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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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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按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人民币180.00元/股条件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为:111.11万股至222.22万股;占本公司2021年3月16日总股本比例下限至上限为0.13%至0.25%。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2-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2-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用途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需的事项。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授权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回购价格不超过180.00元/股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且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8日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7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受益于公司湿法锂电池隔离膜产能持续提升,竞争优势不断巩固, 且公司紧抓锂电池隔离膜业务的行业发展机遇,持续开拓海内外市场,湿法锂电池隔离膜的产量和销量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公司不断提高管理效率,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成本控制等有效措施,公司报告期业绩大幅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0年4月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8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8日(星期四)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4、7、11和12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上议案已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5日—2021年4月7日9:00-17:00。

  3、 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禹雪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0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6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下午13时在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83,007,589.1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5,604,020.47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34元/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572,234,846.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102,880,648.67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2020年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3号)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4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公司《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6号)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对2020年的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2021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来运作的,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全体监事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6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是为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且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08,000万元,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且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属于正常资金管理行为,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预计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保障正常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以下属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同意上海恩捷质押其控股子公司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6.3574%股权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贷款金额为48,900万元,期限为5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质押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关于以下属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案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6年9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4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1元。截至2016年9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783,766,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5,999,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47,767,000.00元。

  截止2016年9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41,880,236.0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6,659,128.15元;于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8,136,589.05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067,736.89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288,006.85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728,775.11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2,000,382.05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6,113,618.10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截至2020年2月17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6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7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

  截止2020年2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3月16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97,984,425.54元,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全额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1799号”鉴证报告确认。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7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68.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50,943.4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344,470.1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4,982,504,554.49元。

  截止2020年8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53,528,906.3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54,221,260.11元;于2020年9月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9,307,646.21元。另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1,200,000,0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为人民币743,941,164.3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4,965,516.21元),由于部分募投项目支出先行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后再将等额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自有账户,因此尚有246,721,995.21元待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账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990,663,159.5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牡丹支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玉溪分行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并与招商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截至2020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新增募集资金账户137248123508。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8月2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00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恩捷”)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通瑞”)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

  (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和江西通瑞在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和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0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江西通瑞新、无锡恩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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