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大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耀实业”)原持有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爱众”或“公司”)9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3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大耀实业持有公司6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44%。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66,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98.50%。
一、本次股份解质情况
广安爱众于2021年3月17日接到股东大耀实业的通知,大耀实业把质押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67,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被解质或解冻情况
■
■
2、经与大耀实业确认,本次解除质押的部分股份将用于股票交易。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