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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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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作价160,160万元。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3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问询函〔2021〕第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3月9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

  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组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分析与落实。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仍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已于2021年3月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详见公司2021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完成了大部分问题的答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预计无法在2021年3月16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3月19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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