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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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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于公司资金集中管控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余额)的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提高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获得投资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余额)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产品基本要求: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四)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五)授权事项:授权相关部门办理预计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及合格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购买金额及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并由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通过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号 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2019 年 11 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投资收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余额)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60.83 %。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余额)的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 12 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8 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或“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资金来源

  1、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2 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322,3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69,198,528.2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123,771.7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23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850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满足保本要求、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二) 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满足保本要求、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为 1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6.76 %,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提示

  尽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 决策程序

  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满足保本要求、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满足保本要求、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募集资金现金收益,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也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募集资金有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承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在执行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并提出管理建议,对促进公司持续完善内控机制、保证财报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拟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 22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59 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27 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19 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 2019 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两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周冰,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4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勤慧,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0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周冰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勤慧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 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周冰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勤慧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包括内部控制审计在内的审计费用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235 万元,较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 76 万元,同比增加 47.80 %。

  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比2020 年度有所增加,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

  1: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在 2020 年度未执行内部控制审计程序。公司计划于 2021 年度开始执行内部控制审计程序,因此需增加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公司预计 2021 年业务量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相比 2020 年有所增加,会增加审计机构工作量,因此适当增加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3 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年度会议,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认可意见,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列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发表了独立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之前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的业务约定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择时签订。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8 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丽人丽妆(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商务”)以及Lily & Beauty(Hong Kong)Limited(以下简称“丽人香港”)

  ●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丽人商务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 20,000 万元,为丽人香港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美元500万元(上述担保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截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已实际为丽人商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为丽人香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71.11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丽人商务及丽人香港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1 年度为丽人商务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 20,000 万元,为丽人香港提供担保额度美元 500 万元(上述担保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3 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决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时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丽人丽妆(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404.9864万元

  企业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

  法定代表人:黄韬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化妆品的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81,708.30 万元,负债总额20,592.63万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16.7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0,592.6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1,115.68 万元。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0,561.00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227.28 万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丽人商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丽人商务 100 %的股权。

  2、Lily & Beauty(Hong Kong)Limited

  注册资本:10,000港币、10,000,000美元

  企业住所:Unit A1 of Unit A, 11th Floor, Success Commercial Building, 245-251 Hennessy Road, Hong Kong

  现任董事:黄韬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5,891.93 万元,负债总额 8,707.85 万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1,304.9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707.8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184.08 万元。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424.69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16.59 万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丽人香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丽人香港 100 %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存量未到期担保除外),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包括股权质押担保、资产抵押担保、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丽人商务和丽人香港提供担保,目的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日常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丽人商务和丽人香港提供担保,目的是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471.1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77 %。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8 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于 2021 年 3 月1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叶茂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叶茂先生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简历附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8 日

  叶茂先生简历:

  叶茂,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罗切斯特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拥有AICPA以及CFA证书。2011年5月至2013年2月任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3月至2013年10月任上海泰格耀阳广告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3年11月至2021年2月任21世纪中国不动产首席财务官。2015年7月至今任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2020年11月曾任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世纪金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5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2号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5日

  至2021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报告事项: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3、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1年 4 月 12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 1、2 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 15: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2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壹、杨宇静

  联系电话:021-64663911

  联系邮箱:shlrlz@lrlz.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1-024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于2021 年 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1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决定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63.3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 2月 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2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163.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在资金缴纳、授予限制性股票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3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申请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3.30万股调整为162.00万股,放弃认购的1.30万股将予以作废。

  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公司限售流通股增加了1,620,000股,每股1元,增加注册资本1,620,000元。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从400,010,000元变更为401,630,000元。公司总股本从400,010,000股变更为401,630,000股。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股权激励相关办理手续,公司拟对《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 月18日

  股票简称:丽人丽妆          证券代码:605136         公告编号:2021-025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1年3月16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数量:162.0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81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4.55元/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1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飞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以向公司全体员工发送邮件以及公司布告栏张贴公示的形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办公室以及人力资源部均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5)。

  4、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1年1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6、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2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163.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2月5日

  2、首次授予数量:162.0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81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14.5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上述8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1年2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示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中确定的人员。

  7、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2个月。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在遵循前述限售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时,可在下述三个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

  ■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新增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三、关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2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163.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在资金缴纳、授予限制性股票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3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申请办理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83人调整为81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3.30万股调整为162.00万股,放弃认购的1.30万股将予以作废。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实施内容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1年3月3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213号《验资报告》,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21年3月2日止,贵公司通过本次发行从81名激励对象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3,571,0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62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1,951,000.00元。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同时我们注意到,截至2021年3月2日止,连同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4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850号验资报告所验证的股本人民币400,010,000.00元,贵公司本次增资后总股本为人民币401,630,000.00元,代表每股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401,630,000股,其中包括有限售条件股份361,620,000股和无限售条件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限制性股票162.00万股。2021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0,010,000.00股增加至401,630,000.00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向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减去授予价格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2月5日,首次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35.88元/股,测算得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1.33元,公司拟授予的16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而形成的股权激励成本为3,455.46万元。

  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成本摊销是以前述测算的成本为基础,且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解除限售的情况,实际的成本与此处计算的成本数据可能有所差异。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等因素有关。

  3、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01,630,00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91元/股。

  十一、参与本次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次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二、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213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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