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1年3月9日)登记在册的 A 股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