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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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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70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8,181,042股,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320,381,298.14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20%。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20年度不向股东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及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制造与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公路、铁路、大桥等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建设。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赛马物联主要从事“我找车”网络物流业务。“我找车”网络物流平台作为公司降本增效的工具,经过几年的技术开发、业务探索,并在公司内部使用后,现已具有为发货方、托运人、物流企业、车辆司机以及收货方提供网络物流、物流过程管理等服务能力,已具备可对外复制、推广的条件。目前,公司所属子公司与采购、销售相关的物流运输车辆已上线“我找车”网络物流平台,该平台正处于外部业务初期发展阶段。

  2.经营模式:公司属生产销售型企业,拥有完整的产、供、销一体化系统。水泥生产所需主要原料石灰石主要来自公司自备矿山,资源储量丰富,品质较好;水泥生产工艺技术成熟,自动化控制水平较高,近年来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和智能工厂建设,不断提高节能降耗水平。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营销方式,通过巩固核心市场和重点工程市场、开拓民用市场,不断巩固公司区域市场占有率。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水泥及商品混凝土、骨料的销售及各项成本费用的控制。

  (二)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近年来,为有效化解建材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国家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质量和效益提升为目的,加快绿色智能发展,引领建材行业高质量发展。

  为促进建材工业全产业链价值链与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构建网络安全和密码应用支撑体系,促进行业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规模化定制、服务化延伸,夯实建材工业信息化支撑基础,提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实现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2020年9月,工业信息化部印发《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到2023年,建材工业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取得明显突破,重点领域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取得较好成效,全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经营成本、生产效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推动建材工业全产业链高级化、现代化、安全化,加快迈入先进制造业。水泥行业重点形成数字规划设计、智能工厂建设、自动采选配矿、窑炉优化控制、磨机一键启停、设备诊断运维、生产远程监控、智能质量控制、能耗水耗管理、清洁包装发运、安全环保管理、固废协同处置等集成系统解决方案。

  2020年12月,为深入推进水泥玻璃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的指导各地开展产能置换,巩固化解过剩产能成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现行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形成《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明确要求位于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施产能置换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为 2:1;位于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分别为 1.5:1 。

  “十三五”期间,水泥错峰生产得到全面推行,有效缓解了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推动了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少了大气污染排放,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为进一步巩固去产能成果,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效益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2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推动全国水泥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的生产线与当地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生产线,应当在非采暖季、非错峰生产期间补足错峰时间;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重点扶持的60户水泥企业之一,西部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建材工业企业,宁夏建材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产能分布在宁夏五市、甘肃天水及白银市、内蒙乌海和赤峰市,目前经营业务主要分布在宁夏、甘肃、内蒙古等省区,是宁夏最大的水泥、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公司以其在资产规模、管理、技术、质量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占据宁夏水泥市场近50%的份额。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销售水泥1456.13万吨,同比增加1.79%,商品混凝土产销量190.14万方,同比增加7.10%,销售熟料318.11万吨,同比增加10.96%,销售骨料763.91万吨,同比增加14.78%,生产熟料1319.81万吨,同比增加4.87%;生产水泥1461.79万吨,同比增加1.86%;生产骨料799.05万吨,同比增长6.47%;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967.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66%;营业成本343,039.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83%;营业利润121,678.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22%;利润总额124,081.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0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486.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49%。公司利润指标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增加,收入同比上升;公司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公司本年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同比增加。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甘肃”)以0元价格收购甘肃博特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博特公司”)90%股权,收购完成后,中材甘肃持有甘肃博特公司90%的股权,自然人王博持有甘肃博特公司10%的股权,中材甘肃成为甘肃博特公司控股股东。报告期内,甘肃博特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公司已更名为皋兰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经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水股份”)收购宁夏青铜峡赛马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铜峡混凝土”)60%股权并吸收合并青铜峡混凝土。报告期内,上述股权收购已完成,青铜峡混凝土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除上述变化外,公司无其他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尹自波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09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9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9日

  至2021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1年 3月19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众股股东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21年4月 3日至 2021年4月 8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4:30。

  (五)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 219 号建材大厦 16 层本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电话:0951-2085256、0951-2052215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06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3月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上午9: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尹自波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 年3 月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基薪发放方案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现金25,000 万元单独出资设立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25,000 万元,注册地址:宁夏吴忠市同心县;经营范围:水泥、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骨料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电石骨料、活性熔剂、脱硫剂、高端磷酸钙、精细钙新材料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下午14:0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方式及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就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一、二、四、五、七、九项议案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9)。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07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彧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监事会发表关于公司2020年度依法运作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管理,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甘肃博特工贸有限公司90%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宁夏青铜峡赛马混凝土有限公司60%股权并吸收合并宁夏青铜峡赛马混凝土有限公司。

  公司上述股权收购及吸收合并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以政府指导价、招标、市场比价、参考非关联第三方同类产品交易价格等为依据定价,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经查,本审核意见提出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有关年报的保密规定。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 2021-008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6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28,497,917.77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70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8,181,042股,以此计算合计将派发现金红利320,381,298.14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20%。

  2.公司将不向股东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

  2.本次公司向股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20%。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3.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

  (一)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宁夏建材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公司代码:600449                                     公司简称:宁夏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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