特、江苏沃特、沃特特种、浙江科赛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宏观经济、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变化,不断加强行业互动和产业协同发展,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15,281.57万元,同比增长28.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74.30万元,同比增长36.79%;实现扣非净利润5,524.20万元,同比增长200.04%。同时,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募资工作,重庆募投项目顺利开展,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1、产品经营情况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新材料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的材料产品得到下游多个行业客户的认可和使用。
(1)电子电气行业
光伏电气方面,在国家能源局《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发布以及国家调整光伏发电指导价政策的影响下,我国光伏行业发展速度加快。公司根据形势快速释放技术储备,开发符合光伏行业十五年户外使用寿命要求的逆变器及面板组件用聚苯醚(PPE)材料,并成功进入下游客户供应链。
汽车电子方面,国内汽车行业电子化程度不断提升,变速控制器、ACC自适应巡航、智能驾驶毫米波雷达等驾驶系统部件和车联网、影音设备等功能化产品部件得到了更多车型,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公司开发的高流动性半芳香族聚酰胺(PPA)材料通过了下游汽车电子继电器客户的测试和验证工作,进入批量化供应阶段。
工业电子方面,针对新冠疫情带动各行业无接触式自助终端设备使用量增长的趋势,公司相继开发出终端外壳用抗菌级PC和抗菌级ABS材料,抗大肠杆菌率和抗金色葡萄球菌率(GB21551.2-2010)均在99%以上。针对自助终端内部使用环境的抗静电要求,公司碳纳米管(CNT)掺杂聚碳酸酯(PC)材料实现了内部金属部件的有效替代,既实现了原金属部件的静电控制能力,也提高了客户产品生产效率。同时,为解决客户提出的降低终端内部齿轮、导轨等部件保养次数的要求,公司开发的具有自润滑特性的聚甲醛(POM)材料也成功实现量产应用。
(2)通讯电子行业
为满足客户高频下介电性能的要求,公司开发的介电常数从3.0-9.0可调的PPE材料以及介电常数2.7-8.0可调的液晶高分子(LCP)材料,可以为客户提供多种通讯频率下的介电常数材料选择。基于多样化的LCP树脂产品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注塑级LCP材料的流动性(Flowability)和热稳定性(Heat Resisitance)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全面覆盖(见下图),在相关流动性和热稳定性区域内,公司进一步根据客户对于材料强度、翘曲、抗静电、表面平滑度、焊接强度的要求实现了多款材料的批量供应并应用于基站、笔记本电脑、手机移动终端产品部件。报告期内,公司LCP材料相关收入较2019年同比增长63.13%。同时,公司报告期内LCP新增5,000吨产能装置投产,公司LCP材料年产能合计达到8,000吨,为客户未来增长的订单需求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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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薄膜类材料在通讯电子行业的应用拓展。公司聚四氟乙烯(PTFE)薄膜材料成功实现在高频印刷电路板(PCB)行业的量产应用,公司与客户共同开发的新一代PCB用PTFE薄膜也已通过客户测试。LCP薄膜材料方面,在LCP薄膜完成客户测试的基础上,针对客户的薄膜表面处理和覆铜工艺需求,公司与华东理工大学沙金博士团队开展相关合作并搭建LCP薄膜覆铜设备平台,旨在为客户提供更为完善的高分子薄膜材料解决方案。
(3)半导体及平板显示行业
报告期内,国内半导体及平板显示行业发展迅速。在芯片封装领域,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升级公司现有产品,开发出导电级聚砜和导电级聚苯砜材料并得到了客户的批量化使用。在半导体制程领域,针对客户在半导体制程过程中的洁净度要求和清洗设备的耐化学品要求及不同的成本要求,公司分别开发了原位法和粘接法制备PTFE清洗设备技术。公司PTFE薄膜材料在通讯及电子平板显示领域也实现了规模化应用,为客户提供了符合平面显示制程所需的高平整度、高洁净度薄膜材料。
(4)家电行业
根据家电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主动并积极优化产品结构,开发出长玻纤阻燃剂聚丙烯(PP),实现了对传统大尺寸电视支架金属材料的有效替代;开发出矿粉增强级PC/ABS材料,在增加电视外壳刚性的同时提高了电视表观效果;开发出适用于空调室内机扇叶的静音级特种弹性体材料(TPV)等。除传统家电设备外,公司继续深入智能音箱类的智能家居用材料产品开发,相继开发出特殊配色、高光泽、高散热的多系列材料,并在阿里、华为、Harman/Kardon、SONY、JBL等知名客户智能音箱产品上得到应用。
(5)交通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开发PMMA/ASA高亮黑材料,解决了客户材料加工过程中的材料性能和注塑工艺间的矛盾;金属色免喷涂PP已成功向多家主机厂供货。公司对于内饰材料的低气味管控能力持续得到客户的认可,公司汽车材料已相继在大众、捷豹路虎、福特、吉利、蔚来、威马、理想和T客户等车型上得以使用。
轨道交通方面,随着时速400公里可变轨高速动车组在吉林长春下线,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高速动车组转向架部件用材料也投入使用。无人机方面,除已有的结构件轻量化方案外,公司为下游无人机头部客户开发的动平衡及云台等功能性部件用特种尼龙和碳纤维复合材料进入稳定量产期。
(6)家居及环保行业
公司以“做人类美好生活推动者”为企业使命,不断通过新的材料方案提升客户产品使用体验。针对下游行业定制化和环保需求,公司在免喷涂技术上有了新的突破,开发出金属免喷涂、仿大理石、仿植物纤维等特殊外观效果的材料,大大减少了喷涂带来的环境污染,另外,根据下游行业需求公司推出了PC、PC/ABS、ABS等树脂的全系消费后循环材料(PCR),为减少碳排放、节约资源贡献自己的力量。客户使用公司通用改性塑料和工程塑料制造的衣架等产品已进入全球知名连锁商超和全球知名运动品牌连锁店使用。此外,在水工行业公司针对该行业长期存在的阀芯应力开裂的痛点,开发出特殊的PPE材料,不仅具有低吸水性、低蠕变性能还彻底解决了材料阀芯的应力开裂风险,为下游客户规避工程使用风险。同时公司针对于水工行业开发了系列PPA材料应用于热水接触部件,并通过欧美地区5个国家的饮用水行业认证。
(7)防疫行业
报告期内,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下游口罩用熔喷布、医疗用床、公共区域人体热成像测温仪等医疗器械行业客户的材料需求快速增加。为了满足下游客户的订单需求,公司快速响应组织研发、供应链、生产等部门为下游客户提供材料供应。同时,公司高度关注医疗材料产品品质,公司牵头制定的《医用口罩熔喷专用聚丙烯(PP)料》深圳市团体标准已经公布。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物资保障一组于2020年2月29日下发的《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物资保障一组关于提供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第一批)名单的函》(粤物资保障[2020]551号),公司被纳入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重点防控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公司的抗疫产品种类为“公司生产的PP、MF用于制造医疗床板,客户的医疗床板已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医院,PA、CF为客户制造防疫消杀无人机重要材料”。
2、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各项募投项目建设。公司IPO募资建设的新材料项目逐步进入产能释放阶段,项目承担单位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29,134.59万元,同比增长169.64%;净利润3,589.06万元,同比增长1,380.88%。IPO募集资金投向上市公司联建总部基地项目正按计划开展项目建设工作。IPO募集资金支付浙江科赛51%股权部分收购价款项目承担主体浙江科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5,866.12万元,同比增长19.95%;净利润1,943.03万元,同比增长38.78%。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工作,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所得实际募资净额3.48亿元,有效助推公司经营及重庆募投项目建设。公司重庆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投入并开展建设工作,计划于2021年逐步投产相关产能。同时,非公开募投项目承担单位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顺利承接国家某项目并累计收到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款2,727万元。该项目将解决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核心问题的产业化瓶颈。
3、人才及知识产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达成,进一步激励了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热情,并在公司内部形成了良性人才吸引和凝聚力。公司研发人员专业涵盖材料、化学、物理、机械工程、计算机等专业,保障了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材料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继续与法籍华裔科学家胡国华院士、中国工程院蹇锡高院士开展相关材料研发合作,持续推进公司材料技术创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232项境内外专利,其中106项为境外发明专利。
4、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价值
报告期内,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助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联合公司前期发起设立的“深圳市慈善会·沃特公益基金”共同向深圳市慈善会捐款人民币100万元,用于疫情抗击、防治及购买疫情专用物资。2020年4月,公司通过深圳市慈善会定向捐赠26万元给深圳祈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福利院),用于该福利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福利院基础建设。
同时,公司持续关注精准扶贫工作。就业扶贫方面,在符合公司招聘条件的基础上,公司优先聘任来自贫困地区的求职人员。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安置来自贫困地区的员工9人。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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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6月新成立子公司深圳市前海荣桥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2月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重庆沃特智荣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年纳入合并范围。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宪
2021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3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0)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柏、潘玲曼、祝迎彦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公司对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前述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全部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21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0年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21年董事薪酬方案》的具体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21年董事薪酬方案》及《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以及2021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与会董事同意《关于2020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以及2021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于2020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以及2021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情况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以及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落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自查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落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自查报告》,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文件要求,公司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就公司治理、财务信息质量、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内幕信息管理、大股东股票质押、并购重组、股份权益变动、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审计机构选聘、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逐项自查,编制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并已报送深圳证监局。经内部自查,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建立了公司治理的各项基础制度框架并能够有效执行,公司治理较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有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0年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宪女士、何征先生、于虹女士、刘则安先生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关于选举吴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何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于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选举刘则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及《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文广先生、盛宝军先生、徐开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关于选举王文广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盛宝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徐开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及《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在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召集公司全体股东于2021年4月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有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具体情况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及《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1年4月9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0年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21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0年监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21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关于选举吴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关于选举何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关于选举于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关于选举刘则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1《关于选举王文广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关于选举盛宝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关于选举徐开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6.01《关于选举张尊昌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6.02《关于选举邱科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
股东吴宪女士、何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第9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二)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以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委托人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8日下午17点,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路万科云城三期C区九栋B座3101房(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01房)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誉舒馨
联系电话:0755-26880862
联系传真:0755-26880966
电子邮箱:stock@wotlon.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路万科云城三期C区九栋B座3101房(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01房)
邮政编码:51805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人(或单位)对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6”,投票简称为“沃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3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尊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公司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公司对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监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21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0年监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21年监事薪酬方案》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监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21年监事薪酬方案》。
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0年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张尊昌先生、邱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富诗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张尊昌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邱科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5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1,960.8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24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59,609,9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077,677.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9,532,242.62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6月20日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17000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017年7月28日,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收到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49769107591)转入的募集资金229,532,242.62元。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49769107591)已于2017年8月7日注销。以下所指募集资金专户均为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
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募集资金本年度已使用完毕,并于2020年11月27日注销。
根据公司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合计变更金额7,753.22万元。2019年11月20日,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账号:443066443013000573103)收到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转入的募集资金77,532,242.62元。
2、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715.14万元(包含前期自有资金投入),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536.13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累计收入(含理财利息收入)9,084,772.53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1,465,630.6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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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8号)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沃特股份”)于2020年9月向1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4,441,29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99,752.63元,扣除发行费用10,382,554.5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617,198.12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119号《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以下简称《验资报告》)。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24,340万元向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智成”)增资用于实施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10,000吨/年项目(一、二期),并使用募集资金10,421.72万元用于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0年10月22日,沃特智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账号:443066443013002518402)收到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账号:443066443013002444777)转入的募集资金243,400,000.00元。
2、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6,291.33万元(包含前期自有资金投入),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291.33万元,其中用于实施“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10,000吨/年项目(一、二期)”5,869.61万元;用于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421.72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累计收入(含理财利息收入)937,031.70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66,523,443.9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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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7月13日与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了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合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7,753.22万元。同时,同意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于2019年11月2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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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10,000吨/年项目(一、二期)”由全资子公司沃特智成运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沃特智成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沃特智成、华泰联合证券、开户银行于2020年10月15日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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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2017年度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36.1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17年度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9年10月24日起,最晚不超过2020年10月23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000万元。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91.3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专审字[2020]第01516号《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9月21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沃特智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2,588,008.20元,因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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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仅限于置换沃特智成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9月16日)未超过6个月。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0年10月23日起,最晚不超过2021年10月22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000万元。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2,000万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将按照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表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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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未达产。
附表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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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10,000吨/年项目(一、二期)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未达产。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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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