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00%减少至3.00%;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保持27.26%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32.26%减少至30.26%。
2021年3月16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股份”)收到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出于日常运营资金需要,截止2021年3月16日,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4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7000万股的2.00%。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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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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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减持公司股份,只是其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减持上述股份。
二、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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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上述“减持比例”为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7000万股的比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